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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被要求破除壟斷 共享單車市場迎變局

發布時間:2022-11-23 15:29:00來源: 成都商報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日前對23個(ge) 違背市場準入負麵清單典型案例(第四批)進行通報,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全麵自查自糾,認真學習(xi) 有關(guan) 經驗做法。主動開展案例排查、整改的地方、單位得到表揚。

  共享(電)單車的獨家壟斷經營問題,是本次通報的重點,總計達15起,占比超過65%。記者此前關(guan) 注的雲(yun) 南曲靖宣威市,因以招租采購方式變相設置市場準入條件,成為(wei) 典型案例之一。

  本次通報的背景之一是,今年8月下旬在山西、湖南、雲(yun) 南等地展開的國務院第九次大督查,共享(電)單車市場係督查重點。業(ye) 界人士透露,此次督查指出,一些地方政府越權設定共享(電)單車特許經營權,強製收取服務費用,抬高市場準入門檻。這些做法違反了公平競爭(zheng) 製度要求,苗頭在全國呈蔓延趨勢,亟須引起高度重視。

  國家發改委通報:多起對共享單車市場違規監管案例

  日前,國家發改委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進一步優(you) 化營商環境降低市場主體(ti) 製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見》(國辦發〔2022〕30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guan) 於(yu) 建立違背市場準入負麵清單案例歸集和通報製度的通知》(發改體(ti) 改〔2021〕1670號)有關(guan) 工作要求,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地方發展改革委和第三方機構,對違背市場準入負麵清單情況進行排查處理,形成《違背市場準入負麵清單典型案例及處理情況(第4期)》,予以通報。

  國家發改委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對照通報所列案例全麵自查自糾,認真學習(xi) 有關(guan) 經驗做法,並對主動開展案例排查、整改的雲(yun) 南省發展改革委、雲(yun) 南省西雙版納州、麗(li) 江市,山東(dong) 省發展改革委、山東(dong) 省濱州市,河南省發展改革委、河南省安陽市提出表揚。

  湖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被要求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分別對張家界市、欽州市有關(guan) 案例整改加強督促指導,確保問題有力有序整改到位,有關(guan) 情況及時報告,國家發改委將持續跟蹤處理進展。

  本次通報的23起案例,涉及旅行社準入經營、建築垃圾運輸、煙花爆竹配送等。其中包括:雲(yun) 南省西雙版納州、麗(li) 江市文化和旅遊部門因旅遊市場淨化整治,未按相關(guan) 規定開展審批,影響當地旅行社準入經營;山東(dong) 省濱州市城市管理局設置不合理市場準入條件,限製小規模運輸企業(ye) 在本地開展建築垃圾運輸經營;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博白縣應急管理局違規限製煙花爆竹批發企業(ye) 自由配送經營。

  通報案例中各地對共享單車或共享電單車的違規監管行為(wei) 共15起,占比超過65%,涉及雲(yun) 南昆明、大理,湖南張家界,山東(dong) 濱州、高密,廣西欽州,湖北隨州等地。

  這些地方對共享(電)單車的違規監管行為(wei) 包括:簽訂獨家戰略合作協議、公開拍賣特許經營權、限製其他共享(電)單車企業(ye) 準入經營等。以山東(dong) 濱州為(wei) 例,據通報,濱州市城市管理局與(yu) 共享單車企業(ye) 簽訂獨家戰略合作協議,限製其他共享單車企業(ye) 準入經營。

  督查專(zhuan) 報:

  部分地方越權設“特許經營權”

  共享(電)單車能為(wei) 城市居民的短途出行提供便利,解決(jue) 群眾(zhong) 出行“最後一公裏”難題,已被視作城市綠色交通係統的組成部分。美團與(yu) 中山大學中國區域協調發展與(yu) 鄉(xiang) 村建設研究院聯合發布的相關(guan) 報告認為(wei) ,共享電單車經營模式在縣域城市極具前景。

  “突飛猛進”的背後是“無序投放”的指責。業(ye) 內(nei) 人士告訴記者,為(wei) 做好共享單車管理,各地紛紛出台辦法,對投放企業(ye) 及數量進行限製,以避免非準入企業(ye) 違規投放,“主管部門實行總量控製原則,通過牌照管理對各家共享單車企業(ye) 的投放量進行控製。”

  宣威市是雲(yun) 南人口規模第二大縣級市。今年5月,宣威市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局對宣威市範圍內(nei) 城區9街道1萬(wan) 輛共享(電)單車6年經營權進行公開招標。因變相設置市場準入條件,限製共享單車企業(ye) 準入經營,宣威成為(wei) 此次被通報的典型。

  宣威市市長許韶發此前向記者解釋,對共享電單車的特許經營進行公開招投標是公平競爭(zheng) 的體(ti) 現。他指出,共享電單車是新業(ye) 態,“方便了群眾(zhong) 出行,但也帶來管理難題。管好了是城市風景線,管不好,變成了城市的負擔。”

  2018年-2021年共享電單車在各地呈井噴態勢。西南某共享電單車企業(ye) 員工李孝國介紹,共享電單車產(chan) 業(ye) 鏈複雜,對城市容貌管理、交通秩序管控與(yu) 公眾(zhong) 出行安全保障提出挑戰。各地對共享電單車特許經營權進行拍賣後,其擴張步伐才有所放緩。

  地方政府對共享單車“特許經營權”進行拍賣,既是加強監管,也不排除是從(cong) 財政補血的角度考量,但當前這種做法既涉嫌違反《反壟斷法》,又與(yu) 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建設精神相違背。光明網評論員文章指出,共享單車作為(wei) 城市公共交通的補充形式,具有相當程度的“準公共性”,其特許經營權不能完全按照市場規則進行拍賣。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獨家獲悉,今年8月,國務院第十四督查組赴雲(yun) 南就共享單車市場準入情況開展督查調研,發現雲(yun) 南部分地方越權設定共享單車特許經營權,強製向中標企業(ye) 收取高額管理服務費,對外地企業(ye) 設置不合理準入門檻,違反了公平競爭(zheng) 製度要求。

  參加了相關(guan) 座談的人士透露,此次督查調研屬於(yu) 國務院第九次大督查的一部分,最終形成專(zhuan) 報。督查組指出,雲(yun) 南共享單車市場企業(ye) 難“共享”。

  如何破局?

  督查組給出4條建議

  雲(yun) 南共享單車市場難共享的具體(ti) 表現包括:越權設定特許經營權,變相設置行政許可;指定國企獨家經營,強製收取管理服務費;設置不合理準入門檻,強製外地企業(ye) 在本地注冊(ce) 。

  專(zhuan) 報中提到的案例,在本次國家發改委通報中多作為(wei) 典型案例提及。督查組進一步調研發現,全國不少地方存在類似問題並出現蔓延勢頭,一定程度上引發了共享單車的漲價(jia) 潮,亟須引起有關(guan) 部門高度重視。

  公開信息顯示,雲(yun) 南臨(lin) 滄市臨(lin) 翔區、文山硯山、楚雄州元謀和大姚、玉溪江川、曲靖羅平等城市也存在上述情形。業(ye) 界人士表示,國家發改委通報中提到的城市,不合理收費現象得到了遏製,“我們(men) 希望有關(guan) 部門繼續跟進那些尚未取消(不合理做法)的城市,進一步優(you) 化營商環境,降低市場主體(ti) 製度性交易成本。”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獨家獲悉,專(zhuan) 報提到,根據交通運輸部等10部門《關(guan) 於(yu) 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城市人民政府是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共享單車)管理的責任主體(ti) ,要充分發揮自主權和創造性,因地製宜、因城施策,探索符合本地實際的發展模式。

  針對發現的問題,督查組督促雲(yun) 南省立即組織開展排查整改。考慮到此類問題在其他省份也不同程度存在,督查組提出以下4條建議:

  一是進一步加大對地方財政支持力度。二是加強共享單車行業(ye) 管理的頂層設計。三是進一步完善合法性審查和公平競爭(zheng) 審查機製。四是在全國範圍部署開展違反公平競爭(zheng) 問題專(zhuan) 項檢查行動。

  記者注意到,除廣西欽州外,國家發改委通報的案例均已完成整改。今年9月,昆明市城市管理局邀請在昆明運營的3家企業(ye) ,結合企業(ye) 自身運營管理實際,通過技術手段將共享單車運行電子圍欄範圍覆蓋呈貢區,規範區內(nei) 共享單車運營管理,並鼓勵其他市場主體(ti) 在呈貢區投放共享自行車,與(yu) 昆明公交集團的有樁公共自行車形成互補。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劉木木

  實習(xi) 生 馬可 發自雲(yun) 南昆明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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