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小時獎10萬“與虎同住”?誰在以出格博出位
以獎金為(wei) 誘餌,以生命做噱頭,在“與(yu) 虎同住”的活動策劃中,掩蓋在不可預知的巨大風險之下的,是活動組織者對生命的輕佻態度
4月1日,江蘇常州淹城野生動物園在其社交賬號發布視頻稱,邀請遊客參加與(yu) 虎同住的挑戰活動,視頻中,一則“重金懸賞令”海報稱,現場報名入住白虎帳篷體(ti) 驗,每小時可獲得10萬(wan) 元現金獎勵。
一石激起千層浪,麵對這則“重金懸賞令”,有人感到難以置信,有人則躍躍欲試。該動物園工作人員表示,有數十人致電谘詢,其中不少人表示要報名。雖然工作人員表示“確保體(ti) 驗者安全”,但白虎似乎不給麵子,根據實際情況看,它不僅(jin) 排斥新的環境和物件,而且瞬間撕碎了帳篷,導致活動無法正常開展。白虎的實際表現也加劇了公眾(zhong) 的質疑——如果真的有人“以身試虎”,結果又將怎樣?
此事引起關(guan) 注之後,據報道,轄區派出所民警介紹稱,他們(men) 已向園方詢問此事,園方回應稱此事係“愚人節”的宣傳(chuan) 活動。經仔細看過後發現,海報右下角有幾乎透明的小字寫(xie) 著“愚人節快樂(le) ”。看到這裏,大家才恍然大悟,如此驚世駭俗的“重金懸賞令”,原來不過是噱頭營銷的一個(ge) 新變種。所謂“愚人節”,不過是拿無知當有趣,以出格博出位的“遮羞布”。
身處注意力經濟時代,商家搞活動、造噱頭,隻要無傷(shang) 大雅都無可厚非。怕隻怕,有人以嘩眾(zhong) 取寵為(wei) 能事,以撩撥情緒為(wei) 樂(le) 事,打著策劃營銷的幌子無所不用其極。以獎金為(wei) 誘餌,以生命做噱頭,在“與(yu) 虎同住”的活動策劃中,掩蓋在不可預知的巨大風險之下的,是活動組織者對生命的輕佻態度。
廣告法明確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nei) 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此外,廣告法還規定,廣告不得危害人身、財產(chan) 安全,泄露個(ge) 人隱私。換句話說,無論動物園真的準備將“與(yu) 虎同住”進行到底,還是僅(jin) 為(wei) 了炮製一個(ge) 營銷噱頭,都是一種不折不扣的違法行為(wei) 。正因為(wei) 如此,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表示,該短視頻涉嫌違反廣告法相關(guan) 規定,已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予以刪除,並對其涉嫌違法情況做進一步調查處理。
近年來,各種無底線營銷屢見不鮮。有人裝神弄鬼博出位,有人嘩眾(zhong) 取寵賺眼球,當營銷策劃偏離了積極健康的軌道,無聊與(yu) 無恥、違規與(yu) 違法可能隻在毫厘之間。不良商家醉心於(yu) 此,一方麵在於(yu) 噱頭營銷總能起到立竿見影的轟動效果,另一方麵在於(yu) ,如果缺少必要的處罰措施,商家很容易另辟蹊徑故技重施。
對“與(yu) 虎同住”做進一步調查處理,不僅(jin) 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須的。經此一役,有必要讓那些熱衷於(yu) 搞噱頭的人看清楚,法律是不容觸碰的“老虎屁股”。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趙誌疆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