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耿福能:強化商標惡意注冊行政管理 避免無底線“蹭熱點”
(兩(liang) 會(hui) 速遞)全國人大代表耿福能:強化商標惡意注冊(ce) 行政管理 避免無底線“蹭熱點”
中新網北京3月6日電 (記者 賀劭清)全國人大代表、好醫生藥業(ye) 集團董事長耿福能近日接受中新網記者采訪時表示,近年來中國在強化商標注冊(ce) 前端管理的同時,在知識產(chan) 權侵權尤其是商標侵權後端的損害賠償(chang) 方麵,也取得了許多立法和司法成果,商標保護工作取得較大進展。然而,在調研過程中,他發現商標惡意搶注現象仍時有發生。一些不法企業(ye) 和個(ge) 人,無底線地“蹭熱點”,非法利用他人聲譽,侵害他人合法權益,造成了社會(hui) 不良影響。建議強化商標惡意注冊(ce) 行政管理,加大知識產(chan) 權侵權懲罰性賠償(chang) 力度。
耿福能介紹,當前在司法實踐中,適用知識產(chan) 權侵權懲罰性賠償(chang) 製度仍麵臨(lin) 一定困境。主要體(ti) 現在,由於(yu) 懲罰性賠償(chang) 中的“故意(惡意)”“情節嚴(yan) 重”認定的標準較為(wei) 主觀,導致個(ge) 案中是否構成“故意”“情節嚴(yan) 重”的標準不統一。此外,在具體(ti) 個(ge) 案中提出懲罰性賠償(chang) 的主張在實際操作層麵存在一定的困難。這也導致了懲罰性賠償(chang) 的適用頻率和範圍有限。
“商標申請前端應嚴(yan) 格執行‘不以使用為(wei) 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ce) 申請,應當予以駁回’的規定,提高快速駁回效率,探索不受理惡意申請的立法機製。”耿福能建議,應加強對奧運會(hui) 、冬奧會(hui) 等重大公眾(zhong) 事件的預判、預警機製,對相關(guan) 公眾(zhong) 事件中可能出現或已經出現的熱點詞匯、熱點人物名等提前建立阻卻機製,在審查係統中建立提示機製。必要時,通過修訂行政法規或法律,將前述情形明確為(wei) 可“不予受理”的商標申請的情形,避免類似的無良申請出現並長期留存在中國商標數據庫中。
針對商標惡意搶注,相關(guan) 部門也一直在行動。今年1月,中國國家知識產(chan) 權局印發《國家知識產(chan) 權局知識產(chan) 權信用管理規定》,將不以使用為(wei) 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ce) 申請行為(wei) 等多種行為(wei) 列入失信行為(wei) ,並明確了針對失信主體(ti) 的懲戒措施,進一步加大打擊力度。
對當前知識產(chan) 權侵權懲罰性賠償(chang) 中的具體(ti) 問題,包括如何在具體(ti) 個(ge) 案中提出懲罰性賠償(chang) 主張,如何簡單明了地確定懲罰性賠償(chang) 基數等,耿福能建議,相關(guan) 部門需結合當前司法實踐具體(ti) 情況,適時出台操作指引,以便廣大權利人更好的依法享受此項權利,營造出全社會(hui) 尊重知識產(chan) 權,敬畏知識產(chan) 權,廣泛認同保護知識產(chan) 權就是保護創新的良好氛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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