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國內

生前預囑首次入法:臨終搶救該由患者說了算

發布時間:2022-07-04 11:12:00來源: 北京青年報

  時本

  近日,深圳市七屆人大常委會(hui) 第十次會(hui) 議表決(jue) 通過《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修訂稿,其中第七十八條在“臨(lin) 終決(jue) 定權”上做出了大膽突破,規定如果病人立了預囑“不要做無謂搶救”,醫院要尊重其意願,讓病人平靜走完最後時光。由此,深圳市成為(wei) 全國第一個(ge) 實現生前預囑立法的地區。

  生前預囑寫(xie) 入地方法規,對於(yu) 不堪忍受過度搶救之苦的臨(lin) 終患者是一大福音。患者進入生命的最後階段,個(ge) 人願意既難以表達,更難得到尊重。尤其當各種導管插進患者身體(ti) 後,患者說話交流的機會(hui) 喪(sang) 失,想表達想法幾乎不可能,即使因過度搶救導致患者十分痛苦,也隻能被動忍受,直到生命結束。有了生前預囑則不同,臨(lin) 終搶救是否采取插管、心肺複蘇等創傷(shang) 性搶救措施,是否使用生命支持係統等,患者可事先做好安排。生前預囑具有法律效力,不擔心醫生和家屬會(hui) 隨意更改。

  長期困擾臨(lin) 終患者家屬的一道難題,有望從(cong) 此得到化解。盡管老人已處於(yu) 彌留之際,子女若不“盡力搶救”,對己怕留下遺憾,將來自責“是我害了老人”;對外則擔心留下把柄,怕人說不孝、舍不得花錢。倘若老人有多個(ge) 子女,主張“放棄搶救”的子女,可能受到其他子女的指責。受此影響,過度搶救,甚至“不到最後決(jue) 不放棄”,就成為(wei) 普遍現象。決(jue) 定來自患者本人並得到法律的支持,家屬不再麵臨(lin) 兩(liang) 難選擇。

  生前預囑入法,醫生也吃上了定心丸。近年來,有關(guan) 方麵在大力推廣生前預囑,如北京生前預囑推廣協會(hui) 在業(ye) 界廣為(wei) 人知,其選擇與(yu) 尊嚴(yan) 網站推出的“我的五個(ge) 願望”,國內(nei) 已經有5萬(wan) 多人填寫(xie) 。但民間倡導不具法律效力,一旦患者的親(qin) 屬對此有異議,醫療機構及醫生可能麵臨(lin) 民事侵權索賠,或者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巨大的風險讓醫生不敢做決(jue) 定。通過立法,生前預囑具有法律效力後,醫生在法律的框架下做出選擇,將不再顧慮重重。

  同時也要看到,生前預囑的完善和普及,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生前預囑涉及到很多法律和醫學專(zhuan) 業(ye) 概念,患者理解有難度,簽署生前預囑前,要為(wei) 患者提供專(zhuan) 業(ye) 的指導與(yu) 服務。創傷(shang) 性搶救是否值得實施,損害與(yu) 收益如何評估等,也要完善操作規範,使之有章可循。生前預囑入法也要避免被惡意利用,比如臨(lin) 終搶救的醫療開支很大,要謹防健康商業(ye) 保險誇大生前預囑的作用,等等。

  生前預囑減輕了患者的痛苦,減少了醫療浪費,也讓老人的離世從(cong) “生死兩(liang) 相憾”變成“生死兩(liang) 相安”。當社會(hui) 自發倡導、患者自行爭(zheng) 取尊嚴(yan) 死麵臨(lin) 很大的法律風險時,通過立法賦權,患者對臨(lin) 終搶救的決(jue) 定權就有了最可靠保障。

  生前預囑首次寫(xie) 入地方法規,相關(guan) 規則有待進一步成熟完善,但隻要探索者多了,探索的時間久了,就會(hui) 日益累積經驗,最終為(wei) 生前預囑開創一個(ge) 科學模式,並使生前預囑得到廣泛普及,讓患者有權選擇臨(lin) 終搶救方式,能夠少痛苦、有尊嚴(yan) 地離世。

(責編: 陳濛濛)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