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麵“網課入侵”之禍
中新社北京11月8日電 (記者 高凱)11月2日淩晨,一名網友在微博發文稱,她身為(wei) 教師的母親(qin) 因網課中遭遇“惡意入侵”刺激而最終心梗去世。目前,悲劇的最終原因尚待進一步調查,但網課入侵現象由此以更可怖的麵貌引發了公眾(zhong) 的廣泛關(guan) 注。
所謂網課入侵,就是指老師正在上課期間,有現在被稱“爆破獵手”的黑客,進入網絡課堂謾罵老師或學生,發各種和教學無關(guan) 的文字、圖文、音樂(le) ,甚至還有淫穢色情視頻等,來幹擾教學秩序。
事實上,今年9月,“網課入侵”現象曾集中爆發。全國各地學校剛開學,又受疫情影響上網課,所謂“爆破獵手”伺機而動,造成惡劣影響。
為(wei) 了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確保教學進度,各地上網課的現象越來越普遍,難以徹底排除各種意外的發生。除了早期師生的設備、網絡速度等硬件能否匹配之外,網課遭入侵已經越來越成為(wei) 讓人頭疼的問題。
“網課入侵”成禍,如何防患並尋求根除之道迫在眉睫。
最可當即進行的是為(wei) 日常網課建立有效的保護機製。在一些網絡會(hui) 議平台,隻要有一個(ge) 知情人向外界透露會(hui) 議密碼和個(ge) 人信息,無數陌生人就可以肆意湧入,擾亂(luan) 課堂。
對此,近日,中央網信辦印發《關(guan) 於(yu) 切實加強網絡暴力治理的通知》,要求網站平台根據自身特點,建立完善緊急防護功能,提供一鍵關(guan) 閉陌生人私信、評論、轉發和@消息等設置;對首發、多發、煽動發布網暴信息的賬號,依法依規采取關(guan) 閉賬號等措施,情節特別嚴(yan) 重的,全網禁止注冊(ce) 新賬號;嚴(yan) 處借網暴惡意營銷炒作等行為(wei) 。
多家互聯網企業(ye) 也針對多款主流音視頻會(hui) 議軟件開發相應功能,幫助保障在線課堂的安全。如老師可以管理學生共享屏幕、批注權限以及發言、聊天權限,並可開啟“鎖定會(hui) 議”,此時其他人不能再加入會(hui) 議。若發現有誤入會(hui) 議的人,可將其“移出會(hui) 議”,並可設置“不允許用戶再次加入會(hui) 議”,如發現有其他人誤入會(hui) 議,幹擾課堂秩序,可通過舉(ju) 報功能反饋等等。
但這次的悲劇說明,看似輕微的違法行為(wei) ,一旦不被及時打擊而蔓延,也可能造成意想不到的嚴(yan) 重後果。所以,除了相關(guan) 平台技術上的改進,對相關(guan) 人員多做技術上的輔導等“事前防範”之外,亦當著力關(guan) 注其“事後追懲”。
那麽(me) 在法律層麵,“網課入侵”之禍當如何論罪呢?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郝惠珍接受本社記者采訪時表示,“網課入侵”如果是一個(ge) 人想不聽課“圖個(ge) 樂(le) ”可能是惡作劇。如果是一群人發布騷擾信息,就是違法行為(wei) 。各種影響教學秩序的“入侵”行為(wei) 均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而如果言辭所指是針對講課老師,行為(wei) 人就構成侮辱、誹謗,破壞他人名譽罪。還可以追究尋釁滋事罪。
調查顯示,惡意入侵網課的行為(wei) 絕非個(ge) 例,其中,隨著疫情後網課的興(xing) 起而不斷演變惡化甚至衍生出一套對網課進行爆破的產(chan) 業(ye) 鏈,對此,郝惠珍指出,這種所謂產(chan) 業(ye) 鏈,其特點是人數多、隨機性、匿名性,很難及時製止。對於(yu) 這種行為(wei) 的定性,要看最終侵害的客體(ti) 和後果,無論是“教育法”“治安管理處罰法”還是“刑法”,都有相應的懲治措施。
針對惡意網課入侵中為(wei) 惡意網侵者提供相關(guan) 信息的學生是否觸犯法律的問題,郝惠珍律師分析稱,若是與(yu) 黑色產(chan) 業(ye) 鏈勾結,故意找人進行“網課爆破”或惡意給搗亂(luan) 者泄露信息的行為(wei) ,對於(yu) 已經產(chan) 生的後果,學生也要按照情節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
郝惠珍強調,即便施暴者是未達責任年齡的未成年人,其行為(wei) 造成後果家長也必須買(mai) 單。另外“網課爆破”若是有組織的、牟利的,如果有刑事責任能力人利用無刑事責任能力人實施了侮辱、誹謗犯罪,可直接追究利用者的刑事責任。即便被組織者的行為(wei) 沒有達到犯罪程度,也要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進行教育。
對於(yu) 相應的平台是否擔責,郝惠珍指出,如果有違法犯罪或者侵權行為(wei) ,平台明知或者應知而不采取措施製止或者放縱的,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除了“防患”“嚴(yan) 懲”,麵對時下被廣泛使用的線上教學,一些更深層麵的疏導教育同樣值得關(guan) 注,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著名教育學者熊丙奇表示,應針對“網課入侵”“網課爆破”,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引導學生正確認識網課,不能參與(yu) 非法的“網課入侵”“網課爆破”,幹擾學校的網課教學秩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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