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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發展統一的資本市場 依法嚴懲金融領域犯罪

發布時間:2022-07-26 15:30:00來源: 中國經濟網

  本報記者 吳曉璐

  7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guan) 於(yu) 為(wei) 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共30條,從(cong) 加強市場主體(ti) 統一平等保護、助力打造統一的要素和資源市場、依法維護統一的市場交易規則、助力推進商品和服務市場高水平統一、切實維護統一的市場競爭(zheng) 秩序等方麵明確人民法院相關(guan) 工作舉(ju) 措。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楊萬(wan) 明表示,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是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基礎支撐和內(nei) 在要求。今年4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印發《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guan) 於(yu) 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為(wei) 深入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重大決(jue) 策部署,依法支持保障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最高人民法院結合工作實際,製定了該《意見》。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郭靂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意見》是最高法圍繞黨(dang) 和國家要求打出的服務保障“組合拳”。《意見》聚焦“統一”,明確提出“五個(ge) 統一”工作舉(ju) 措,要求法院內(nei) 部建立相應的司法服務和保障工作機製。另外,《意見》全文共出現43次“機製”,如完善涉企產(chan) 權案件申訴、重審機製,要求推進建立破產(chan) 工作常態化“府院聯動”協調機製等,體(ti) 現出統籌司法內(nei) 部各領域、內(nei) 外部各方力量的全方位態勢。

  《意見》提出,支持發展統一的資本市場。依法嚴(yan) 懲操縱市場、內(nei) 幕交易、非法集資、貸款詐騙、洗錢等金融領域犯罪,促進金融市場健康發展。妥善審理金融借款合同、證券、期貨交易及票據糾紛等案件,規範資本市場投融資秩序。依法處理涉供應鏈金融、互聯網金融、不良資產(chan) 處置、私募投資基金等糾紛,助力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完善私募股權投資、委托理財、資產(chan) 證券化、跨境金融資產(chan) 交易等新型糾紛審理規則,加強數字貨幣、移動支付等法律問題研究,服務保障金融業(ye) 創新發展。

  郭靂表示,“《意見》提出要依法嚴(yan) 懲金融領域犯罪,妥善審理金融借款等投融資案件,依法處理互聯網金融等糾紛,完善私募股權投資等新型糾紛審理規則。整體(ti) 來看,《意見》通過以上措施對金融違法犯罪形成了懲戒合力,進一步規範資本市場投融資秩序,助力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保障金融業(ye) 創新發展,為(wei) 資本市場健康發展提供了堅實司法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長周倫(lun) 軍(jun) 表示,發展統一的資本市場,製度和規則的統一是重要內(nei) 容。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製定了多項司法解釋和司法政策性文件,統一法律適用,努力營造讓投資者放心投資的法治環境,降低資本市場融資的製度成本,推動統一的資本市場發展。

  具體(ti) 看,包括及時修改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研究製定證券期貨市場的內(nei) 幕交易、操縱市場刑事案件司法解釋;修改完善虛假陳述民事賠償(chang) 司法解釋;及時製定代表人訴訟司法解釋;高標準高起點設立上海金融法院、北京金融法院,成渝金融法院即將掛牌等。

  周倫(lun) 軍(jun) 表示,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將進一步總結審判經驗,積極開展資產(chan) 支持證券、加密貨幣、跨境金融產(chan) 品交易等新類型案件的調研,切實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利,為(wei) 全國統一的資本市場健康發展提供優(you) 質的司法保障。(證券日報)

(責編: 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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