應急管理部公布一批涉鋼、涉粉塵、涉鋁典型執法案例
中新網北京3月2日電 (任靖)近日,應急管理部公布一批工貿行業(ye) 典型執法案例,示範引領各地應急管理部門精準執法、嚴(yan) 格處罰、規範執法;鄭重警示鋼鐵、粉塵涉爆、鋁加工(深井鑄造)企業(ye) ,對照“鋼8條”“粉6條”“鋁7條”自查自改,莫等處罰方恨晚;對“屢禁不止、屢罰不改”的,要依據《刑法修正案(十一)》,實施行刑銜接,追究危險作業(ye) 罪。
涉及鋼鐵企業(ye) 8項執法檢查重點事項(“鋼8條”)違法行為(wei) 典型案例:
案例1.河北省邯鄲市複興(xing) 區應急管理局對邯鄲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行政處罰案
2021年3月27日,河北省邯鄲市複興(xing) 區應急管理局對邯鄲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企業(ye) 存在涉及“鋼8條”的以下問題:1.3個(ge) 煉鋼廠精煉爐與(yu) 熱修工位安全間距均不足15米;2.三煉鋼車間240噸天車未使用固定式龍門鉤鑄造起重機;3.邯寶煉鋼廠連鑄車間辦公室未設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監測報警裝置。以上行為(wei) 違反了《安全生產(chan) 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等規定,同時該企業(ye) 還存在其他違法行為(wei) 。針對上述情況,複興(xing) 區應急管理局依據《安全生產(chan) 法》第九十六條第二項、第三項和第九十九條等規定並結合自由裁量,責令該企業(ye) 限期改正,並作出罰款人民幣8.7萬(wan) 元的行政處罰決(jue) 定。
案例2.遼寧省本溪市應急管理局對本溪北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行政處罰案
2021年11月4日,遼寧省應急管理廳會(hui) 同本溪市應急管理局對本溪北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進行鋼鐵專(zhuan) 項執法檢查,發現該企業(ye) 存在涉及“鋼8條”的以下問題:1.煉鋼廠連鑄二作業(ye) 區5號連鑄事故鋼水罐內(nei) 有雜物;2.連鑄二作業(ye) 區轉爐一次除塵風機出口水封間未設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監測報警裝置;3.煉鐵總廠新2號高爐作業(ye) 區域內(nei) 固定式一氧化碳監測報警裝置未正常運行。以上行為(wei) 違反了《安全生產(chan) 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等規定,同時該企業(ye) 還存在其他違法行為(wei) 。針對上述情況,本溪市應急管理局依據《安全生產(chan) 法》第九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和第一百零二條等規定並結合自由裁量,責令該企業(ye) 限期改正,並作出罰款人民幣6萬(wan) 元的行政處罰決(jue) 定。
案例3.湖北省黃石市大冶市應急管理局對大冶市新冶特鋼有限公司行政處罰案
2021年5月25日,應急管理部安全執法和工貿監管局會(hui) 同湖北省黃石市大冶市應急管理局對大冶市新冶特鋼有限公司進行鋼鐵專(zhuan) 項執法檢查時,發現該企業(ye) 存在涉及“鋼8條”的以下問題:1.煉鋼廠吊運1號、2號連鑄機渣盆作業(ye) 未使用固定式龍門鉤,渣跨吊運液態鋼渣渣罐未使用固定式龍門鉤的鑄造起重機;2.煉鋼廠2號連鑄機未設置中間溢流槽,回轉溜槽未覆蓋鋼包回轉台全部旋轉半徑,影響鋼水應急排放;3.煉鐵廠高爐3至5層平台、爐頂液壓站均未設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監測報警裝置;4.煉鐵廠高爐噴煤工段煙氣幹燥爐未設置吹掃裝置。以上行為(wei) 違反了《安全生產(chan) 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等規定,同時該企業(ye) 還存在其他違法行為(wei) 。針對上述情況,大冶市應急管理局依據《安全生產(chan) 法》第九十六條第二項、第三項和第九十九條等規定並結合自由裁量,責令該企業(ye) 限期改正,並作出罰款人民幣17.5萬(wan) 元的行政處罰決(jue) 定。
案例4.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應急管理局對成都市長峰鋼鐵集團有限公司行政處罰案
2021年7月7日,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應急管理局對成都市長峰鋼鐵集團有限公司進行鋼鐵專(zhuan) 項執法檢查時,發現該企業(ye) 存在涉及“鋼8條”的以下問題:1.煉鋼車間熱修區及熱修區班組休息室在鋼水吊運影響範圍之內(nei) ;2.高線車間煤氣加熱爐二層巡檢平台、引風機區域、環保監控室未設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監測報警裝置。以上行為(wei) 違反了《安全生產(chan) 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等規定,同時該企業(ye) 還存在其他違法行為(wei) 。針對上述情況,都江堰市應急管理局依據《安全生產(chan) 法》第九十六條第二項、第三項和第九十九條等規定並結合自由裁量,責令該企業(ye) 限期改正,並作出罰款人民幣4.5萬(wan) 元的行政處罰決(jue) 定。
涉及粉塵涉爆6項執法檢查重點事項(“粉6條”)違法行為(wei) 典型案例:
案例5.江蘇省淮安市漣水縣應急管理局對漣水縣大唐紅木工藝品廠行政處罰案
2021年6月8日,江蘇省漣水縣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漣水縣大唐紅木工藝品廠進行粉塵涉爆專(zhuan) 項執法檢查時,發現該企業(ye) 存在涉及“粉6條”的以下問題:1.與(yu) 砂光機連接的風管未設置火花探測消除等防範點燃源措施;2.木粉塵除塵係統采用正壓吹送粉塵時,未采取火花探測消除等防範點燃源措施;3.未規範設置粉塵收集裝置,除塵係統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塵;4.木粉塵幹式除塵係統未采用泄爆等任一種控爆措施。以上行為(wei) 違反了《安全生產(chan) 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十五條第三款以及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等規定,同時該企業(ye) 還存在其他違法行為(wei) 。針對上述情況,漣水縣應急管理局依據《安全生產(chan) 法》第九十六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和第九十九條等相關(guan) 規定並結合自由裁量,責令該企業(ye) 限期改正,並作出罰款人民幣4萬(wan) 元的行政處罰決(jue) 定。
案例6.浙江省寧波市慈溪市應急管理局對慈溪市宗漢邵亮五金配件廠行政處罰案
2021年5月18日,浙江省慈溪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慈溪市宗漢邵亮五金配件廠進行粉塵涉爆專(zhuan) 項執法檢查時,發現該企業(ye) 存在涉及“粉6條”的以下問題:1.鋁粉塵未采用負壓除塵方式,采用軸流風機正壓吹送粉塵;2.企業(ye) 未規範設置粉塵收集裝置,除塵係統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塵。以上行為(wei) 違反了《安全生產(chan) 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十五條第三款以及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等規定,慈溪市應急管理局依據《安全生產(chan) 法》第九十六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和第九十九條等規定並結合自由裁量,責令該企業(ye) 限期改正,並作出罰款人民幣2.5萬(wan) 元的行政處罰決(jue) 定。
案例7.山東(dong) 省濰坊市青州市應急管理局對青州市古香畫框廠行政處罰案
2021年7月14日,山東(dong) 省青州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青州市古香畫框廠進行粉塵涉爆專(zhuan) 項執法檢查時,發現該企業(ye) 存在涉及“粉6條”的以下問題:1.與(yu) 砂光機連接的風管未設置火花探測消除等防範點燃源措施;2.木粉塵幹式除塵係統未采用泄爆等任一種控爆措施;3.木粉塵幹式除塵器未設置鎖氣卸灰裝置。以上行為(wei) 違反了《安全生產(chan) 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等規定,同時該企業(ye) 還存在其他違法行為(wei) 。針對上述情況,青州市應急管理局依據《安全生產(chan) 法》第九十六條第二項、第三項和第九十九條等規定並結合自由裁量,責令該企業(ye) 限期改正,並作出罰款人民幣2.9萬(wan) 元的行政處罰決(jue) 定。
涉及鋁加工(深井鑄造)企業(ye) 7項執法檢查重點事項(“鋁7條”)違法行為(wei) 典型案例:
案例8.四川省眉山市應急管理局對四川陽光堅端鋁業(ye) 有限公司行政處罰案
2021年9月1日,四川省眉山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四川陽光堅端鋁業(ye) 有限公司進行鋁加工(深井鑄造)專(zhuan) 項執法檢查時,發現該企業(ye) 存在涉及“鋁7條”的以下問題:1.固定式熔煉爐液位傳(chuan) 感器未與(yu) 流槽上的快速切斷閥和緊急排放閥實現聯鎖;2.固定式熔煉爐深井鑄造結晶器的冷卻水係統未配置進出水溫度監測和報警裝置;3.固定式熔煉爐深井鑄造結晶器的冷卻水係統監測和報警裝置未與(yu) 流槽上的快速切斷閥和緊急排放閥實現聯鎖;4.鋁水鑄造流程未規範設置緊急排放或應急儲(chu) 存設施;5.鋼絲(si) 卷揚係統未設置應急電源;6.深井鑄造水冷元件未設置應急冷卻水源等冷卻應急處置措施。以上行為(wei) 違反了《安全生產(chan) 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十八條第三款以及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等規定,同時該企業(ye) 還存在其他違法行為(wei) 。針對上述情況,眉山市應急管理局依據《安全生產(chan) 法》第九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第七項和第一百零二條等規定並結合自由裁量,責令該企業(ye) 限期改正,並作出罰款人民幣6.5萬(wan) 元的行政處罰決(jue) 定。
案例9.青海省應急管理廳對青海鋁型材廠行政處罰案
2021年9月24日,青海省應急管理廳執法人員對青海鋁型材廠進行鋁加工(深井鑄造)專(zhuan) 項執法檢查時,發現該企業(ye) 存在涉及“鋁7條”的以下問題:1.鋼絲(si) 卷揚係統引錠盤托架鋼絲(si) 繩為(wei) 麻芯鋼絲(si) 繩;2.固定式熔煉爐高溫鋁水出口和流槽接口處液位傳(chuan) 感器未與(yu) 流槽上的快速切斷閥和緊急排放閥實現聯鎖;3.固定式熔煉爐深井鑄造結晶器的冷卻水係統監測和報警裝置未與(yu) 流槽上的快速切斷閥和緊急排放閥實現聯鎖。以上行為(wei) 違反了《安全生產(chan) 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等規定,同時該企業(ye) 還存在其他違法行為(wei) 。針對上述情況,青海省應急管理廳依據《安全生產(chan) 法》第九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和第一百零二條等規定並結合自由裁量,責令該企業(ye) 限期改正,並作出罰款人民幣15萬(wan) 元的行政處罰決(jue) 定。
案例10.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第六師應急管理局對五家渠恒信鋁業(ye) 有限公司行政處罰案
2021年7月15日,應急管理部安全執法和工貿監管局會(hui) 同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第六師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五家渠恒信鋁業(ye) 有限公司進行鋁加工(深井鑄造)專(zhuan) 項執法檢查時,發現該企業(ye) 存在涉及“鋁7條”的以下問題:1.固定式熔煉爐高溫鋁水出口未配置液位傳(chuan) 感器;2.固定式熔煉爐和傾(qing) 動式熔煉爐深井鑄造結晶器的冷卻水係統監測和報警裝置未與(yu) 流槽上的快速切斷閥和緊急排放閥實現聯鎖;3.固定式熔煉爐鋁水鑄造流程緊急排放池未設置在緊急排放閥排放口處,無法實現緊急排放功能。以上行為(wei) 違反了《安全生產(chan) 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等規定,第六師應急管理局依據《安全生產(chan) 法》第九十六條第二項、第三項和第九十九條等規定並結合自由裁量,責令該企業(ye) 限期改正,並作出罰款人民幣4.5萬(wan) 元的行政處罰決(jue) 定。
附:“鋼8條”:1.煉鋼廠在吊運鐵水、鋼水或液渣時,未使用固定式龍門鉤的鑄造起重機;煉鐵廠鑄鐵車間吊運鐵水、液渣起重機不符合冶金起重機的相關(guan) 要求;2.吊運鐵水、鋼水和液渣起重機龍門鉤橫梁焊縫、耳軸銷和吊鉤、鋼絲(si) 繩及其端頭固定零件,未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未及時整改;3.操作室、會(hui) 議室、交接班室、活動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場所設置在鐵水、鋼水和液渣吊運影響的範圍內(nei) ;4.鋼水鑄造(連鑄、模鑄)流程未規範設置鋼水罐、溢流槽等高溫熔融金屬緊急排放和應急儲(chu) 存設施;5.氧槍等水冷元件未配置出水溫度和進出水流量差檢測、報警裝置,未與(yu) 爐體(ti) 傾(qing) 動、氧氣開閉等聯鎖;6.高爐、轉爐、鋼水連鑄、加熱爐和煤氣櫃等煤氣區域的有人值守的主控室、操作室和人員休息室等人員較集中的地方以及在可能發生煤氣泄漏、聚集的場所,未設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監測報警裝置;7.高爐、轉爐、加熱爐、煤氣櫃、除塵器等設施的煤氣管道未設置隔斷裝置和吹掃設施;8.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設備、材料和工藝。
“粉6條”:1.不同種類的可燃性粉塵、可燃性粉塵與(yu) 可燃氣體(ti) 等易加劇爆炸危險的介質共用一套除塵係統,不同防火分區的除塵係統互聯互通;2.幹式除塵係統未規範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一種或多種控爆措施;3.除塵係統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塵,或者采用幹式巷道式構築物作為(wei) 除塵風道;4.鋁鎂等金屬粉塵除塵係統未采用負壓除塵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塵除塵係統采用正壓吹送粉塵時,未規範采取火花探測消除等防範點燃源措施;5.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產(chan) 生機械火花的工藝,未規範采取雜物去除或火花探測消除等防範點燃源措施;6.未按規範製定粉塵清理製度,作業(ye) 現場和相關(guan) 設備設施積塵未及時規範清掃;鋁鎂等金屬粉塵的收集、貯存等處置環節未落實防水防潮、通風、氫氣監測等必要的防爆措施。
“鋁7條”:1.固定式熔煉爐鋁水出口未設置機械鎖緊裝置;傾(qing) 動式熔煉爐控製係統未與(yu) 鑄造係統聯鎖,未實現自動控流;2.固定式熔煉爐高溫鋁水出口和流槽接口位置未配置液位傳(chuan) 感器和報警裝置,液位傳(chuan) 感器未與(yu) 流槽上的快速切斷閥和緊急排放閥實現聯鎖;3.存放鋁錠的地麵潮濕,熔煉爐、保溫爐及鑄造等作業(ye) 場所存在非生產(chan) 性積水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4.深井鑄造結晶器的冷卻水係統未配置進出水溫度、進水壓力、進水流量監測和報警裝置;監測和報警裝置未與(yu) 流槽上的快速切斷閥和緊急排放閥實現聯鎖,未與(yu) 傾(qing) 動式熔煉爐控製係統聯鎖;5.鋁水鑄造流程未規範設置緊急排放或應急儲(chu) 存設施;6.鋼絲(si) 卷揚係統引錠盤托架鋼絲(si) 繩未定期檢查和更換,卷揚係統未設置應急電源;液壓鑄造係統未設置手動泄壓係統;7.鑄造車間現場未嚴(yan) 格控製人數,未控製非生產(chan) 人員進入。(完)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