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回暖 信貸中介玩起“高返點”
證券時報記者 吳家明
最近一段時間,多個(ge) 城市都傳(chuan) 來樓市回暖的消息。不過,伴隨著樓市回暖的聲音,信貸亂(luan) 象也再度活躍起來,低利率、低門檻、高返點……五花八門的貸款名目和推銷方式暗藏風險,購房者仍需提高警惕。
信貸中介玩起“高返點”
“現在經營抵押貸年化利率低至3.15%,還款周期可以長達20年,而且剛過戶的房子和剛注冊(ce) 的公司都可以申請。”近期,不少貸款中介熱衷於(yu) 推薦各式各樣的房抵經營抵押貸,而且門檻看似越來越低。
“如果您名下有公司有房產(chan) ,就可以申請這個(ge) 經營抵押貸,貸款額度可以做到房產(chan) 評估價(jia) 的八成左右。如果房產(chan) 證不在手,我們(men) 可以先簽訂協議然後借款給您還清房貸,等您貸款成功後再還給公司即可。如果名下沒有公司,我們(men) 也提供注冊(ce) 公司的‘一條龍’服務。”深圳一家金融信貸中介公司的陳經理對記者表示。
其實,這位經理的“話術”已經不陌生,但她強調,“交給銀行的資料您可以放心,我們(men) 全部辦妥保證貸款能貸下來,而且我們(men) 不收任何服務費,銀行會(hui) 給我們(men) 返點抽成。不僅(jin) 如此,如果您帶朋友過來申請經營抵押貸,一律都有貸款成功後創收的20%高返點。”
對於(yu) 貸出資金的用途,陳經理也表示會(hui) 替客戶做好相關(guan) 的用途證明,不管是拿去還房貸甚至是買(mai) 房,都不會(hui) “被查”。
20年的還款周期已經相當於(yu) 正常房貸,這位陳經理強調所有的貸款都是通過四大國有銀行申請,但記者對多家銀行的個(ge) 貸經理進行谘詢,得到的回複都是目前並沒有這麽(me) 長時間的經營抵押貸產(chan) 品。這時,這位陳經理又表示,還是需要貸款者每隔3年“簽名”一次,但不需要進行“資金過橋”,所以非常方便以及節省費用。當記者前往這位經理所在的羅湖區地王大廈,她也顯得很謹慎,需要記者備齊資料才願意拿出貸款相關(guan) 文件。
最近,類似的經營抵押貸可謂五花八門,特別是消費抵押貸、信用抵押貸、墊資買(mai) 房甚至是“三押”的組合貸,而且墊資買(mai) 房的房源甚至還可以包括法拍房,而這些信貸中介推銷時都會(hui) 提到:請把握當下樓市“回暖”的時機。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yan) 躍進表示,最近一段時間以來,一些地方的樓市出現所謂的“回暖”信號,房貸政策有所放鬆,但絕不允許“鑽漏洞”。信貸中介公司類似“熱情”推銷,也絕對不是給購房者的免費午餐,需要高度警惕。
監管加強
有借款人被起訴
經營貸一直以隱秘的方式頻繁流入樓市,利率低、期限拉長、監管問題等是主要原因。
“加強銀行內(nei) 部管理是整治經營貸亂(luan) 象的重要前置條件。”廣東(dong) 省城規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認為(wei) ,“經營貸能夠流入樓市,授信層層審查能夠通過,主要原因之一就在於(yu) 銀行內(nei) 部的理財經理、客戶經理與(yu) 外部的資金中介(小貸公司、私募基金、投資理財平台、房屋管家等)和房產(chan) 中介合作,共同套取資金。”
記者采訪也發現,目前銀行對相關(guan) 經營貸的申請加強了審批。一家國有大行貸款業(ye) 務相關(guan) 人士表示,該行對疑似利用經營貸置換房貸的提前還貸申請,將采取更嚴(yan) 格的合規審批流程,而且近期銀行也加大了內(nei) 部自查的力度,一旦查出問題將收回違規貸款。
一些銀行則對房產(chan) 的情況和企業(ye) 流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銀行客戶經理稱,如有未還清的房貸,目前暫時不受理經營貸相關(guan) 業(ye) 務。更有業(ye) 內(nei) 人士表示,部分貸款中介獲取客戶貸款信息等個(ge) 人信息後,在客戶不知情的情況下向他人泄露、出售謀取非法利益,甚至在其貸款後騙走貸款,嚴(yan) 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3月1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消息稱,有借款人違反合同約定擅自改變貸款用途,將經營貸款用於(yu) 清償(chang) 房貸,被銀行訴至法院,判決(jue) 結果為(wei) 銀行勝訴,借款人需要提前還清所借經營貸,否則拍賣房產(chan) 。廣州中院法官表示,經營貸是銀行等金融機構為(wei) 解決(jue) 中小企業(ye) 主或個(ge) 體(ti) 工商戶經營需要而推出的一款融資服務產(chan) 品,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將借款用於(yu) 生產(chan) 經營活動。按照民法典,“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自2月以來,有關(guan) 涉房貸款的監管力度持續加強。2月初,深圳市房地產(chan) 中介協會(hui) 發布《關(guan) 於(yu) 嚴(yan) 禁全市房地產(chan) 中介機構及從(cong) 業(ye) 人員參與(yu) 違規利用“經營貸”的鄭重提示》,嚴(yan) 禁參與(yu) 貸款中介、金融中介、“影子”中介等場外機構和個(ge) 人違規利用“經營貸”的不法行為(wei) 。遼寧銀保監局又發布《關(guan) 於(yu) 提前還貸或轉貸的風險提示》,提示違規“貸款中介”以“利率低”“期限長”“放款快”為(wei) 由,誘導消費者借“過橋資金”提前結清“房貸”,再辦理“信用貸”“經營貸”歸還“過橋資金”,從(cong) 而謀取高額中介服務、資金過橋費用,同時使消費者陷入違規轉貸的多重風險之中,甚至要承擔刑事責任。
此外,針對近期反映較多的房貸提前還款難、預約時間長等問題,人民銀行、銀保監會(hui) 2月9日召開部分商業(ye) 銀行座談會(hui) ,針對部分借款人違規使用經營貸、消費貸提前還款的情況,人民銀行、銀保監會(hui) 要求商業(ye) 銀行持續做好貸前貸後管理,加強風險警示;監管部門將加大檢查處罰力度,及時查處違規中介並披露典型案例。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