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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司法文明指數報告2020-2021》發布

發布時間:2023-04-26 15:25:00來源: 法治網

  法治日報全媒體(ti) 記者 蔣安傑

  近日,《中國司法文明指數報告2020-2021》由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正式出版發行。“中國司法文明指數”是國家“2011計劃”和“雙一流”建設計劃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開發的一種法治量化評估工具。該指數的研發,是根據黨(dang) 的十八屆四中全會(hui) 《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全麵推進依法治國若幹重大問題的決(jue) 定》關(guan) 於(yu) “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要求,通過實地調查普通民眾(zhong) 和法律職業(ye) 群體(ti) 的親(qin) 身經曆和感受,以分解表和雷達圖等直觀形式顯示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文明指數排名及其在各級指標上的得分(強項和弱項),反映了人民群眾(zhong) 對本地司法文明狀況的滿意度,為(wei) 全國各地加強司法文明建設提供一麵可供自我對照的“鏡子”。

  《中國司法文明指數報告2020-2021》是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繼《中國司法文明指數報告2019》之後發布的第7個(ge) 年度報告。該報告根據課題組從(cong) 全國31個(ge) 省、自治區、直轄市獨立收集的24354份問卷調查數據進行統計分析而形成。

  (一)全國各地司法文明指數總分排名分析

  1.2020-2021年31個(ge) 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司法文明平均得分為(wei) 71.1分(滿分為(wei) 100分),與(yu) 2019年平均得分70分相比,提高1.1分。

  2.2020-2021年值得注意的數據:一是上海市以73.3分排在中國司法文明指數得分第一名,這是其在七年評估中第五次排名第一,比2019年第一名浙江的72.5分高出0.8分;內(nei) 蒙古自治區以69.2分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排名墊底,但比2019年最低分湖南67.1分提高了2.1分;二是31個(ge) 省/自治區/直轄市最高分與(yu) 最低分的分差為(wei) 4.1分,相較於(yu) 2019年最大分差5.4分,縮小了1.3分,這說明全國各地司法文明的差距進一步縮小;三是31個(ge) 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得分均未達到“良好”水平,說明各地司法文明建設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

  (二)司法文明指數10個(ge) 一級指標得分及排名分析

  1.司法文明指數10個(ge) 一級指標的最大分差為(wei) 11分,2019年最大分差為(wei) 9.4分。從(cong) 10個(ge) 一級指標的平均得分來看,“司法公開”依然得分最高(76.6分),“法律職業(ye) 化”得分最低(65.6分),反映了司法改革的成效還不夠明顯,特別是法律職業(ye) 群體(ti) 對此不夠滿意;一級指標“司法文化”得分倒數第二(68.0分),反映了人民群眾(zhong) 對其滿意度較低。具體(ti) 得分,詳見圖1。

  2.法律職業(ye) 化程度亟待提高。“法律職業(ye) 化”一級指標得分65.6分,不僅(jin) 比2019年的66.5分降低0.9分,而且在10個(ge) 一級指標中排名倒數第一(2017年和2018年兩(liang) 年連續倒數第一)。在其3個(ge) 二級指標中,“法律職業(ye) 人員享有職業(ye) 保障”得分最低(62.5分),雖比2019年的61.5分有所提升,但比2017年的65.2分仍降低不少。

  3.司法文化建設更需弘揚理性。“司法文化”一級指標的得分68.0分(比2019年的67.4分提高0.6分),在10個(ge) 一級指標中排名倒數第二。在其4個(ge) 二級指標中,“公眾(zhong) 參與(yu) 司法的意識及程度”得分最高(73.4分,比2019年的72.3分增加1.1分)。

  2020-2021年數據顯示,僅(jin) 有58%(比2019年的55.5%有所提高)的普通公眾(zhong) 認為(wei) ,如果有當人民陪審員的機會(hui) ,自己有參與(yu) 法庭審判的意願。另外,超過六成(61.3%,比2019年的55.5%提高5.8%)的公眾(zhong) 表示,支持在公眾(zhong) 場所舉(ju) 行公捕、公判大會(hui) ,其中有19.1%(比2019年的15.8%提高3.3%)的公眾(zhong) 表示堅決(jue) 支持。這說明,現代司法理念的宣傳(chuan) 普及還是一個(ge) 長期艱巨的任務。

  4.司法腐敗遏製任重道遠。調查數據顯示,“司法腐敗遏製”一級指標得分為(wei) 69.0分,在10個(ge) 一級指標中排名倒數第三。

  (三)2020-2021年司法文明指數問卷調查及數據統計方法

  1.問卷樣本選取方法

  《中國司法文明指數報告2020-2021》的問卷調查,在每個(ge) 省、自治區、直轄市發放800份問卷,其中公眾(zhong) 卷600份,專(zhuan) 業(ye) 卷200份(法官、檢察官、警察各40份,律師80份)。公眾(zhong) 卷與(yu) 專(zhuan) 業(ye) 卷的比例為(wei) 3:1。實際收回有效問卷24354份,其中,法律職業(ye) 群體(ti) 樣本總量為(wei) 6273份,公眾(zhong) 樣本總量為(wei) 18081份。

  2.公眾(zhong) 卷數據采集方法

  《中國司法文明指數報告2020-2021》公眾(zhong) 卷數據采集,在每個(ge) 省、自治區、直轄市選擇3個(ge) 人口最多的城市,隨機抽樣600人,樣本中男女各半;抽樣調查對象至少涵蓋9個(ge) 職業(ye) 中的6個(ge) 職業(ye) 。

  3.專(zhuan) 業(ye) 卷數據采集方法

  為(wei) 確保專(zhuan) 業(ye) 樣本數據的代表性,避免樣本代表性的偏差,專(zhuan) 業(ye) 卷的發放兼顧了調查對象的分布特征。首先,每個(ge) 省份在兩(liang) 個(ge) 以上地區或城市發放問卷;在直轄市選擇兩(liang) 個(ge) 以上的行政區。其次,在被調查城市隨機選擇調查單位時,兼顧省級、市級或基層法院、檢察院、公安局以及大小不同的律師事務所。再次,在同一機關(guan) (機構)盡可能兼顧不同部門的法官、檢察官、警察和律師。最後,在同一部門盡可能兼顧不同工作年限的專(zhuan) 業(ye) 人士。在問卷調查時,先由調查員講解“中國司法文明指數”的內(nei) 容、意義(yi) 和方法,再由法官、檢察官、警察、律師當場答題。

  4.客觀指標數據來源與(yu) 主客觀指標分值比例

  《中國司法文明指數報告2020-2021》主客觀指標分值比例為(wei) 9:1。客觀指標數據來源為(wei)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向省級人民代表大會(hui) 所作的2020-2021年度工作報告。

  5.數據統計分析方法

  《中國司法文明指數報告2020-2021》10個(ge) 一級指標賦值各占10%的比重,並將10%的比重均分給相應的二級指標;相應地,二級指標的比重又均分給對應的各個(ge) 題目。具體(ti) 指標的算分遵循“題目賦分→二級指標得分→一級指標得分”的計算方法。(1)根據賦值原則對67個(ge) 問題逐一賦分。(2)對問題所屬的二級指標算分:若二級指標下僅(jin) 有一道題目,則以該題的均分作為(wei) 該指標得分;若二級指標下有多道題目,則以多道題目的均分作為(wei) 該指標得分。(3)在求得各二級指標的得分後,以其均分作為(wei) 所屬一級指標的得分。

  (四)中國司法文明七年發展軌跡分析

  《中國司法文明指數報告2020-2021》附錄轉載了張保生、王殿璽:《中國司法文明發展的軌跡(2015-2019)——以中國司法文明指數為(wei) 分析工具的研究》一文。結合2020-2021年度的最新統計數據,分析中國司法文明水平七年時序變遷,可以發現其縱向整體(ti) 變化情況。如圖2所示,中國司法文明指數值從(cong) 2015年的64.5分上升到2021年的71.1分。盡管在不同調查年份,存在著有升有降的變化,但其變化軌跡總體(ti) 呈現出向上的趨勢。上述結果表明,一方麵,中國司法文明的發展趨勢是向上的,總體(ti) 是在進步的;另一方麵,司法文明的發展也經曆了某種起伏、反複甚至退步,說明中國司法文明的發展是在曲折變化中不斷累積上升的過程,呈現螺旋式發展的態勢。(法治日報-法治網)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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