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韶關李某輝等人因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製措施
中新網韶關(guan) 4月12日電 (王堅 黃俊)記者4月12日從(cong) 韶關(guan) 市公安局獲悉,李某輝涉嫌妨害傳(chuan) 染病防治罪於(yu) 4月11日被公安機關(guan) 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強製措施。年輝診所負責人龔某輝和診所醫生辛某日前也因涉嫌妨害傳(chuan) 染病防治罪被公安機關(guan) 依法采取刑事強製措施。
犯罪嫌疑人李某輝於(yu) 3月11日從(cong) 深圳返回韶關(guan) ,在接到疫情防控工作人員的核查電話後,沒有按照疫情防控相關(guan) 規定第一時間進行核酸檢測,並多次不佩戴口罩進入人員密集公共場所,造成新型冠狀病毒社會(hui) 麵傳(chuan) 播嚴(yan) 重危險。
3月12日17時25分許,李某輝前往年輝診所就診,該診所在疫情防控形勢嚴(yan) 峻,韶關(guan) 市麵臨(lin) 輸入風險日益增加的情況下,對上級疫情防控要求未予執行,沒有落實執行“四必查一詢問”,未使用電子健康申報卡,造成重大傳(chuan) 染病傳(chuan) 播風險。
3月18日韶關(guan) 疫情防控新聞發布會(hui) 上透露,公安機關(guan) 已對該診所法定代表人、接診醫生,患者李某輝等人以涉嫌妨害傳(chuan) 染病防治罪立案偵(zhen) 查。接下來,以上涉案人員將陸續接受法律的懲處。
韶關(guan) 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提醒,當前全國疫情點多、麵廣、多發、頻發,疫情形勢極其嚴(yan) 峻複雜,嚴(yan) 格遵守疫情防控規定,是阻斷新冠肺炎疫情傳(chuan) 播的重要舉(ju) 措,也是廣大公民應盡的義(yi) 務。韶關(guan) 市外來(返)韶人員要第一時間主動向所在村(社區)、工作單位或所住酒店報備,並配合落實相應的健康管理措施。如因個(ge) 人不主動報備行程軌跡,不配合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引起疫情傳(chuan) 播風險或其他嚴(yan) 重後果的,將依法嚴(yan) 肅追究其法律責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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