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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約死群”,不能坐等網友舉報

發布時間:2023-04-14 10:52:00來源: 新京報

  ■ 專(zhuan) 欄

  遏製“約死群”,應從(cong) 平台治理角度積極作為(wei) 、主動幹預。

  “4名遊客相約跳崖自殺”事件,讓“約死群”再度成為(wei) 輿論焦點。隨後,據上觀新聞報道,多位曾潛入“約死群”的心理救助誌願者公開發聲,這些藏匿於(yu) 網絡的鬆散組織,人員構成複雜,聊天內(nei) 容滿載負麵情緒,甚至有人引導和教唆輕生。有誌願者建議,見到“約死群”應立刻舉(ju) 報。

  基於(yu) 網絡的“集群效應”,即時通信工具和社交媒體(ti) 能輕鬆地拉近擁有同樣興(xing) 趣愛好者的距離;同樣,這些網絡平台也能便捷地將那些充滿負麵情緒或消極思想甚至絕望的人聚在一起。

  在未經心理幹預的情況下,群組的“放大效應”,無疑將會(hui) 放大個(ge) 人情緒,誘導輕生行為(wei) ,產(chan) 生不可逆的後果。然而,現實裏“約死群”的危害被大大低估,對其治理也遠未引起足夠的重視。

  輕生想法不能被情緒激勵

  如報道所稱,一些“約死群”中,有人在群中渲染輕生之“美”或自殺的“正當性”,可能本人隻是在渲泄情緒,並無意為(wei) 之。但“說者無心聽者有意”,若別的群員此時正有輕生的想法,一旦被群內(nei) 情緒激勵,想法就可能轉化為(wei) 行動。

  不僅(jin) 如此,一個(ge) 人的行動又可能引發群內(nei) 的恐慌和群體(ti) 的效仿,從(cong) 而擴大到更多人,演變為(wei) 不可控的複雜局麵。

  從(cong) 平台治理的角度觀察,遏製“約死群”絕不能一味等待網友的舉(ju) 報,而應積極作為(wei) 、主動幹預,將防範和封堵做在前麵。

  試著以“約死群”為(wei) 關(guan) 鍵詞,在幾款搜索引擎上搜索,有的在搜索頁麵提供的第一結果就是屬地24小時免費心理危機谘詢熱線。但也有的搜索引擎直接就關(guan) 聯到“約死群怎麽(me) 加入”等關(guan) 鍵詞。

  兩(liang) 者相比,無疑前者更值得鼓勵和推廣。當然,前提是這些心理危機谘詢熱線能夠及時接通並發揮應有作用。而在“約死群”最重要的入口,絕不應存在競價(jia) 排名或商業(ye) 廣告。以救人為(wei) 目的的公益合作,不但應在搜索引擎中推廣,也應在“約死群”存在的所有即時通信工具和社交媒體(ti) 上普及。

  本著提前介入、有效防範的原則,平台方更應采取對“自殺”等敏感詞的全時全程全域智能監測,以便能第一時間啟動封堵等緊急處理措施。對線上發布的信息有明顯輕生傾(qing) 向的,應引入心理幹預和緊急援助機製,及時給予幫助。

  平台負有公共治理責任

  隨著網絡社會(hui) 的深度進化,我們(men) 早已接受了線上平台也是公共場所這一事實。平台不能僅(jin) 享受流量與(yu) 紅利,卻不承擔相應的社會(hui) 責任。

  《民法典》明確,“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ti) 育場館、娛樂(le) 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zhong) 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yi) 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雖然在這一條款中,隻列舉(ju) 了賓館、商場、車站等線下公共場所,但其中蘊含的法理卻是共通的。平台對其服務對象也即在線網民,應盡安全保障義(yi) 務。

  線下的一家餐館,服務員剛拖完地,通常要立一個(ge) “地麵濕滑,小心行走”的警示牌。線上的平台,也有警示義(yi) 務、幹預義(yi) 務、封堵義(yi) 務、有效響應義(yi) 務等安全保障之責。

  輕生從(cong) 來不是解決(jue) 問題的手段或方法,而“約死群”所構建出的負麵輿論場,在傳(chuan) 播不良價(jia) 值觀的同時,易於(yu) 將群內(nei) 成員的負麵情緒轉化為(wei) 對生活的絕望和對社會(hui) 的排斥,從(cong) 而加深他們(men) 的負麵情緒,嚴(yan) 重影響他們(men) 的心理健康。

  “約死群”的出現,對所有互聯網經營者和網絡公共空間管理者來說,都不是“紅利”,更不能成為(wei) “流量”,而隻能是實實在在的責任。如加強自殺幹預知識的普及,增強公眾(zhong) 對自殺幹預的意識和能力;加強對相關(guan) 人員的專(zhuan) 業(ye) 培訓,提高他們(men) 的情感疏導能力和反自殺能力等。

  此外,創造積極向上的輿論氛圍和社群氛圍,強化用戶和受眾(zhong) 對生命的尊重和珍視;持續完善家庭、社區和專(zhuan) 業(ye) 機構的支持,建立一個(ge) 抱團取暖而不是“抱團求死”的網絡空間,也都應成為(wei) 包括平台在內(nei) 的全社會(hui) 一起攜手努力的方向。

  □顧左右(法律學者)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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