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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書記周江勇被公訴

發布時間:2022-04-11 16:47: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北京4月11日電 (記者 張素)中國官方11日通報,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書(shu) 記周江勇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hui) 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滁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受賄時間逾20年

  公開資料顯示,周江勇生於(yu) 1967年9月,浙江寧波人,1985年8月參加工作,1992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省委黨(dang) 校研究生,工商管理碩士。

  周江勇曾是浙江省鄞縣薑山中學的教師,後來從(cong) 政,任鄞縣團委書(shu) 記等職。2001年1月,他升任該縣副縣長。

  檢方起訴指控,周江勇利用擔任浙江省鄞縣副縣長,象山縣縣長、縣委書(shu) 記,寧波市委常委、寧波杭州灣新區開發建設管委會(hui) 黨(dang) 工委書(shu) 記,舟山市市長、市委書(shu) 記,浙江省委常委、溫州市委書(shu) 記,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書(shu) 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wei) 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wei) ,為(wei) 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21年8月,周江勇在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書(shu) 記任上被查。換言之,他的受賄時間長達20年。

  “搞家族式腐敗”

  檢方指控周江勇“為(wei) 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此前通報,周江勇“利用職務便利為(wei) 他人在工程承攬、土地轉讓、稅收返還等方麵謀利”,他還“搞家族式腐敗”。

  電視專(zhuan) 題片《零容忍》披露,周江勇利用公權力為(wei) 其弟周健勇經商提供幫助,讓其創辦的公司拿到寧波地鐵移動支付係統統籌權等。2013年至2017年,周江勇在涉及舟山、溫州的多個(ge) 項目中,還按照周健勇傳(chuan) 達的請托,為(wei) 某建築公司老板提供幫助。

  《中國經濟周刊》報道,周江勇“落馬”後,圍繞其親(qin) 屬的舉(ju) 報信“就像雪花片一樣”,周健勇也已被控製。

  全麵徹底肅清影響

  今年1月,周江勇被開除黨(dang) 籍和公職。浙江省委常委會(hui) 隨後召開會(hui) 議,研究以案促治、全麵加強黨(dang) 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求“堅決(jue) 清除周江勇案件的政治影響”。

  2月23日,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杭州市第十三次代表大會(hui) 開幕,會(hui) 上報告亦提出“全麵徹底肅清周江勇案影響”。

  身處市場經濟活躍地區,浙江省委常委會(hui) 所作部署具有針對性,包括但不限於(yu) :一是精準把握浙江反腐鬥爭(zheng) “區域性特點”,緊盯投資密集、資源集中的領域和環節;二是“推動民營企業(ye) 加強自身清廉建設”;三是著眼政商關(guan) 係,引導黨(dang) 員幹部守牢親(qin) 清政商關(guan) 係底線,規範領導幹部家屬經商辦企業(ye) 及涉外行為(wei) 。(完)

(責編: 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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