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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文寫手網購“聰明藥”求靈感 涉走私毒品罪獲刑

發布時間:2022-04-02 11:14:00來源: 揚子晚報

  淮安網文寫(xie) 手網購“聰明藥”求靈感

  “聰明”反被“聰明”誤,涉走私毒品罪獲刑

  江蘇省淮安市一簽約網文寫(xie) 手因才思枯竭,選擇從(cong) 海外代購“聰明藥”,結果“聰明”反被“聰明”誤,因走私毒品罪被判處刑罰。

  2020年1月,在趙鬆楠(化名)收拾好行李準備搬往出租屋的前一天,偵(zhen) 查人員憑著一個(ge) 越洋快遞包裹上的地址找上門來。正是因為(wei) 這個(ge) 快遞,一個(ge) 足不出戶的“宅男”寫(xie) 手與(yu) 走私毒品罪聯係到了一起。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劉瀏

  為(wei) 獲得靈感求助“聰明藥”

  “80後”的趙鬆楠是一家主流文學網站的簽約寫(xie) 手。按照合同約定,初級寫(xie) 手每千字可獲得20元的稿費,而保持每日更新5000字以上,每月還可以獲得全勤獎。寫(xie) 網絡小說成為(wei) 了趙鬆楠主要的收入來源。但簽約後,隨之而來的是巨大的創作壓力。

  漸漸地,趙鬆楠感到靈感枯竭、注意力不集中,常常對著電腦坐了一天卻寫(xie) 不出一個(ge) 字。

  2019年八、九月份,趙鬆楠偶然在網上看到關(guan) 於(yu) “聰明藥”的新聞。出於(yu) 好奇,他上網了解到“聰明藥”主要是用於(yu) 治療多動症,使人短期內(nei) 注意力集中、思維靈活。作為(wei) 精神類藥品,“聰明藥”的有效成分為(wei) 莫達非尼、利他林等,在我國屬於(yu) 處方藥,必須由醫生診斷出具處方後才能購買(mai) ,且價(jia) 格昂貴,1粒要幾十元人民幣。

  趙鬆楠在網上多方打聽,得知國外有購藥的渠道,便在網購平台上找到一個(ge) 在外國的賣家。賣家給趙鬆楠推薦了一款叫阿莫達非尼的藥品,並告訴趙鬆楠,阿莫達非尼在國內(nei) 是違禁品,隻能從(cong) 國外直郵至境內(nei) 。此時的趙鬆楠已經顧不上是不是違禁品,一門心思就想吃下這“靈丹妙藥”。

  2019年11月,趙鬆楠第一次下單,用微信轉賬了800元。10天後,一盒50粒裝的阿莫達非尼漂洋過海到了趙鬆楠小區的快遞櫃。2019年12月底,趙鬆楠再次向賣家下單。他本以為(wei) 像上次一樣順利,可過了半個(ge) 月依然沒有收到快遞。實際上,這次快遞已被南京海關(guan) 稽查發現,並將線索移交緝私部門,偵(zhen) 查人員根據快遞信息找到了趙鬆楠。

  精神藥品與(yu) 毒品隻有一線之隔

  到案後,趙鬆楠才認識到,購買(mai) 違禁精神藥品自己服用,也屬於(yu) 吸毒,但此刻悔之晚矣。在被當地公安機關(guan) 行政拘留10日後,趙鬆楠又因涉嫌走私毒品罪被海關(guan) 輯私分局立案偵(zhen) 查。之後,此案被移送至淮安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據該案承辦人、淮安市檢察院第二檢察部檢察官王英傑介紹,我國《刑法》明確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在本案中,趙鬆楠明知莫達非尼在國內(nei) 是違禁品,仍然提供資金使得他人自境外郵寄至境內(nei) ,既有走私的故意也有走私的行為(wei) ,同樣應當承擔走私犯罪的刑事責任。

  趙鬆楠對於(yu) 走私物品的名稱、數量是確知的,可以說這次走私行為(wei) 是他私人訂製的,沒有他的積極追求,也不會(hui) 發生此次犯罪。所以他的行為(wei) 已經遠遠超過了自己吸食的範疇,因此也不能僅(jin) 承擔吸食毒品的違法責任,更應當承擔走私毒品犯罪的刑事責任。

  “然而,趙鬆楠又與(yu) 以往我們(men) 所接觸的毒品犯罪分子不同,從(cong) 人身危險性來說,遠遠低於(yu) 前者。”王英傑在提前介入時與(yu) 緝私分局溝通,建議對其采取取保候審。為(wei) 防止他難戒心癮,檢察機關(guan) 還建議偵(zhen) 查機關(guan) 不定期抽查三次進行監督,也均未發現他複吸的情況。

  2020年下半年,淮安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走私毒品罪對趙鬆楠提起公訴。因趙鬆楠積極認罪認罰且犯罪情節輕微,在舉(ju) 行公開聽證後,檢察機關(guan) 建議可對其判處緩刑。2021年上半年,法院根據趙鬆楠的犯罪情節、認罪態度和以往經曆,判處趙鬆楠拘役四個(ge) 月,緩刑八個(ge) 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雖然案件訴訟過程一直在進行,但他的小說寫(xie) 作一直沒有受到影響。因為(wei) 處理得比較輕緩,也換來了他內(nei) 心更多的懺悔和救贖。”王英傑說。

(責編: 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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