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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勞動保護如何落到實處?

發布時間:2022-08-08 15:52:00來源: 人民日報

  近來,多地氣溫創新高,但仍有一些戶外勞動者在酷暑中堅守工作崗位。不少讀者來信反映部分地區高溫津貼標準偏低,建議調整。目前,一些地方陸續上調高溫津貼標準。比如,河南省自今年6月起,將高溫津貼由每人每工作日10元調整為(wei) 15元,發放時間從(cong) 每年6月至8月調整為(wei) 6月至9月。

  此外,一些地方還出現快遞員、外賣騎手中暑暈倒情況。廣東(dong) 廣州市讀者張先生曾在廣州順豐(feng) 速運有限公司花都區新都速運營業(ye) 點從(cong) 事快遞員工作近兩(liang) 年,目前已經離職。他曾幾次因中暑暈倒,單位也未發放任何補貼和防暑用品。“我向花都區勞動保障部門多次反映,一直無果。”張先生說。

  河南濮陽市讀者屈女士說,自己的親(qin) 屬是一名美團外賣騎手,幾乎全年無休,哪怕請半天假都可能被扣除當月補貼。“每天絕大部分時間都是露天工作,天氣炎熱,沒有收到高溫津貼。去年夏天沒給,今年也還沒發放。”屈女士說,她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反映了這一問題,至今未得到解決(jue) 。

  2021年7月,人社部等8部門共同印發指導意見,維護新就業(ye) 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提出強化職業(ye) 傷(shang) 害保障,采取政府主導、信息化引領和社會(hui) 力量承辦相結合的方式,建立健全職業(ye) 傷(shang) 害保障管理服務規範和運行機製。中華全國總工會(hui) 日前印發通知,提出積極拓展戶外勞動者服務站點等服務設施功能,以新就業(ye) 形態勞動者為(wei) 主要服務對象,為(wei) 高溫天氣戶外作業(ye) 職工避暑休息提供便利。

  “部分用人單位更多考慮經濟利益,忽視了勞動者的權益。”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yu) 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塗永前表示,我國高溫津貼發放在立法上將傳(chuan) 統的、強調建立勞動關(guan) 係的標準用工納入保護範圍,而快遞員等靈活就業(ye) 人員的勞動關(guan) 係認定沒有明確規定,勞動法規定的勞動保障也因此在落實時打了折扣。

  河南鄭州市金水區未來路街道辦事處有關(guan) 負責人告訴記者,近年來鄭州開展“送清涼”活動,為(wei) 新就業(ye) 形態勞動者送去清涼油等防暑降溫物品。社區設置了愛心驛站,免費提供避暑用品和藥品。另外,街道辦事處提供專(zhuan) 業(ye) 的法律援助服務,支持勞動者依法維權。

  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防疫一線人員也需要高溫勞動保護。山東(dong) 濰坊市讀者王先生建議建立臨(lin) 時性檢測板房,或征用公共場所。對此,濰坊市衛健委印發通知,要求“願檢盡檢”等常設采樣點可應用板房、集裝箱房等裝配式建築建設核酸采樣小屋,並配備空調、空氣淨化等設備。近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製印發工作指南,要求各級疫情防控組織部門應合理安排工作崗位,科學安排作業(ye) 時間,改善工作環境,加強高溫作業(ye) 個(ge) 體(ti) 防護,配備防暑飲料及應急物品等。

  “對於(yu) 高溫勞動保護出現的新情況新需求,各地人社部門、工會(hui) 、用人單位和勞動監察部門應共同發力。”塗永前建議,人社部門應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高溫持續時間,建立高溫津貼動態調整機製;工會(hui) 應拓寬高溫勞動保護的範圍,代表勞動者積極與(yu) 用人單位集體(ti) 協商確定高溫津貼的發放標準;用人單位應按時足額發放高溫津貼,預防發生職業(ye) 性中暑事件;勞動監察部門應加強普法宣傳(chuan) 和執法監督,督促用人單位履行高溫勞動保護責任。

(責編: 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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