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法修正草案二審 強調多渠道發布立法信息、回應關切
中新網北京12月27日電 (記者 梁曉輝)立法法修正草案27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二次審議。
修正草案二審稿貫徹黨(dang) 的二十大精神,在第一條中增加“在法治軌道上全麵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國家”的內(nei) 容,並在第十四條中增加“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內(nei) 容。
同時,二審稿進一步明確法律通過後公開的規定,明確“法律簽署公布後,法律文本以及發布的公告、法律草案的說明、審議結果的報告等,應當及時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hui) 常務委員會(hui) 公報和中國人大網以及在全國範圍內(nei) 發行的報紙上刊載。”“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公布後,法規、條例文本以及發布的公告、草案說明、審議結果的報告等,應當及時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hui) 常務委員會(hui) 公報和中國人大網、本地方人民代表大會(hui) 網站以及在本行政區域範圍內(nei) 發行的報紙上刊載。”
修正草案二審稿還總結近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加強立法宣傳(chuan) 工作實踐經驗,增加有關(guan) 加強立法宣傳(chuan) 工作的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hui) 常務委員會(hui) 工作機構加強立法宣傳(chuan) 工作,通過多種渠道和形式發布立法信息,介紹情況、回應關(guan) 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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