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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打賞豈能淪為洗錢通道

發布時間:2023-05-24 15:49:00來源: 經濟日報

  表麵是“打賞”主播,實際是實施洗錢犯罪。近日,上海警方偵(zhen) 破了全國首例利用網絡直播“打賞”實施洗錢犯罪的案件,涉案金額近億(yi) 元,基於(yu) 網絡直播平台的新型洗錢犯罪產(chan) 業(ye) 鏈也隨之浮出水麵。

  犯罪嫌疑人將違法所得用於(yu) 購買(mai) 直播平台的“打賞幣”打賞主播,主播接受打賞後再將“打賞幣”提現轉入犯罪嫌疑人賬戶。一來一去,違法所得借助“打賞”的幌子完成了“洗白”,主播也在虛假流量的作用下收獲了“假人氣”和不正當的打榜獎勵。從(cong) 警方披露的案情看,該案操作手法並不複雜,但極具隱蔽性。隨著首例“打賞洗錢”案告破,相關(guan) 監管部門與(yu) 直播平台要引起高度重視,加強監管與(yu) 預警,淨化直播環境,莫讓網絡秀場成為(wei) 滋生犯罪的溫床。

  直播平台既是平台建設者也是管理者,要築牢第一道防線,增強不法行為(wei) 的發現和識別能力,切實落實主體(ti) 責任。仔細分析不難發現,不法主播之所以敢於(yu) 在直播“打賞”中動歪腦筋,事實上也與(yu) 當前網絡秀場直播監管力度不足、直播內(nei) 容審核不到位、炒作刷量等亂(luan) 象盛行有關(guan) 。

  對於(yu) “打賞”行為(wei)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布的《關(guan) 於(yu) 加強網絡秀場直播和電商直播管理的通知》明確提出,在用戶每日或每月累計“打賞”達到限額一半時,平台應有消費提醒,經短信驗證等方式確認後,才能進行下一步消費,達到“打賞”每日或每月限額,應暫停相關(guan) 用戶的“打賞”功能。但即便有明文規定,仍出現“打賞洗錢”涉案金額近億(yi) 元的問題,說明部分平台仍存在漏洞。

  此外,監管部門也要各負其責形成合力,加強新型網絡洗錢犯罪行為(wei) 整治。去年底生效施行的《反電信網絡詐騙法》明確規定,中國人民銀行統籌建立跨銀行業(ye) 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反洗錢統一監測係統。同時規定,對監測識別的異常賬戶和可疑交易,銀行業(ye) 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根據風險情況,采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因此,針對新型洗錢犯罪,一方麵是不斷提升監測技術,另一方麵是相關(guan) 部門及時采取行動,第一時間向違法犯罪行為(wei) 亮劍。

  近年來,數字經濟成為(wei) 穩增長促轉型的重要引擎。對網絡直播新業(ye) 態,以及主播新職業(ye) ,還需秉承發展與(yu) 管理並重的原則,提升外部監督力度,增強平台內(nei) 部自律,做好主播培訓管理,健全違規舉(ju) 報等機製,在多方參與(yu) 下,營造清朗健康的互聯網生態。

  李 景 (來源:經濟日報)

  李 景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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