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監管售賣煙絲 不得網絡售賣的煙草線上交易火熱
不得網絡售賣的煙草線上交易火熱
記者調查“掛羊頭賣狗肉”式網絡售煙亂(luan) 象
● 盡管煙草屬於(yu) 專(zhuan) 賣品,禁止線上銷售或利用互聯網發布推廣和銷售電子煙信息,但線上煙草交易依舊火熱,非常容易找到煙草推廣或求購信息
● 禁令之下,有不少商家存在“暗箱操作”的行為(wei) ,例如宣稱售賣煙具、卷煙器、空煙盒的店鋪,實際上在銷售煙草,還有商家直播帶貨煙草
● 網絡買(mai) 賣煙草製品,危害巨大,擾亂(luan) 了正常煙草經營秩序,假冒偽(wei) 劣產(chan) 品危害消費者健康,還可能使未成年人更多地接觸到煙草製品
● 加大打擊力度,追根溯源,切斷網上銷售煙草的利益鏈。通過技術手段加以監測識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wei) 的,采取封號、列入黑名單等措施
□ 本報記者 韓丹東(dong)
□ 本報實習(xi) 生 趙宇嘉
“便攜式煙絲(si) ,廠家直銷,牌子齊全,喜歡的家人們(men) 拍起來吧……”一直播間內(nei) ,主播神情激動地吆喝著售賣煙絲(si) 。
令人沒想到的是,所謂“廠家直銷”竟是非法經營。隨著一位購買(mai) 者舉(ju) 報買(mai) 到假煙絲(si) ,警方循線追蹤,偵(zhen) 破了這起特大跨國網絡非法經營煙草製品案。
《法治日報》記者近日調查發現,盡管煙草屬於(yu) 專(zhuan) 賣品,禁止未經允許通過信息網絡銷售煙草專(zhuan) 賣品,但線上煙草交易依舊火熱,非常容易找到煙草推廣或求購信息。
受訪專(zhuan) 家直言,線上售賣煙草行為(wei) 破壞國內(nei) 煙草市場秩序,可能導致假冒偽(wei) 劣產(chan) 品泛濫,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更有甚者,讓不少未成年人有了獲取煙草的機會(hui) ,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亟待依法開展整治。
線上商家暗箱操作
逃避監管售賣煙絲(si)
網上私自售賣煙草早已被明令禁止。
根據煙草專(zhuan) 賣法規定,國家對煙草專(zhuan) 賣品的生產(chan) 、銷售、進出口依法實行專(zhuan) 賣管理,並實行煙草專(zhuan) 賣許可證製度。同時,《煙草專(zhuan) 賣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除了取得煙草專(zhuan) 賣生產(chan) 企業(ye) 許可證或者煙草專(zhuan) 賣批發企業(ye) 許可證的企業(ye) 依法銷售煙草專(zhuan) 賣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通過信息網絡銷售煙草專(zhuan) 賣品。
禁令之下,在多個(ge) 電商平台上搜索“煙草”,平台會(hui) 自動彈出提示:根據相關(guan) 規定,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通過信息網絡銷售煙草專(zhuan) 賣品,不得發布推廣和銷售電子煙的信息。
然而,記者調查發現,有不少商家存在“暗箱操作”的行為(wei) ,例如,對外宣稱售賣煙具的店鋪,實際上在銷售香煙。
在一售賣煙鬥的網店裏,記者看到一商品鏈接明麵上顯示的是“實木雲(yun) 南煙鬥”。但點進商品鏈接卻發現,商品圖片羅列出的是一行行不同款式的煙絲(si) ,並用“芙蓉王”“中華”等香煙品牌進行標注。商家還“貼心”地在圖片上備注了“+V(即添加私人社交賬號),長期合作”的文字。在商品“煙鬥”下方商品詳細介紹頁麵,赫然出現的是一包包的煙絲(si) 。
另一家賣卷煙器的商家“套路”更加隱蔽,一款卷煙器,盡管說明介紹、商品圖片都顯示是卷煙器,但在選擇商品規格時,顯示的卻是煙草種類的編號。如果沒有喜歡的煙草品種,可以聯係客服,如果有貨,客服會(hui) 在後台對“卷煙器”訂單進行改價(jia) 並備注。
還有一些商家“另辟蹊徑”,比如在某購物平台上,圖片展示的是一個(ge) 空煙盒,文案為(wei) “煙盒收藏,懂的來,貨品上心”。點開詳情頁麵卻顯示各種以煙的名字命名的規格選項,而且根據品牌不同煙盒價(jia) 格也不一樣,且價(jia) 格與(yu) 真煙幾乎無異。
誰會(hui) 以實物的價(jia) 格買(mai) 一個(ge) 空煙盒呢?打開評論區,答案昭然若揭,原來商家售賣的並不是煙盒,而是煙絲(si) 。
與(yu) 此同時,記者發現直播間也有售賣煙絲(si) 的情況。
在某短視頻平台搜索“煙絲(si) 直播”,會(hui) 立刻看到不少直播間都在售賣煙絲(si) 。記者隨機點開一個(ge) 直播間,隻見主播身前擺滿了各種樣式的煙絲(si) 並一一作介紹,但記者找了一圈卻沒有看到購買(mai) 商品的鏈接。
正當記者疑惑時,主播給出了指引:“家人們(men) 要是感興(xing) 趣的話,按照我指的這個(ge) 麻將添加微微(暗示某社交軟件)哦!‘白板’是0。”記者添加其為(wei) “好友”後發現,其店鋪正在銷售煙草產(chan) 品,“朋友圈”中全是各類香煙的介紹,可以通過店鋪鏈接直接下單。
在另一短視頻平台,有一群打著“鬥糧”旗號的博主,他們(men) 鬥的“糧”其實就是煙。這些賬號並不會(hui) 在主頁介紹中使用帶有“煙”字的關(guan) 鍵詞。通常都以“雲(yun) 南特產(chan) ”“手卷絲(si) ”“特產(chan) 糧”等暗語來“打啞謎”,吸引“同道中人”,要求用戶添加他們(men) 的私人聯係方式,在他們(men) 建立的社交群或私聊中進行交易。
交易方式極其隱蔽
容易誘導未成年人
“高品質、無添加、味道純、無異味……”記者潛入所謂“煙具用品”社交群發現,裏麵除了有群友在分享煙具的使用方法外,更多的是“商家”在售賣煙絲(si) 。
根據商家在群中所發的圖片,這些售賣的煙絲(si) ,不僅(jin) 有國內(nei) 的,還有很多“國外進口貨”。這些煙絲(si) 規格不同、價(jia) 格不等,100克價(jia) 格一般在幾十元到幾百元之間,且支持全國包郵。還有一些商家經常會(hui) 在群內(nei) 分享煙絲(si) 的吸食經驗和以往與(yu) 客戶的交易記錄。
除了煙絲(si) ,一些商家還銷售卷煙紙等相關(guan) 煙草專(zhuan) 賣品,價(jia) 格在幾元到幾百元不等。
為(wei) 逃避監管,交易越來越隱蔽。很多買(mai) 家和賣家都選擇“私聊”這種方式。另有諸如“煙鬥吧”之類與(yu) “煙”相關(guan) 的交流貼吧,在大家分享“吸煙經驗”時,也有一些“用戶”在貼吧內(nei) 售賣煙絲(si) 。
同樣,有很多網友在求購煙絲(si) 。記者在某社交平台上搜索“求購煙絲(si) ”,眾(zhong) 多買(mai) 家發布的求購帖映入眼簾,多為(wei) 求購某品牌香煙、某價(jia) 格區間內(nei) 的雪茄等。
這些線上求購者,不少是貪圖便宜。“很多煙友都給我推薦過煙商,說價(jia) 格會(hui) 比市場價(jia) 低不少。”有網友告訴記者,一些發帖者疑似未成年人,配文“學生黨(dang) 求推薦”“在上初中買(mai) 不了煙,求大佬指條路”等。
北京高界鵬凱律師事務所律師張仲凱說,商家通過“暗箱操作”“掛羊頭賣狗肉”的方式線上售賣煙草製品,顯然是違法的。作為(wei) 一種特殊商品,根據相關(guan) 法律規定,煙草製品銷售應當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其經營範圍僅(jin) 限於(yu) 實體(ti) 經營,通過信息網絡銷售煙草製品,屬於(yu) 超越經營範圍和地域範圍的違法行為(wei) 。
張仲凱告訴記者,網絡買(mai) 賣煙草製品,危害巨大:為(wei) 假冒偽(wei) 劣及非法渠道的煙草製品提供了市場,擾亂(luan) 了正常煙草經營秩序,造成國家稅收巨大損失;無法有效識別真偽(wei) ,而假冒偽(wei) 劣的煙草製品,難以保證科學有效地消除煙草中的危害物質,會(hui) 對消費者的身體(ti) 造成更為(wei) 嚴(yan) 重的損害;“兩(liang) 頭不見人”,不但令煙草專(zhuan) 賣行政主管部門難以監管,還極可能出現詐騙行為(wei) 。
中國傳(chuan) 媒大學文化產(chan) 業(ye) 管理學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說,通過互聯網售賣煙草,可能使未成年人更多地接觸到煙草製品,特別是在算法推薦的加持下,會(hui) 對青少年的健康造成嚴(yan) 重危害。
“這正是禁止線上售煙行為(wei) 的原因。”國家煙草專(zhuan) 賣局有關(guan) 人士回答記者提問時說,“網絡售煙因其無人屬性,無法有效勸阻青少年吸煙。”
“禁止通過網絡買(mai) 賣煙草製品,不僅(jin) 能有效避免國家稅收損失,通過有效監管保障群眾(zhong) 身體(ti) 健康,還能有效防控因網絡買(mai) 賣煙草製品而衍生的其他違法犯罪行為(wei) ,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張仲凱說。
線上線下聯動治理
通過技術監測識別
“必須禁止煙草網絡售賣。”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梅向榮說,廣告法規定,禁止在大眾(zhong) 傳(chuan) 播媒介或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戶外發布煙草廣告,禁止向未成年人發送任何形式的煙草廣告,但網絡直播售賣、短視頻售賣等新媒體(ti) 下的商業(ye) 模式,往往使得廣告法的適用產(chan) 生較大的認定困難。
梅向榮認為(wei) ,這一局麵有望改變。今年5月1日起即將實施的《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將以上情況以明確的文字形式規定到了廣告法及相關(guan) 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的約束下。“可以說,如果在網絡銷售過程中,出現了直接或變相的煙草廣告情形,那麽(me) 即便商家具有專(zhuan) 賣許可資質,也是違法的。”
為(wei) 打擊整治網絡售賣煙草的現象,梅向榮提出,需要多部門聯合治理。網絡涉煙行為(wei) 涉及市場監管、煙草、通信、公安等多個(ge) 執法部門,以往治理過程中,多頭治理產(chan) 生了協調不一致、執法不統一等情況,需要在政府監管中建立統籌規劃機製,加強各部門的信息互通、協調配合、統一執法,維護法律製度的權威,確保相關(guan) 法律規定落地。
張仲凱建議,加大線下打擊力度,追溯相關(guan) 煙草煙具來源,從(cong) 源頭上切斷網上銷售煙草的利益鏈,並適時通過立法加大處罰力度。此外,監管部門要和網絡平台建立常態化聯動治理機製,確保及時發現網絡買(mai) 賣煙草的違法行為(wei) ,依法收集、固定相關(guan) 證據,確保對網絡買(mai) 賣煙草製品的違法行為(wei) 進行合法、有效、嚴(yan) 厲的懲處。
程科認為(wei) ,需要進一步加強對相關(guan) 直播與(yu) 短視頻內(nei) 容的審核,並通過技術手段加以監測識別,一旦發現違規售賣煙草的行為(wei) ,應立即刪除相關(guan) 內(nei) 容,並采取封號、將主播列入黑名單等措施,加大對相關(guan) 違法行為(wei) 的懲罰力度。此外,也應該發揮公眾(zhong) 監督的作用,鼓勵公眾(zhong) 對線上違規銷售煙草的行為(wei) 進行監督舉(ju) 報。
“控煙是主流趨勢。”梅向榮說,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禁止網絡售煙,有利於(yu) 電子商務環境的良性發展,也有益於(yu) 全社會(hui) 的長期共同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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