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線快遞員可優先參加工傷保險,個人不繳費
北京一線快遞員可優(you) 先參加工傷(shang) 保險
基層快遞網點實名按月繳費,個(ge) 人不繳費
中工網訊(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賴誌凱)“建立基層快遞網點和從(cong) 業(ye) 人員動態管理機製,對用工靈活、流動性大的基層快遞網點,從(cong) 事快遞收寄、分揀、運輸、投遞、查詢等服務的快遞從(cong) 業(ye) 人員,可優(you) 先辦理參加工傷(shang) 保險。快遞企業(ye) 使用勞務派遣方式用工的,應督促勞務派遣公司依法參加社會(hui) 保險。”近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北京市郵政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發布《關(guan) 於(yu) 做好本市基層快遞網點優(you) 先參加工傷(shang) 保險工作的通知》,做好基層快遞網點優(you) 先參加工傷(shang) 保險工作。
據悉,在本通知印發之前已按規定參加各項社會(hui) 保險的快遞企業(ye) 和基層快遞網點,不在上述優(you) 先參加工傷(shang) 保險範圍。
已取得郵政管理部門快遞業(ye) 務經營許可、具備用人單位主體(ti) 資格的基層快遞網點,可按規定直接為(wei) 快遞從(cong) 業(ye) 人員辦理優(you) 先參保;在本市郵政管理部門進行快遞末端網點備案、不具備用人單位主體(ti) 資格的基層快遞網點,由該網點所屬的具備快遞業(ye) 務經營許可資質和用人單位主體(ti) 資格的企業(ye) 法人代為(wei) 辦理優(you) 先參保,原則上在快遞業(ye) 務經營許可地或企業(ye) 登記注冊(ce) 地辦理參保,承擔工傷(shang) 保險用人單位責任。
基層快遞網點辦理優(you) 先參加工傷(shang) 保險實行實名按月繳費,個(ge) 人不繳納工傷(shang) 保險費。對難以直接按照工資總額計算繳納工傷(shang) 保險費的基層快遞網點,可按照北京市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ye) 人員平均工資核定繳費基數。繳費費率按照北京市行業(ye) 工傷(shang) 風險類別中郵政業(ye) 的基準費率執行。
(中工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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