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平台“封堵”數字藏品二級交易
今年3月底,微信就曾封禁一批數字藏品平台公眾(zhong) 號,涉及平台超10個(ge) ,均為(wei) 中小型數字藏品平台。彼時微信方麵強調,後續將密切關(guan) 注行業(ye) 動向和相關(guan) 規定,進一步完善與(yu) 調整規則。
本報記者 李 冰
見習(xi) 記者 餘(yu) 俊毅
日前,微信對《微信公眾(zhong) 平台運營規範》(以下簡稱《微信規範》)進行了更新,新增了“虛擬貨幣及數字藏品交易行為(wei) ”條款,將其列入“違法違規經營行為(wei) ”(編輯注:虛擬貨幣應為(wei) 虛擬數字幣,以下相同)。
6月20日,微信方麵公開回應:此次更新是根據相關(guan) 法規,為(wei) 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對炒作、二次售賣數字藏品的公眾(zhong) 號及小程序進一步的規範化整治。
加大違規交易懲處力度
具體(ti) 來看,此番更新後的《微信規範》相關(guan) 條款提出,若帳號涉及虛擬幣相關(guan) 的發行、交易與(yu) 融資等內(nei) 容,或帳號提供與(yu) 數字藏品二級交易相關(guan) 服務或內(nei) 容,一經發現此類違規行為(wei) ,微信公眾(zhong) 平台將根據違規嚴(yan) 重程度,對違規公眾(zhong) 賬號予以責令限期整改及限製賬號部分功能直至永久封號的處理。
博通分析資深分析師王蓬博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微信作為(wei) 頭部社交平台,大量數字藏品平台會(hui) 優(you) 先通過公眾(zhong) 號、小程序等渠道進行推廣,而微信此舉(ju) 響應了監管要求,將有力打擊相應違法違規行為(wei) 。”
事實上,今年3月底,微信就曾封禁一批數字藏品平台公眾(zhong) 號,涉及平台超10個(ge) ,均為(wei) 中小型數字藏品平台。彼時微信方麵強調,後續將密切關(guan) 注行業(ye) 動向和相關(guan) 規定,進一步完善與(yu) 調整規則。
微信方麵曾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目前對僅(jin) 提供數字藏品展示和一級交易的公眾(zhong) 號,微信要求其提供和國家網信辦已備案認可的區塊鏈公司的合作證明作為(wei) 資質證明,不支持提供二級交易。另外小程序目前隻支持數字藏品展示和一級贈送,數字藏品交易和多級流轉屬於(yu) 未開放範圍,如有發現繞過等對抗行為(wei) ,會(hui) 根據違規程度封禁能力或下架處理。
除微信之外,螞蟻集團旗下數字藏品平台鯨探也在加大對違規賬號的懲處力度,曾發布對違規用戶處罰公告,已處理超百個(ge) 違規賬號(獲取、轉贈功能永久封禁)。同時,還根據違規嚴(yan) 重程度對違規賬號采取階梯式處罰,包括永久限製藏品轉贈、賬號封禁等措施。
鯨探官網表示,不支持任何形式的數字藏品轉賣行為(wei) 。根據規定,用戶購買(mai) 擁有數字藏品達到180天,可以向其他實名用戶發起轉贈,為(wei) 防止炒作,受贈方接收數字藏品滿2年後,可以再次發起轉贈。
亂(luan) 象整治進行時
NFT全稱是Non-Fungible Token,也被稱為(wei) 非同質化通證。其中,數字藏品領域是NFT落地最快的應用場景之一。
2021年以來,海外NFT爆火後,國內(nei) NFT交易平台也如雨後春筍般冒了出來。業(ye) 界普遍認為(wei) ,國內(nei) 各類平台均較為(wei) 默契地去除NFT的金融屬性,主推“數字藏品”概念,突出強調使用區塊鏈技術進行標識的特定虛擬作品。為(wei) 了規避數字藏品的金融屬性,國內(nei) 涉足這一領域的機構均對其二級交易進行了嚴(yan) 格限製,隻允許收藏。
而目前NFT潛藏的金融風險正備受重視。早在今年2月份,銀保監會(hui) 發布《關(guan) 於(yu) 防範以“元宇宙”名義(yi) 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4月份,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hui) 、中國銀行業(ye) 協會(hui) 、中國證券業(ye) 協會(hui) 聯合發布了“關(guan) 於(yu) 防範NFT相關(guan) 金融風險的倡議”(以下簡稱“倡議書(shu) ”)。
具體(ti) 來看,倡議書(shu) 提到“堅守行為(wei) 底線,防範金融風險”,明確提出堅決(jue) 遏製NFT金融化證券化傾(qing) 向,包括不在NFT底層商品中包含證券、保險、信貸、貴金屬等金融資產(chan) ,變相發行交易金融產(chan) 品等。另外,倡議書(shu) 強調,不為(wei) NFT交易提供集中交易(集中競價(jia) 、電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持續掛牌交易、標準化合約交易等服務,不得變相違規設立交易場所。
元宇宙產(chan) 業(ye) 谘詢服務商維勢谘詢創始合夥(huo) 人顧偉(wei) 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各大平台及協會(hui) 的做法,表明了監管層和相關(guan) 行業(ye) 的態度,以期防患於(yu) 未然。
歐科雲(yun) 鏈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蔣照生告訴《證券日報》記者,通過相關(guan) 行業(ye) 協會(hui) 的倡議以及部分涉及虛擬貨幣交易、元宇宙的政策文件,可以看出相關(guan) 監管機構對數字藏品市場的監管思路,主要是通過限製數字藏品交易平台炒作和數字藏品金融化和證券化傾(qing) 向來保證數字藏品市場的安全可控。他建議,“數字藏品愛好者在關(guan) 注和參與(yu) 數字藏品市場時,應慎重參與(yu) 、謹慎購買(mai) ,避免遭遇投機炒作,造成個(ge) 人財產(chan) 受損。”(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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