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居家隔離人員若違反規定將被集中隔離且食宿自理
中新網烏(wu) 魯木齊8月20日電 (潘琦)新疆伊犁州衛生健康委黨(dang) 組書(shu) 記、副主任陳正發19日晚間說,居家隔離人員要嚴(yan) 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guan) 法規,不外出、不串門、不聚集。如果違反上述規定,將按風險人員管控,由居家隔離變為(wei) 集中隔離,實行7天集中隔離觀察措施,期間產(chan) 生的食宿費用由個(ge) 人自行承擔,如拒不配合,由公安機關(guan) 依法處理,同時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19日晚,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的疫情防控新聞發布會(hui) 上,陳正發對伊犁州管控措施做出介紹。
陳正發表示,伊犁州對高風險區采取“足不出戶、上門服務”等封控措施,中風險區采取“人不出區、錯峰取物”等管控措施,低風險區采取“個(ge) 人防護,避免聚集”等管理措施。
對居家隔離人員的要求。暫時靜默是為(wei) 了斬斷病毒傳(chuan) 播鏈。各族群眾(zhong) 要嚴(yan) 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guan) 法規,遵守所在村(社區)臨(lin) 時性靜態管理要求,居家期間不外出、不串門、不聚集。如果違反上述規定,將按風險人員管控,由居家隔離變為(wei) 集中隔離,實行7天集中隔離觀察措施,其間產(chan) 生的食宿費用由個(ge) 人自行承擔,如拒不配合,由公安機關(guan) 依法處理,同時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對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人員的要求。在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期間,要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積極配合防疫人員工作,做好個(ge) 人防護、保持規律作息,有任何不適第一時間告知工作人員。不得私自離開隔離房間、不得擅自開門、不得外拋垃圾,領取餐食送出垃圾時佩戴好口罩,配合接受核酸檢測,做好房間內(nei) 衛生消殺等。如有違反隔離相關(guan) 規定的,將重新計算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時間,並自行承擔食宿等費用。如因不當行為(wei) 造成他人感染,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據悉,8月19日0時至21時,伊犁州伊寧市新增無症狀感染者52例,現已全部轉運至定點醫療機構接受隔離醫學觀察。截至8月19日21時,伊犁州現有無症狀感染者1816例,其中,伊寧市1653例、伊寧縣161例、新源縣1例、尼勒克縣1例。
據介紹,8月19日,伊犁州新增高風險區38個(ge) 、中風險區2個(ge) 。伊犁州現有中高風險區共107個(ge) ,其中伊寧市高風險區72個(ge) 、中風險區21個(ge) ;伊寧縣高風險區8個(ge) ,中風險區1個(ge) ;尼勒克縣高風險區1個(ge) 、中風險區1個(ge) ,新源縣高風險區1個(ge) 、中風險區2個(ge) ,以上縣市中高風險區以外的其他區域為(wei) 低風險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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