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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自貿法院敲響環境資源刑事案件“第一槌”

發布時間:2023-03-03 10:13: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天津3月2日電(周亞(ya) 強)記者2日從(cong) 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人民法院獲悉,近日,該院公開審理一起非法捕撈水產(chan) 品案,係該院環境資源案件民刑“二合一”集中審理改革以來的首起涉環境資源刑事案件。

  據悉,經法院審理,被告人王某對其在禁漁期內(nei) 使用禁用漁具捕撈水產(chan) 品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主審法官當庭宣判,認定王某犯非法捕撈水產(chan) 品罪,判處其拘役兩(liang) 個(ge) 月、緩刑四個(ge) 月、罰沒作案工具。王某表示認罪認罰,不上訴。

  “我們(men) 製定出台了天津自貿法院《關(guan) 於(yu) 環境資源案件受理案由的工作指引(試行)》,將民事七大類的二十多個(ge) 案由和刑事六大類的二十多個(ge) 案由的案件納入生態城環資法庭案件受理範圍。”相關(guan) 負責人告訴記者,生態城環資法庭作為(wei) 天津自貿區法院專(zhuan) 業(ye) 環資審判機構,目前已受理兩(liang) 件環境資源刑事案件,接下來將深入推進環境資源案件民刑“二合一”審判,嚴(yan) 厲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的犯罪行為(wei) ,打好“青山綠水、持續發展”保衛戰。(完)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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