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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蓮子殼診斷為疑似腫瘤 醫生的解釋為何難以服眾

發布時間:2022-09-14 16:23:00來源: 成都商報電子版

  在出現質疑聲音後,醫院有義(yi) 務作出更信服的解釋。

  近日,湘雅係醫院再次登上熱搜。據媒體(ti) 報道,湖南長沙有家長反映11個(ge) 月大孩子上顎出現黑色腫塊,花300元在中南大學湘雅醫院看專(zhuan) 家號,專(zhuan) 家初步診斷疑似腫瘤,待查待排。處理意見是住院手術治療。家長表示,因湘雅醫院沒有床位,又到另一家醫院就診,結果發現是蓮子殼。

  事件引起輿論風波後,涉事醫生在其朋友圈對診斷理由進行了解釋,認為(wei) 其做法比較合理。對於(yu) 尚難確診的病例,門診醫生下達一個(ge) 疑似診斷,然後加上“待查”“待排”等後綴收治入院,是常見的診療操作。從(cong) 這個(ge) 角度看,該醫生對這個(ge) 孩子初步診斷為(wei) “右側(ce) 顎部腫塊性質待查?先天性胚胎瘤待排?”並將之收治,似乎中規中矩。

  問題是,這個(ge) 病例是否“尚難確診”,值得追問。倘若醫生想到了疾病診斷的各種可能,並實施了常規檢查之後仍難確診,“尚難確診”或可成立。但從(cong) 門診病曆看,醫生當時甚至連常規的探針檢查都沒有做。醫生對此解釋稱,他不采取探針檢查,是因為(wei) 他認為(wei) 探針刺入孩子的口腔軟組織內(nei) ,可能造成繼發損傷(shang) 。然而,相比影像、抽血化驗等排查腫瘤必需的一些檢查,探針檢查不僅(jin) 損傷(shang) 小,而且操作簡單,收費很低。因此,該醫生的解釋缺乏說服力。

  侵權責任法第五十七條規定,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yu) 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yi) 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chang) 責任。“當時的醫療水平”成為(wei) 衡量醫療行為(wei) 合理性的重要指標。在這次診療過程中,在場兩(liang) 位學生已將探針擺在了涉事醫生麵前,而且外院醫生也很快發現“腫物”是蓮子殼,從(cong) 這兩(liang) 點來看,這位口腔醫學專(zhuan) 家對該病例的診療,很可能低於(yu) “當時的醫療水平”。

  雖然在該事件中,公眾(zhong) 沒有必要在缺乏證據的情況下,將醫院及醫生往壞處想,但這無疑是個(ge) 提醒,在出現質疑聲音後,醫院有義(yi) 務作出更信服的解釋。

  湘雅二院因劉翔峰事件被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之後,迅速啟動自查自糾專(zhuan) 項行動,15名醫生被處分。醫院快速實施內(nei) 部整頓值得肯定,但此舉(ju) 在社會(hui) 上同樣引發一些質疑,自查自糾是危機公關(guan) ,還是刮骨療傷(shang) ?醫院若想回應好這些疑問,有必要對“蓮子殼被診斷為(wei) 疑似腫瘤”等醫療行為(wei) 進行清理。

  醫院的信任之牆建設不易,經受不起應急式回應、公關(guan) 式檢討等做法的折騰。醫院若發現自身有問題,就應勇敢認錯並承擔責任,在事中做好解釋,維護患者的知情同意權,在事後回應質疑,用務實與(yu) 誠懇修補信任缺口,重新贏得社會(hui) 的信任。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羅誌華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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