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總局:6月底前退還小微企業存量留抵稅額
3月23日,國務院新聞辦在北京召開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hui) ,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王道樹在介紹增值稅留抵退稅有關(guan) 情況時指出,在2022年4月30日、6月30日前,集中辦理微型、小微企業(ye) 存量留抵退稅,不折不扣兌(dui) 現小微企業(ye) 6月底前退還存量留抵稅額的承諾;在9月30日、12月31日前,集中辦理中型、大型企業(ye) 存量留抵退稅,確保切實完成既定工作目標。增量留抵稅額根據納稅人申請按期退還,持續釋放留抵退稅製度性效應。
王道樹補充說,各個(ge) 節點的集中辦理並不是說“過期不候”,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在以上節點後仍能按規定申請退稅享受紅利。(記者 劉超 製作 李佳勵)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