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發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二十條措施
中新網海口11月15日電 (張月和)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15日發布《海南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關(guan) 於(yu) 進一步優(you) 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細化措施的通知》(下稱《通知》),製定二十條措施防控新冠肺炎疫情。
《通知》稱,密切接觸者實施“5天集中隔離+3天居家隔離”,期間賦碼管理、不得外出。及時準確判定密切接觸者,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將風險區劃分為(wei) “高、低”兩(liang) 類。原則上將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動頻繁且疫情傳(chuan) 播風險較高的工作地和活動地等區域劃定為(wei) 高風險區,高風險區一般以單元、樓棟為(wei) 單位劃定,不得隨意擴大。高風險區所在縣(市、區)的其他地區劃定為(wei) 低風險區。高風險區連續5天未發現新增感染者,降為(wei) 低風險區。
為(wei) 防島外輸入,《通知》提出堅持抵瓊後的“落地檢”和分類管控措施。所有入瓊人員憑48小時內(nei) 1次核酸陰性證明登機(船、車),登機(船、車)前要掃碼並如實填寫(xie) “入瓊碼”相關(guan) 信息,及時將信息分類推送社區管理。所有人員抵瓊後落實“落地檢”,即采即走,盡快檢測,居家或酒店等待結果,不外出、不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場所。
為(wei) 防海上疫情輸入,《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漁港、漁船、漁民、魚市、魚販等重點場所、重點人群的管理,落實核酸檢測有關(guan) 要求,加強“海漁碼”的使用和管理,充分發揮其在出海報告、回港管理等方麵的作用。
《通知》明確,沒有發生疫情的市、縣(區)要嚴(yan) 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確定的範圍對風險崗位、重點人員開展核酸檢測,不得擴大核酸檢測範圍。一般不按行政區域開展全員核酸檢測,隻在感染來源和傳(chuan) 播鏈條不清、社區傳(chuan) 播時間較長等疫情底數不清時開展。
《通知》稱,入境人員實施“5天集中隔離+3天居家隔離”,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繼續集中隔離,隔離期間賦碼管理、不得外出。入境人員在省外完成隔離的,入瓊後不再重複隔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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