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罪認罰從寬製度成辦案“重器”
最高檢第一檢察廳廳長苗生明:
認罪認罰從(cong) 寬製度成辦案“重器”
2021年,在全國已辦結刑事犯罪案件中,89.4%的人適用了認罪認罰從(cong) 寬製度。麵對這個(ge) 高適用比例,最高檢第一檢察廳廳長苗生明認為(wei) ,不能片麵追求適用率,要更加注重提升案件質效。
對被告人認罪認罰後反悔上訴的情況,苗生明稱之為(wei) “特殊的製度困擾”,對於(yu) 無正當理由的上訴,檢察機關(guan) 會(hui) 提起抗訴。
苗生明表示,圍繞認罪認罰後具體(ti) 如何從(cong) 寬的標準問題,最高檢今年將會(hui) 同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出台司法解釋。
談適用率
適用自覺已形成 辦案“重器”顯成效
新京報:認罪認罰從(cong) 寬製度全麵推開以來,總體(ti) 適用率如何?
苗生明:完善刑事訴訟中認罪認罰從(cong) 寬製度,是黨(dang) 的十八屆四中全會(hui) 作出的一項重大改革部署。2018年,刑事訴訟法修改,確立了認罪認罰從(cong) 寬製度。三年多來,經過自上而下的持續推進,檢察機關(guan) 認罪認罰從(cong) 寬製度適用率已經達到較高水平,認罪認罰從(cong) 寬製度適用率已穩定保持在85%以上。
新京報:適用認罪認罰從(cong) 寬製度,在懲治犯罪、維護社會(hui) 穩定等方麵發揮了什麽(me) 作用?
苗生明:在有效促進社會(hui) 和諧穩定方麵,適用認罪認罰從(cong) 寬製度辦理案件的上訴率僅(jin) 為(wei) 3.5%,低於(yu) 其他刑事案件22個(ge) 百分點。
認罪認罰從(cong) 寬製度的適用,有利於(yu) 對專(zhuan) 業(ye) 化、智能化、隱蔽化較強的犯罪進行偵(zhen) 查取證、審查起訴、法庭審理工作,比如對一些團夥(huo) 犯罪的辦理就很有助益,從(cong) 而有效地懲治犯罪。四川省檢察機關(guan) 辦理的一起4人販毒案,主犯始終不認罪,經過耐心細致釋法說理,另外3人自願認罪認罰並當庭指證,案件最終得到了依法處理。
認罪認罰案件,追求在實體(ti) 上從(cong) 寬、程序上從(cong) 簡。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構建了多層次案件處理機製,推動繁簡分流、簡案快辦、難案精辦,2021年適用速裁程序審理的認罪認罰從(cong) 寬案件占比達32.8%,同比增加了7.1個(ge) 百分點,刑事訴訟效率顯著提升。
實踐證明,認罪認罰從(cong) 寬製度完全符合我國現階段刑事犯罪結構的變化和刑事訴訟製度的發展規律,有利於(yu) 更好實現司法公正與(yu) 效率的統一,是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ju) 措。
談案件質效
適用率不是目的 高質效才是初衷
新京報:認罪認罰的適用率是越高越好嗎?
苗生明:經過三年來自上而下的持續推進,認罪認罰從(cong) 寬製度適用率達到較高水平,取得了較好效果。但適用過程中地方出現了一些片麵追求高適用率導致部分案件質效不高的問題。為(wei) 此,最高檢察院2020年11月出台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審議意見的28條檢察意見,提出要“在穩定保持較高適用率的基礎上,不斷提升認罪認罰案件質效”。具體(ti) 做法上,既要依法適用、應用盡用,又要更加注重提升案件質效,不能片麵追求適用率。高檢院強調在適用該製度時,要遵循司法規律,實事求是,不搞層層加碼。既不能為(wei) 了追求高適用率,脅迫或者誘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認罰,也不能對無正當理由、一再要求從(cong) 輕的犯罪嫌疑人過度遷就,防止造成量刑失當、輕縱犯罪,影響司法權威。在穩定製度適用的基礎上,對認罪認罰案件的考核評價(jia) 要更加注重以下方麵的考量:司法行為(wei) 是否依法規範?釋法說理是否充分?溝通協商是否到位?量刑建議是否準確?當事人矛盾是否得到有效化解?通過評估辦案質效,評選優(you) 秀(精品)案件、優(you) 秀文書(shu) 等方式評價(jia) 檢察官辦案業(ye) 績,從(cong) 而不斷提升認罪認罰案件質效。
新京報:在認罪認罰從(cong) 寬案件中,被告人如果認為(wei) 判罰過重,可否上訴?
苗生明:上訴權是被告人的基本訴訟權利。保障上訴權是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是結果公正的救濟途徑,也是認罪認罰從(cong) 寬製度可持續發展和良好運行的保證。隻有保證被告人對於(yu) 認罪認罰擁有反悔上訴的權利,才能使其擁有對審判程序和訴訟結果的自由選擇權,進而對最終的裁判結果不產(chan) 生抵觸情緒,增強對認罪認罰結果的接受度。
談反悔上訴
無正當理由上訴浪費司法資源
新京報:有一種說法認為(wei) ,對於(yu) 認罪認罰案件被告人上訴的行為(wei) ,檢察機關(guan) 基本都會(hui) 抗訴,是這樣嗎?
苗生明:對被告人認罪認罰後反悔,想上訴檢察機關(guan) 該如何處理,是認罪認罰從(cong) 寬製度適用中不得不麵對的“特殊的製度困擾”。實踐中,並非所有被告人反悔上訴的情形都會(hui) 被檢察機關(guan) 提出抗訴,2021年認罪認罰從(cong) 寬案件上訴率為(wei) 3.5%,抗訴率僅(jin) 為(wei) 0.5%。
新京報:什麽(me) 情況下檢察機關(guan) 會(hui) 提出抗訴?
苗生明:現階段,檢察機關(guan) 提出抗訴針對的重點情形是:人民法院采納人民檢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議作出判決(jue) 、裁定,而被告人卻以量刑過重為(wei) 由提出上訴,不再認罪認罰,導致從(cong) 寬量刑明顯不當的。
檢察機關(guan) 之所以提出抗訴,是因為(wei) 對被告人從(cong) 寬處理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被告人認罪認罰有利於(yu) 司法資源節約和司法效率提高,也給被告人帶來實實在在的量刑優(you) 惠。其無正當理由上訴這一行為(wei) 違背了認罪認罰從(cong) 寬製度的初衷,而且引起了本不必要的二審程序,浪費了司法資源,使得司法成本變得高昂,也表明被告人不是真誠地悔罪悔過,使得對其從(cong) 寬量刑失去了“認罪認罰”“真誠悔罪”這一重要的基礎情節。
被告人無正當理由的上訴,既與(yu) 確立認罪認罰從(cong) 寬製度的初衷相悖,更不是司法機關(guan) 積極實施這一“善製”所期待的訴訟效應,檢察機關(guan) 提出抗訴絕非僅(jin) 僅(jin) 為(wei) 了加重少數無理上訴人的刑罰,而是通過抗訴的方式引導被告人形成尊重認罪認罰具結和承諾的自覺,從(cong) 而減少無謂的上訴和不必要的二審程序,助推認罪認罰從(cong) 寬製度的良性運行。
談自願原則
被告人認罪認罰要基於(yu) 自願前提
新京報:對於(yu) 涉黑惡犯罪、職務犯罪等類型的犯罪,適用認罪認罰從(cong) 寬製度有什麽(me) 要求?
苗生明:“兩(liang) 高三部”《關(guan) 於(yu) 適用認罪認罰從(cong) 寬製度的指導意見》明確指出:“認罪認罰從(cong) 寬製度沒有適用罪名和可能判處刑罰的限定,所有刑事案件都可以適用,不能因罪輕、罪重或者罪名特殊等原因而剝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認罪認罰獲得從(cong) 寬處理的機會(hui) ”。當然,需要注意的是,可以適用並不等於(yu) 必然適用、一律適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認罰後是否從(cong) 寬以及從(cong) 寬的幅度,決(jue) 定權在於(yu) 司法機關(guan) ,由司法機關(guan) 根據案件具體(ti) 情況判定,這也是寬嚴(yan) 相濟刑事政策的基本要求。
新京報:認罪認罰從(cong) 寬,全憑被追訴人自願嗎?在確保自願性上有哪些製度保障?
苗生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自願的前提下認罪認罰,是認罪認罰從(cong) 寬製度能否取得實效的關(guan) 鍵。
檢察機關(guan) 、人民法院對認罪認罰案件要進行自願性、合法性審查。為(wei) 防止被迫認罪現象發生,檢察機關(guan) 在適用認罪認罰從(cong) 寬製度中,始終堅持證據裁判原則,按照法定標準,全麵審查案件,若認為(wei) “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堅持“疑罪從(cong) 無”原則,依法作出不起訴的判決(jue) 。特別是在指控犯罪事實的證明問題上,證明標準不能降低。
如果人民法院在適用速裁程序審理過程中,發現有被告人違背意願認罪認罰、被告人否認指控的犯罪事實情形的,應當轉為(wei) 普通程序審理,從(cong) 而為(wei) 認罪認罰自願性提供了程序保障。
2021年12月最高檢製定出台《人民檢察院辦理認罪認罰案件聽取意見同步錄音錄像規定》,要求在聽取意見、簽署具結書(shu) 等關(guan) 鍵環節,檢察機關(guan) 必須履行同錄職責,讓辦案人員在鏡頭下工作,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新京報記者 沙雪良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