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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嚴格禁止歧視新冠肺炎康複者等勞動者

發布時間:2022-08-16 15:28: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8月16日電 人社部網站16日發布《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 關(guan) 於(yu) 加強行政司法聯動保障新冠肺炎康複者等勞動者平等就業(ye) 權利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嚴(yan) 格禁止歧視新冠肺炎康複者等勞動者。依據勞動法、就業(ye) 促進法、傳(chuan) 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從(cong) 事職業(ye) 中介活動,不得歧視新冠肺炎康複者等勞動者。

  近期,部分單位違反勞動法、就業(ye) 促進法、傳(chuan) 染病防治法等有關(guan) 法律法規規定,以曾經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陽性等為(wei) 由,限製新冠肺炎康複者等勞動者求職,相關(guan) 勞動者平等就業(ye) 權利受到侵害,社會(hui) 廣泛關(guan) 注。為(wei) 加強行政司法協調聯動,進一步保障新冠肺炎康複者等勞動者平等就業(ye) 權利,《通知》明確,嚴(yan) 格禁止歧視新冠肺炎康複者等勞動者。依據勞動法、就業(ye) 促進法、傳(chuan) 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從(cong) 事職業(ye) 中介活動,不得歧視新冠肺炎康複者等勞動者。用人單位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當遵守相關(guan) 法律規定,不得以曾經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陽性等為(wei) 由,拒絕招(聘)用新冠肺炎康複者等勞動者;不得發布含有歧視性內(nei) 容的招聘信息;除因疫情防控需要,不得違反個(ge) 人信息保護法等有關(guan) 規定,擅自非法查詢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

  《通知》指出,要加大招聘活動監管力度。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門要加強對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招聘活動監管,宣傳(chuan) 普及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督促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嚴(yan) 格遵守法律法規,及時查處違法行為(wei) 。對用人單位發布含有歧視新冠肺炎康複者等勞動者招聘信息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未履行合法性審查義(yi) 務的,要依據《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發現一起嚴(yan) 肅查處一起。對情節嚴(yan) 重或者造成嚴(yan) 重不良影響的,要通過采取行政約談、曝光等方式督促整改。用人單位對新冠肺炎康複者等勞動者實施就業(ye) 歧視、侵害勞動者平等就業(ye) 權利的,告知勞動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通知》要求,要加強就業(ye) 歧視案件審理工作。用人單位對新冠肺炎康複者等勞動者實施就業(ye) 歧視、擅自非法查詢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的,勞動者可以侵害平等就業(ye) 權、個(ge) 人信息權益等為(wei) 由,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案件事實清楚、法律關(guan) 係明確的就業(ye) 歧視案件,人民法院在確保公正的前提下,要提高司法保護的效率,做到快立、快審、快結。勞動者請求人民法院調查取證,人民法院對於(yu) 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要積極主動進行調查。案件審理中,人民法院要充分考慮當事人的舉(ju) 證能力,根據誠實信用、公平原則合理分配舉(ju) 證責任,使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得到應有的保護。

  《通知》指出,要完善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門和人民法院協調配合機製。各地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門、人民法院要認真履行職責,建立就業(ye) 歧視情況和統計信息通報製度,完善相關(guan) 政策措施和司法解釋。人民法院在審理就業(ye) 歧視案件過程中,發現用人單位招聘信息含有歧視性內(nei) 容的,可以將違法行為(wei) 線索通報給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門,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門要及時予以核查,並將查處相關(guan) 違法行為(wei) 情況反饋給人民法院。各地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門、人民法院要加強對疑難複雜案件和法律適用問題的研討和交流,通過聯合發布典型案例等方式開展普法宣傳(chuan) ,警示教育違法者,引導用人單位及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遵紀守法、勞動者依法理性維權,保障勞動者平等就業(ye) 權利。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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