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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首份“噪音擾民”訴前禁止令正式解除

發布時間:2022-05-23 14:03:00來源: 廣州日報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ti) 記者章程 通訊員海法宣)疫情下,孩子居家學習(xi) ,鄰居卻製造恐怖噪音,對此,廣州市發出了全國首份噪聲環境侵權訴前禁止令,該令發出後備受社會(hui) 廣泛關(guan) 注。近日,廣州海珠法院生態城法庭裁定解除了這份噪聲環境侵權訴前禁止令。經辦法官來到申請人王先生家中,現場非常安靜,沒有任何噪音。隨後,被申請人李先生現場簽收了解除禁止令的民事裁定書(shu) 。法官提醒,解除禁止令並不代表噪音可以“卷土重來”。

  自2018年12月起,王先生一家發現其居住的302房中有古怪的吼叫聲,該聲音每天8時45分至12時、15時30分至22時不間斷重複。調查發現,前述聲音來自102房,製造的噪聲係102房李先生與(yu) 其他鄰居產(chan) 生糾紛引起。前述噪聲引發周圍居民投訴,街道辦和居委會(hui) 等多次主持調解,但由於(yu) 噪聲未達到行政處罰標準,李先生參與(yu) 調解後仍繼續播放。原來,李先生稱其與(yu) 101房趙先生的矛盾實在太大,趙先生在門前公共用地上搭建雨棚,嚴(yan) 重影響了102房的通風采光。趙先生則堅持認為(wei) 門前土地歸其所有,其有權決(jue) 定如何使用,且其搭建雨棚是因為(wei) 李先生安裝的攝像頭對著101房大門,侵犯其隱私。但令李先生沒想到的是,趙先生聽力很差,噪聲沒有影響到趙先生,反而殃及了其他鄰居——比如禁止令申請人王先生。

  無奈之下,王先生於(yu) 今年4月13日向廣州海珠法院提交訴前禁止令申請,要求李先生停止製造噪聲。4月15日,李先生在現場簽收民事裁定書(shu) 及禁止令,並在相關(guan) 工作人員的見證下,拆除錄音播放設備,刪除錄音文件,並承諾不會(hui) 再製造噪聲擾民。

  “現在每天都很安靜!”王太太高興(xing) 地說,“因為(wei) 我在家的時間比較多,以前每天不停地聽到古怪的吼叫,就會(hui) 很煩躁。”為(wei) 了表示感謝,她向經辦法官董廣緒及一直跟進此事的人大代表分別贈送“止噪有法 傾(qing) 心為(wei) 民”的錦旗。

  據介紹,解除禁止令的裁定隻是基於(yu) 訴前禁止令是一個(ge) 臨(lin) 時性保全措施,基於(yu) 李先生主動履行了禁止令的內(nei) 容,申請人王先生在30天內(nei) 沒有起訴。在此前提下,海珠法院依照司法解釋裁定解除,如果李先生再通過播放古怪的吼叫聲等內(nei) 容的錄音製造噪聲,或變相通過其他方式幹擾申請人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可能會(hui) 在後續訴訟中被認定為(wei) 惡意侵權,並適用於(yu) 懲罰性賠償(chang) 。

(責編: 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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