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徐寶義一審被控非法收受1380餘萬元
中新社北京4月6日電 (記者 張素)記者從(cong)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獲悉,4月6日,山西省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儲(chu) 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原黨(dang) 組成員、副總經理徐寶義(yi) 受賄、國有公司人員失職、內(nei) 幕交易一案。
大同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稱,2006年至2021年,被告人徐寶義(yi) 利用擔任黑龍江省大慶市高新技術產(chan) 業(ye) 開發區企業(ye) 上市辦公室副主任,甘肅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chan) 監督管理委員會(hui) 主任助理,甘肅省國有資產(chan) 經營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中國供銷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中國供銷集團黨(dang) 委委員、副總經理,中國儲(chu) 備糧管理總公司(後更名為(wei) 中國儲(chu) 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黨(dang) 組成員、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wei) 相關(guan) 單位和個(ge) 人在工程承攬、企業(ye) 經營、工程款支付及工作安排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380.3489萬(wan) 元。
大同市人民檢察院同時指控稱,2014年2月至9月,徐寶義(yi) 擔任中國供銷石油有限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期間,嚴(yan) 重不負責任,違規開展名為(wei) 化肥購銷、實為(wei) 資金借貸的貿易性融資,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2015年,徐寶義(yi) 非法獲取證券交易內(nei) 幕信息,在該信息尚未公開前,明示他人買(mai) 賣該證券,情節特別嚴(yan) 重。
檢察機關(guan) 提請以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內(nei) 幕交易罪追究徐寶義(yi) 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guan) 出示了相關(guan) 證據,被告人徐寶義(yi) 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徐寶義(yi) 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2022年1月,官方通報徐寶義(yi) 涉嫌嚴(yan) 重違紀違法被查。同年6月,官方通報其嚴(yan) 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dang) 籍和公職。他被指“政治品行卑劣,長期大搞政治投機鑽營,大肆編造履曆,挖空心思跑官要官,並處心積慮試探組織態度”,還被指“道德敗壞,大肆進行權色、錢色交易”“借賭斂財,靠糧吃糧”等。
值得一提的是,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曾於(yu) 2022年12月對十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進行公開通報,其中包括徐寶義(yi) 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出入私人會(hui) 所,公車私用問題。他被指在2013年至2022年先後收受禮金共計24萬(wan) 元人民幣和高檔白酒37瓶;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安排的宴請和私營企業(ye) 主在私人會(hui) 所安排的宴請,並打牌賭博;違規使用公車,接送本人參加吃請以及家人出行。
今年1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十起糧食購銷領域違紀違法典型案例進行公開通報,其中包括徐寶義(yi) 幹預和插手糧食業(ye) 務招標代理、受賄案。徐寶義(yi) 被指接受他人請托,違規向中儲(chu) 糧集團公司負責招標代理的工作人員打招呼,幫助某招標公司進入中儲(chu) 糧集團公司招標代理機構名錄,以及“利用職務便利,在糧食物流倉(cang) 儲(chu) 經營、收儲(chu) 庫點確定等方麵,為(wei) 他人謀取利益”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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