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網購戴好責任“緊箍”
網絡直播虛假宣傳(chuan) 該由誰擔責?這個(ge) 縈繞在許多消費者心間的問題,有了答案。據報道,《最高人民法院關(guan) 於(yu) 審理網絡消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一)》近日正式實施。針對網絡直播帶貨涉及主體(ti) 多、環節複雜的特征,這部司法解釋按照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的不同情況,明確闡述了平台內(nei) 經營者、直播間運營者、網絡直播營銷平台三方要承擔的責任,這無疑給網購消費者又吃了一顆定心丸。
網購消費關(guan) 係千家萬(wan) 戶。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6月,我國網購用戶已有8.12億(yi) ,占網民總數的80.3%。而與(yu) 此同時,網購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的情況也越發突出,特別是迅猛發展的網絡直播帶貨背後亂(luan) 象叢(cong) 生,成為(wei) 消費者投訴重災區。從(cong) 辛巴賣假燕窩遭平台封禁,到羅永浩因假羊毛衫事件發文道歉,直播帶貨“翻車劇”不斷上演。一些主播帶貨時誇大宣傳(chuan) ,產(chan) 品質量疏於(yu) 把關(guan) ,售後退換貨難以保障……種種問題消解著消費安全感,帶貨甚至被戲稱為(wei) “帶坑”,值得重視。
不得不承認,網絡直播帶貨因其營銷模式直觀、可以互動且多有價(jia) 格優(you) 惠,讓消費者在網購消費中既享有便利,獲得樂(le) 趣,也可以得到實惠。然而,也有不少人經曆著“買(mai) 時一時爽,買(mai) 後愁斷腸”的困境。發現遭遇虛假宣傳(chuan) ,買(mai) 的產(chan) 品有問題,可是不知道該找誰負責,也找不到人負責,這在網絡直播帶貨中並不少見,已然成為(wei) 網購消費的痛點和頑疾。可以說,正是因為(wei) 責任不夠明晰,才讓有些人心存僥(jiao) 幸,才為(wei) 亂(luan) 象滋生提供了溫床。一些消費者即便想退貨或索賠,卻往往在經曆平台、商家、主播等主體(ti) 互相“踢皮球”後,最終隻能自認倒黴。如今,隨著網絡消費糾紛相關(guan) 司法解釋正式實施,網絡直播賣貨各方責任主體(ti) 的責任被進一步明晰。為(wei) 網購戴上責任的“緊箍”,讓消費者維權有規可循,讓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各主體(ti) 違規必究,想必消費者網購也能多份保障、多些安心。
網購消費要健康發展,既要用好也要管好直播帶貨。除了製度要“上線”,監管也要保持“在線”,加大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督促平台和商家合法合規經營,引導直播宣傳(chuan) 行為(wei) 更加自律。隻有擁有一個(ge) 安全、便捷、健康的網絡消費市場,身處其中的各方才能真正實現共贏。(張冬梅)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