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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在國際海事組織船舶消防領域取得新成果

發布時間:2022-11-17 15:58: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廣州11月16日電 (郭軍(jun) 陳子軒)記者16日從(cong) 廣東(dong) 海事局獲悉,國際海事組織(IMO)海上安全委員會(hui) 第106屆(MSC106)會(hui) 議於(yu) 2022年11月2日-11日以線下和線上結合形式舉(ju) 行。本次會(hui) 議批準了以兩(liang) 份中國提案(SSE8/7/2、SSE8/12/1)為(wei) 藍本製定的新通函和公約修正案。這標誌著我國上述兩(liang) 份提案走完了IMO所有審議流程,正式成為(wei) 世界方案,我國在IMO船舶消防領域取得新成果。

  據悉,這兩(liang) 份提案是由廣東(dong) 海事局研究完成的。

  SSE8/7/2提案基於(yu) 我國大多數幹粉滅火劑生產(chan) 企業(ye) 為(wei) 生產(chan) 碳酸氫鈉用作幹粉滅火劑主要成分的實際情況,通過調研和實驗數據,有力證明碳酸氫鈉用作幹粉滅火劑主要成分可以達到碳酸氫鉀用作幹粉滅火劑主要成分同等的滅火性能,建議刪除修訂草案中“禁止碳酸氫鈉用作幹粉滅火劑主要成分”條款。提案在SSE8會(hui) 議上獲得通過,並在MSC106會(hui) 議順利走完批準流程,將以IMO新通函的形式發布,成功維護我國行業(ye) 利益。新通函適用於(yu) 2023年7月1日及以後安裝在散裝液化氣體(ti) 運輸船上的固定式幹粉滅火係統。

  SSE8/12/1提案基於(yu) 全氟辛烷磺酸鹽(PFOS)有毒有害且持久不可降解,在全麵調研我國行業(ye) 情況的基礎上,建議禁止船上使用含PFOS成分泡沫滅火劑,相應修訂SOLAS第II-2章及相關(guan) 規則,並對處置現有船PFOS成分泡沫滅火劑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jue) 方案。提案在SSE8會(hui) 議上獲得通過,並在MSC106會(hui) 議順利走完批準流程,將以IMO修正案的方式發布,預計於(yu) 2026年1月1日生效,將適用於(yu) 新船和現有船(對現有船,最遲不得晚於(yu) 預計生效日期2026年1月1日之後的第一次檢驗日期)。

  一直以來,廣東(dong) 海事局作為(wei) 國際海事研究委員會(hui) 船舶檢驗研究分委會(hui) 掛靠單位,始終秉持服務國家戰略,維護行業(ye) 利益的工作理念,不斷完善協作機製,匯聚業(ye) 界力量,貢獻中國智慧。近年來,船檢分委會(hui) 共向IMO提交132份提案,大多數提案在IMO獲得通過,研究工作取得了較為(wei) 顯著的成效,獲得全國海事係統多個(ge) 獎項,培養(yang) 了一大批優(you) 秀的國際海事履約人才。(完)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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