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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消費新老問題疊加,車主權益咋保障?

發布時間:2022-03-18 10:51:00來源: 工人日報

  北京陽光消費大數據研究院、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消費者保護法研究中心今天聯合發布的《國內(nei) 汽車消費維權輿情研究報告(2021)》(以下簡稱《報告》)顯示,隨著汽車保有量的大幅增加,汽車相關(guan) 的消費投訴也隨之增多。其中,質量問題、虛假宣傳(chuan) 等老問題占比較大;而續航裏程縮水、未按時交車等成為(wei) 新問題。

  質量問題高居第一位

  在2021年汽車消費維權輿情信息中,涉及質量問題占比90.48%,虛假宣傳(chuan) 占5.47%,服務問題占3.39%,未按時交付占0.66%。其中,質量問題最為(wei) 突出,高居第一位,其次是虛假宣傳(chuan) 。在質量問題中,反映比較突出的有製動係統問題、車身附件及電器問題、變速箱問題和發動機問題,製動係統問題占比高達44.9%,其他問題占比也均在10%以上。

  在新能源汽車方麵,《報告》顯示,2021年特斯拉深陷刹車失靈負麵輿論之中,在全年維權輿情中有90.02%的輿情均指向了製動係統故障與(yu) 刹車失靈。在新能源汽車國內(nei) 主要品牌方麵,3家造車新勢力維權輿情要高於(yu) 8家傳(chuan) 統車企轉型的新能源品牌,小鵬、理想、蔚來輿情占比均在15%以上。傳(chuan) 統車企中以歐拉汽車占比最高,占比為(wei) 10.66%;其次是比亞(ya) 迪占比為(wei) 8.56%;排名第三的是北汽新能源,占比為(wei) 7.28%;長安新能源占比也超過5%。而廣汽埃安係能源、吉利新能源、奇瑞新能源、五菱汽車新能源等均在5%以下。消費者吐槽的內(nei) 容集中在續航裏程縮水等方麵。

  例如,2021年9月,湖北消費者張先生投訴,稱其花費20萬(wan) 元購買(mai) 了某品牌新能源汽車,購買(mai) 前4S店銷售人員宣稱充滿電,續航能達到510公裏,但張先生實際使用時的續航裏程隻有300公裏。張先生認為(wei) 4S店虛假宣傳(chuan) ,投訴請求幫助。經當地消協調解,4S店為(wei) 張先生更換了電池。

  多方麵原因致汽車消費問題突出

  “汽車產(chan) 品作為(wei) 典型的大宗耐用商品,購買(mai) 金額少則幾萬(wan) 元,多則上百萬(wan) 元,占個(ge) 人及家庭支出比例較大,購車服務與(yu) 用車體(ti) 驗非常重要。部分廠家片麵追求眼前利益,刻意控製成本,造成質量不過關(guan) 等問題,不僅(jin) 影響消費者的駕駛感受,也給消費者的人身、財產(chan) 安全帶來隱患。”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消費者保護法研究中心主任蘇號朋說。

  在蘇號朋看來,汽車消費問題突出,原因在於(yu) ,汽車屬於(yu) 複雜的工業(ye) 產(chan) 品,消費者投訴的質量問題主要集中在發動機、變速箱、電池續駛裏程、刹車係統等方麵。這些問題專(zhuan) 業(ye) 性很強,舉(ju) 證難度較大。對普通消費者來說,往往很難舉(ju) 證維權。

  此外,部分車型尤其是新能源汽車的行業(ye) 規範不夠成熟。相較於(yu) 傳(chuan) 統燃油車,新能源汽車還處於(yu) 發展階段,無論是技術還是行業(ye) 規範性,都尚不成熟。有關(guan) 政策也處於(yu) 逐步完善過程中,一些技術指標、測試方式都還未形成共識。一旦出現問題,很難獲得有效的證據材料,給消費者維權帶來較大困難。

  “針對汽車市場,國家出台了一係列法律法規,已經形成了較為(wei) 完善的法律法規體(ti) 係,總體(ti) 上有關(guan) 汽車市場的法律體(ti) 係是完整的,邊界也是比較清晰的。關(guan) 鍵還是監管和處罰力度不夠,導致部分違法違規或者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wei) 沒有得到及時和有效處理。”蘇號朋說。

  汽車廠商要提高責任和安全意識

  今年1月1日,新修訂的《家用汽車產(chan) 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正式施行,有關(guan) 汽車廠商的責任和義(yi) 務進一步明確,有關(guan) 消費者權益的保護進一步加強。

  《報告》建議,汽車廠商要提高責任和安全意識。汽車產(chan) 品事關(guan) 消費者的人身和財產(chan) 安全,生產(chan) 廠家必須高度重視汽車產(chan) 品質量問題,確保生產(chan) 銷售的汽車產(chan) 品符合保障人身、財產(chan) 安全的要求,並向消費者有效提示注意事項和安全風險。新能源汽車廠家要如實告知消費者車輛實際續航裏程、充電速度以及影響因素等信息,避免後期產(chan) 生糾紛。汽車銷售公司要誠信對待消費者,不強製捆綁銷售,不做虛假宣傳(chuan) ,誠實兌(dui) 現承諾,杜絕以強淩弱、欺騙誤導、違法收費。

  有關(guan) 部門應加強對汽車銷售領域變相加價(jia) 、隱性收費、強製搭售、虛假宣傳(chuan) 、車輛安全等消費者反映突出問題的監管,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市場秩序,打擊違法行為(wei) ;引導、規範新能源車行業(ye) 發展,推動電池技術、配套設施不斷完善,定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更好保障消費者權益。(本報北京3月17日電)

(責編: 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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