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私設“景點”要常抓不懈
按照文化和旅遊部的部署,近期,各地正在對未經相關(guan) 部門許可的私設“景點”、違規為(wei) 遊客提供遊覽服務和違規開展旅遊經營活動的行為(wei) ,進行專(zhuan) 項整治。開展專(zhuan) 項整治,能更好規範旅遊市場秩序、保護生態環境、維護遊客權益,得到了積極響應和廣泛好評。
私設“景點”是旅遊行業(ye) 的沉屙頑疾。無照經營,擾亂(luan) 旅遊市場秩序;未經許可,擅自收取門票費用;私自建設旅遊設施,破壞生態環境;無證經營高風險旅遊項目,存在旅遊安全隱患;虛假營銷、欺客宰客,損害遊客合法權益;私自改變土地用途,開展旅遊經營……這些無序開發旅遊資源的行為(wei) ,有的碰觸了法律“紅線”,有的損害了遊客人身財產(chan) 安全。
私設“景點”隱患甚多,卻屢禁不絕。一是因為(wei) 私設“景點”經營者或利字當頭、為(wei) 利所驅,明知不可為(wei) 而為(wei) 之;或法律意識淡薄,不知不可為(wei) 而為(wei) 之。二是私設“景點”多地處偏遠,監管整治難度較大,容易死灰複燃。三是探險獵奇心理催生出眾(zhong) 多個(ge) 性化旅遊需求,一些非主流“野生”景區、私設“景點”在社交媒體(ti) 的推波助瀾下變身“網紅打卡地”,受到不知情遊客的關(guan) 注和追捧。
破解私設“景點”難題,除了要大力開展專(zhuan) 項整治,日常監管也應常抓不懈。
各地要以專(zhuan) 項整治為(wei) 契機,對症下藥,標本兼治。理順管理體(ti) 製,厘清部門職責,優(you) 化規劃設計,合理布局景區點位,完善旅遊基礎設施,加強日常聯合監管,建立整治私設“景點”的長效機製,從(cong) 根本上防止問題反彈。同時,整治工作要分類施策,對一些不能滿足基本安全需要的、破壞生態環境的私設“景點”,要堅決(jue) 依法取締;對一些有條件通過法定程序開發為(wei) 正規景區的,不妨建設完善後收編為(wei) “正規軍(jun) ”,引導其規範有序經營,以更好滿足公眾(zhong) 日益多元化的出遊需求。
《經濟日報》2022年10月13日第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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