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國內

工位攝像頭“一裝一拆”,該摒棄“監控思維”了

發布時間:2022-07-15 14:35:00來源: 新京報

  “這是一對一精準防止摸魚?”據紅星新聞報道,深圳某公司辦公室在每個(ge) 工位上都安裝了一對一監控攝像頭。網傳(chuan) 圖片顯示,攝像頭可以清晰拍到電腦屏幕畫麵。該辦公室所屬的物業(ye) 表示,該辦公場地從(cong) 事遊戲研發。

  7月14日,涉事籌建方合夥(huo) 人之一林先生回應稱,目前公司尚未注冊(ce) 、沒有具體(ti) 名稱,還未開始招聘員工和開展業(ye) 務。在辦公公共區域安裝攝像頭的初衷,是防止遊戲在發行之前泄露,監控內(nei) 容也不會(hui) 用於(yu) 其他用途。但因為(wei) 引起了網友誤解,目前工位一對一攝像頭已經拆除。

  工位攝像頭“一裝一拆”之間,引發了社會(hui) 廣泛關(guan) 注。究其原因,人們(men) 還是對無限逼近的攝像頭感到詫異。試想坐在桌前的員工,一舉(ju) 一動都被專(zhuan) 屬攝像頭“盡收眼底”,這種被時刻監視的狀態,無疑令人感到冒犯和不安。

  雖然涉事方已經拆除了攝像頭,但也透露出一些用人單位對員工管理還停留在“監控思維”層麵。近年來,由企業(ye) “監控員工”引發的爭(zheng) 議不在少數,無論是安裝軟件監控員工離職動向,還是要求員工下班發手機應用消耗電量截圖,都一再刷新公眾(zhong) 對於(yu) 一些公司粗暴管理員工的認知。

  要知道,技術進步,從(cong) 來不是為(wei) 了讓人更加“不自由”。進入大數據時代,一些用人單位管理技術手段不斷升級,從(cong) 網絡後台擴展到攝像頭,“神不知鬼不覺”就能輕鬆掌握員工“行蹤”。但這種管理思維,已經落入了對員工實施“全方位監控”的怪圈。

  我國《民法典》明確保護個(ge) 人的隱私權。《個(ge) 人信息保護法》更是明確規定,收集、處理個(ge) 人信息應當具有明確、合理的目的,並應當與(yu) 處理目的直接相關(guan) ,采取對個(ge) 人權益影響最小的方式,不得過度收集使用個(ge) 人信息。

  所以,無論是明顯的“攝像頭”,還是員工難以察覺的“監控軟件”,用人單位都不能濫用,應該明確其使用目的和使用範圍。此外,更要警惕用人單位以防止員工“摸魚”、泄密等理由,就“任性”越界,侵犯員工個(ge) 人隱私。

  □新京報評論員 徐秋穎

(責編: 陳濛濛)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