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去年因災賠付186億元 推動巨災保險發展需多方合力
本報記者 冷翠華
近日,韶關(guan) 市政府與(yu) 平安產(chan) 險廣東(dong) 分公司舉(ju) 行“巨災指數保險賠款交付儀(yi) 式”,平安產(chan) 險廣東(dong) 分公司完成8280.46萬(wan) 元巨災保險賠付,這是廣東(dong) 省近5年巨災保險賠款單次金額的最高紀錄。
根據廣東(dong) 銀保監局消息,6月份,廣東(dong) 省內(nei) 韶關(guan) 、清遠等地遭遇最強“龍舟水”侵襲。截至6月29日,轄內(nei) 財產(chan) 保險機構累計接到報案2.74萬(wan) 件,報損金額共計11.89億(yi) 元。
2021年,保險業(ye) 因災賠付金額為(wei) 186億(yi) 元,其中財產(chan) 險賠付金額184.8億(yi) 元,人身險業(ye) 務賠付金額1.2億(yi) 元。
事實上,夏季往往是自然災害多發時期,尤其是隨著我國多地陸續進入主汛期,洪災等自然災害的危害更加凸顯,人們(men) 對巨災保險的關(guan) 注度也更高。業(ye) 內(nei) 人士認為(wei) ,我國保險業(ye) 在巨大自然災害風險中的作用日益顯著,整體(ti) 來看,目前巨災保險的保障缺口仍然較大,推動巨災保險發展的主力是政府機構,還需要多方力量共同推進巨災保險實現更好發展。
巨災保險賠付比例上升
“2008年汶川地震保險賠付占損失之比僅(jin) 約0.2%,河南洪澇災害保險業(ye) 賠付約占直接經濟損失的10%,保險業(ye) 在巨大自然災害風險中的作用日益顯著。”中再產(chan) 險創新業(ye) 務部總經理周俊華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據周俊華介紹,我國巨災保險製度保障體(ti) 係初步建立。特別在地震災害方麵,原保監會(hui) 、財政部發布《建立城鄉(xiang) 居民住宅地震巨災保險製度實施方案》等文件,建立地震巨災保險製度規範,中國城鄉(xiang) 居民住宅地震巨災保險共同體(ti) 成功組建。地震巨災保險共同體(ti) 累計為(wei) 全國1674多萬(wan) 戶次城鄉(xiang) 居民提供6424億(yi) 元巨災風險保障,累積賠付7037萬(wan) 元。
近年來,我國地方性巨災保險試點取得明顯成效。目前,深圳、雲(yun) 南、寧波、四川等18個(ge) 區域性巨災保險項目相繼落地。同時,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an) 於(yu) 開展巨災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該省巨災保險試點工作將在鄭州、安陽、新鄉(xiang) 、鶴壁、周口、信陽等6個(ge) 省轄市開展,由人保財險等7家公司組成的共保體(ti) 共同承保。
此外,我國保險行業(ye) 巨災風險服務的能力也顯著提升。例如,2021年,保險業(ye) 投入防災減災資金6121萬(wan) 元,投入防災減災人力5.7萬(wan) 人次,發送預警信息9608萬(wan) 人次。同時,保險業(ye) 協助救援受災人員13萬(wan) 人次,協助救援受災機動車14.7萬(wan) 輛次,捐贈保險保額27.8億(yi) 元。
需提升市場化運作能力
“巨災帶來的損失巨大,政府十分重視巨災的防災減災以及災後重建,巨災保險的發展也主要得益於(yu) 政府的推動,社會(hui) 麵的關(guan) 注度依然不高。”中國自保網執行董事曹誌宏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目前,我國依靠市場化的方法來解決(jue) 巨災損失的工具和手段依然較少。
瑞再研究院報告顯示,2021年,全球自然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達2700億(yi) 美元,保險賠付約為(wei) 1100億(yi) 美元,約占總經濟損失的41%。亞(ya) 洲商業(ye) 巨災保險缺口尤其巨大。以洪災為(wei) 例,過去10年間,亞(ya) 洲僅(jin) 有7%的經濟損失投保商業(ye) 保險。
中再產(chan) 險總經理張仁江表示,隨著我國現代化進程的加速,城市人口增多、經濟體(ti) 量變大,生產(chan) 要素流動密集,自然災害對經濟社會(hui) 和人民群眾(zhong) 的生命財產(chan) 安全的影響更為(wei) 顯著。根據國家應急管理部統計,2010年至2020年中國自然災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年均達3683.7億(yi) 元。“如何更好地管理災害風險,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巨災保險製度是關(guan) 乎國計民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議題。”張仁江表示。
據悉,中再產(chan) 險積極參與(yu) 全國巨災保險製度建設,推動建立地方性巨災保險,在18個(ge) 區域性巨災保險項目中,擔任多個(ge) 項目的首席再保人,提供承保能力60億(yi) 元/年。同時,積極引導行業(ye) 基礎設施建設,推出風險地圖,擴展氣象服務等。
曹誌宏表示,目前,我國商業(ye) 保險公司將主要承保能力放在能帶來較大市場規模的車險和財產(chan) 險等傳(chuan) 統險種,對巨災保險這種經營難度較大、對技術要求較高的業(ye) 務投入較少,製約了我國商業(ye) 巨災保險承保能力的供給,這需要保險公司轉變經營思路,推進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
周俊華也認為(wei) ,推動巨災保險更好發展,需要深化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提升巨災保險服務水平,提升巨災風險商業(ye) 性市場認知,普及巨災風險社會(hui) 管理理念,綜合性巨災保險的經營應遵循“政府投保、保險承保、市場運作、多層次風險分散”的原則。(證券日報)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