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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平台成未成年人網購電子煙“主流渠道” 專家:重罰不法商家

發布時間:2022-06-07 11:25:00來源: 法治日報

  社交平台已成未成年人網購電子煙“主流渠道”

  專(zhuan) 家建議壓實責任重罰不法商家和失責平台

  □ 本報記者  趙晨熙

  5月31日,第35個(ge) 世界無煙日,家住北京市石景山區的17歲少年小白(化名)在家一邊刷著手機,一邊不時拿起掛在脖子上的電子煙嘬上一口……

  如今,像小白這樣的“電子煙民”不在少數,且呈現出低齡化趨勢。

  中國疾控中心近日發布的《2021年中國中學生和大學生煙草流行監測結果》顯示,2021年大學生使用過電子煙的比例為(wei) 10.1%,現在使用電子煙比例為(wei) 2.5%,均高於(yu) 2018年全國成人煙草調查結果。中學生電子煙使用率甚至比大學生更高。2021年中學生使用過電子煙的比例為(wei) 16.1%,現在使用電子煙的比例為(wei) 3.6%。

  針對這一現狀,國家也在不斷強化對電子煙的監管。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電子煙管理辦法》規定,全麵禁止銷售煙草口味以外的調味電子煙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煙。電子煙強製性國家標準也將於(yu) 2022年10月1日起實施。

  “電子煙對未成年人危害性極大。”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近日接受《法治日報》記者采訪時指出,在相關(guan) 法律政策不斷完善的同時,也要注意防範一些商家“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應不斷強化電子煙線上線下售賣監管,徹底封死電子煙流向未成年人的渠道。

  銷售電子煙瞄向未成年人

  小白已有兩(liang) 年多的電子煙煙齡,在他的認知裏,電子煙根本算不上“煙”,因為(wei) 它既沒有傳(chuan) 統卷煙燃燒後的刺鼻味道,也不會(hui) 產(chan) 生大量煙霧,取而代之的則是淡淡的香氣和炫酷的外形。

  “這些都完全get到了我們(men) 年輕人的點。”小白說,當初就是因為(wei) 朋友一款“賽博朋克”風格的電子煙讓以前從(cong) 不抽煙的他“入坑”了。

  “電子煙之所以能‘俘獲’年輕人的心,主要有兩(liang) 點原因:一是其宣傳(chuan) 方式不僅(jin) 避開了傳(chuan) 統煙草的危害性,甚至還加入了‘健康元素’,比如有些宣稱可以用來戒煙,還有的宣稱可以完全‘去焦油’;二是電子煙在設計上抓住了年輕人追求潮流、獵奇的心理,經常和一些當紅元素結合起來。”刑征在北京市豐(feng) 台區經營一家電子煙專(zhuan) 賣店,來他店內(nei) 消費的多以年輕人為(wei) 主,他們(men) 不願被稱為(wei) “煙民”,而是以“玩家”自居。

  在複旦大學健康傳(chuan) 播研究所控煙研究中心主任鄭頻頻看來,電子煙的初衷確實是想以煙草替代品的方式幫助戒煙,但隨著產(chan) 品不斷更新換代,電子煙無論從(cong) 設計還是營銷策略等方麵來看,其目標都已轉向為(wei) 吸引青少年消費。

  “電子煙製造者、銷售者一麵宣稱防止青少年接觸電子煙,一麵在營銷宣傳(chuan) 方麵強調時尚炫酷、口味豐(feng) 富等,這些正是青少年的興(xing) 趣點。精巧的設計不僅(jin) 能夠吸引青少年購買(mai) 嚐試,也能避免引起學校、家長的警覺,不利於(yu) 及早發現青少年的吸煙行為(wei) 。”鄭頻頻指出,電子煙也是煙,是通過將煙油加熱霧化產(chan) 生具有特定氣味的氣溶膠供煙民使用,煙油中同樣含尼古丁、香精、溶劑丙二醇等物質,危害性不容忽視。

  國家衛健委和世衛組織駐華代表處共同發布的《中國吸煙危害健康報告2020》明確提出,電子煙無法幫助戒煙,且電子煙煙液中除了尼古丁,還含有甲醛、乙醛、丙酮、丙烯醛、鄰甲基苯甲醛等致癌物。

  過渡期竟成商家“炒貨狂歡”

  在小白一個(ge) 專(zhuan) 門用來收藏電子煙煙彈的抽屜中,記者見到了大量不同口味、包裝漂亮的煙彈,除常見的各種水果味外,甚至還有冰淇淋、奶茶等新奇口味。

  2021年10月,複旦大學健康傳(chuan) 播研究所發布的《電子煙營銷及對青少年健康影響研究報告》顯示,在被調查的青少年中,有近半數在13歲至15歲開始吸電子煙,他們(men) 用過最多的口味是水果味。

  對此,《電子煙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專(zhuan) 門作了有針對性的規定——禁止銷售除煙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煙。

  “禁售調味電子煙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未成年人吸電子煙的概率。”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薑垣指出,水果味等調味電子煙對於(yu) 未成年人有很強的吸引力,容易勾起未成年人好奇心,誘導吸食。加拿大和美國等國家就明確禁止薄荷味等口味的電子煙生產(chan) 和銷售,保護未成年人不吸電子煙。

  但政策之下,一些商家卻借此開始了“炒貨狂歡”。

  據小白透露,今年3月《電子煙管理辦法》發布後,一些電子煙商家就開始大肆宣傳(chuan) 在5月1日後,將無法再售賣果味煙彈,這也使得大量消費者對果味煙彈進行囤貨,小白就借此購買(mai) 了20盒混合口味煙彈。

  這一說法也得到了刑征的證實。

  “政策公布後,圈內(nei) 的果味煙彈一度供不應求,價(jia) 格也是水漲船高,甚至有其他店老板高價(jia) 從(cong) 我這裏拿貨,轉手賣還有利潤。”刑征以某電子煙品牌一款較受歡迎的提子味煙彈為(wei) 例稱,原本售價(jia) 為(wei) 99元/盒的煙彈,最高能炒到近300元/盒,還不乏購買(mai) 者。

  記者注意到,今年5月,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hui) 批準發布GB41700-2022電子煙強製性國家標準(以下簡稱電子煙國標),將於(yu) 今年10月1日起實施。電子煙國標中同樣規定不應使產(chan) 品特征風味呈現除煙草外的其他風味。

  《電子煙管理辦法》已於(yu) 5月1日施行,而電子煙國標將於(yu) 今年10月1日起實施。對此,市場監管總局相關(guan) 負責人解釋稱,因為(wei) 考慮到電子煙國標發布後,電子煙生產(chan) 企業(ye) 需要根據標準要求對產(chan) 品進行合規性設計、完成產(chan) 品改造、向有關(guan) 部門申請產(chan) 品檢測和技術審評等工作,因此設定了5個(ge) 月的“過渡期”。

  刑征表示,這5個(ge) 月的“過渡期”讓前段時間瘋漲的果味煙彈價(jia) 格有所回落,但現在依然有一些商家在借此進行“炒作”並大肆囤貨。

  須封死未成年人購買(mai) 渠道

  “口味齊全,先到先得,手慢無!”“果味煙彈仍可接單,歡迎谘詢!”在小白的朋友圈中,不時能刷到這樣的廣告,而這也是他如今購買(mai) 電子煙的主要渠道。

  一直以來,防範電子煙流向未成年人都是電子煙防控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早在2018年,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煙草專(zhuan) 賣局就曾下發通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未成年人保護法中也明令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卷煙和電子煙。2019年10月,國家煙草專(zhuan) 賣局、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的《關(guan) 於(yu) 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的通告》明確要求電子煙生產(chan) 、銷售企業(ye) 或個(ge) 人關(guan) 閉電子煙互聯網銷售渠道,同時撤回通過互聯網發布的電子煙廣告。此舉(ju) 也被業(ye) 內(nei) 稱為(wei) “網絡禁售令”。

  如今,記者在各大電商平台輸入“電子煙”關(guan) 鍵詞,係統會(hui) 自動跳轉至勸人戒煙的“綠網計劃”頁麵,並宣傳(chuan) 禁煙知識。但在一些二手交易平台上,搜索“霧化”“戒煙”等關(guan) 鍵詞,仍會(hui) 出現個(ge) 別電子煙產(chan) 品,其中多采用“換馬甲”的手段隱蔽銷售,比如以出售霧化器貼紙、掛繩為(wei) 名頭,實則出售電子煙成品。

  小白手機中的幾位煙商既有朋友推薦的,也有通過二手交易平台結識的,為(wei) “保險”起見,商家和小白在社交軟件上加了好友,表示今後的貨利用社交平台直接轉賬購買(mai) 。在交易過程中,商家從(cong) 未詢問過小白的年齡。

  “隨著監管力度不斷加大,現在電子煙銷售確實從(cong) 線下逐漸轉到了線上。”刑征介紹,當前線下開設的電子煙實體(ti) 店多為(wei) 品牌加盟店,不僅(jin) 店內(nei) 必須貼有“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等標識,購買(mai) 時也需要消費者出示身份證等,像他經營的品牌電子煙,就開設了隻有經過“姓名+身份證+人臉”三重驗證才能通過識別的購買(mai) 係統。但與(yu) 之相比,網絡購買(mai) 則沒有這麽(me) 嚴(yan) 格,一些線下實體(ti) 店店主在了解到購買(mai) 者為(wei) 未成年人後,不但不進行勸誡,還會(hui) 主動加對方好友,利用社交平台來進行售賣。因為(wei) 電子煙不屬於(yu) 違禁品,可以正常寄快遞,所以這一銷售渠道已經成為(wei) 現在的“主流”。

  “要徹底封死未成年人購買(mai) 電子煙的渠道。”劉俊海建議,要進一步壓實網絡平台責任,應采取技術手段,對一些可能涉及電子煙的關(guan) 聯詞等進行屏蔽,並嚴(yan) 格檢查平台商家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等行為(wei) 。鑒於(yu) 當前利用社交軟件向未成年人售賣電子煙已成趨勢,社交平台應進行嚴(yan) 格排查,對查實存在網絡出售電子煙行為(wei) 的賬號進行封停,對於(yu) 可疑賬號也要采取必要的限製措施。

  《電子煙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國務院煙草專(zhuan) 賣行政主管部門建立全國統一的電子煙交易管理平台。

  據相關(guan) 部門介紹,6月15日起,取得煙草專(zhuan) 賣相關(guan) 許可證的電子煙相關(guan) 生產(chan) 企業(ye) 、批發企業(ye) 和零售市場主體(ti) 應逐步在平台上進行交易。

  在劉俊海看來,建立全國統一的電子煙交易管理平台有利於(yu) 在一定程度上遏製社交平台的點對點交易,後續仍需相關(guan) 部門對電子煙銷售形成常態化監管,對不法商家、失責平台施以重罰。

(責編: 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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