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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未成年人保護條例如何大修?

發布時間:2023-06-05 11:22:00來源: 新京報

  新版《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已於(yu) 6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北京市立法機關(guan) 送給全市未成年人的一份特殊的兒(er) 童節禮物。

  2021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兩(liang) 部法律同時發力,標誌著我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進入新階段。上位法的大修,成為(wei) 北京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的一個(ge) 重要背景。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立法走在全國前列,北京先於(yu) 國家立法而製定了《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為(wei) 依法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提供過北京經驗。

  為(wei) 了保證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持續推進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全麵修訂《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進入北京市人大常委會(hui) 的立法工作日程中。

  此次修法,北京積極回應社會(hui) 關(guan) 切,針對問題修法,對上位法的規定進行補充細化。同時固化實踐經驗,推進探索創新,突出北京特色。在修法過程中,北京市人大常委會(hui) 廣泛聽取人大代表、基層立法聯係點等的意見建議,立法者還走進中學,聽取孩子們(men) 對修法的意見建議。對於(yu) 這些意見建議,市人大常委會(hui) 在審議時最大程度地吸納並體(ti) 現在每一個(ge) 條款中。

  兩(liang) 部法律齊發力,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進入新階段

  2020年10月17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第二十二次會(hui) 議表決(jue) 通過,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這次修訂,將原法條文從(cong) 72條增加到132條,文字數從(cong) 6000多字增加到16000多字,是名副其實的大修大改。

  此次立法修訂的價(jia) 值不僅(jin) 僅(jin) 體(ti) 現在規模上,更體(ti) 現在法律理念的提升、法律規範的完善、法律製度的突破上。從(cong) 內(nei) 容上看,對家庭、學校、社會(hui) 、網絡、政府、司法等各方麵保護主體(ti) 應當承擔的未成年人保護責任能明確的都盡量予以明確。尤其是專(zhuan) 章規定“網絡保護”,可謂是開啟了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新篇章。

  其保障未成年人充分參與(yu) 權利,同時針對突出問題有重點地加強製度建設,實現線上線下全方位的保護;明確規定政府有關(guan) 部門在預防和幹預沉迷網絡方麵的職責,以及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學校、網絡產(chan) 品和服務提供者各方麵預防沉迷網絡的義(yi) 務。

  同時,回應防治校園欺淩的問題,明確學校應當建立學生欺淩防控工作製度,對教職員工、學生等開展防治學生欺淩的教育和培訓。學校對學生欺淩行為(wei) 應當立即製止,通知實施欺淩和被欺淩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參與(yu) 欺淩行為(wei) 的認定和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確了不良行為(wei) 和嚴(yan) 重不良行為(wei) 的概念,健全預防和矯治教育的措施。

  兩(liang) 部法律,前者側(ce) 重於(yu) 權益保護,通過積極施策最大限度地為(wei) 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後者側(ce) 重於(yu) 教育挽救,通過盡力采取措施盡可能地幫助有不良行為(wei) 和嚴(yan) 重不良行為(wei) 的未成年人順利地回歸社會(hui) ,成為(wei) 合格的人才。

  “兩(liang) 部法律共同發力,一體(ti) 施行,標誌著我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進入新階段,目的就是真正地保護好廣大未成年人。”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法工委社會(hui) 法室主任郭林茂表示。

  回應更高期望,北京全麵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

  上位法的大修,是北京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的一個(ge) 重要背景。

  多年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精神,不斷優(you) 化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機製,持續改善未成年人成長環境。

  “在新時代,人民群眾(zhong) 對未成年人保護有了更高期望,中央、市委也提出了更高要求。為(wei) 了保證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持續推進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有必要對條例進行全麵修訂。”北京市人大常委會(hui) 法製辦副主任、新聞發言人王愛聲介紹,全麵修訂《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既做好與(yu) 上位法的銜接,又結合實際細化落實,固化經驗,以首善標準營造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法治環境。

  在修法過程中,北京市人大常委會(hui) 、北京市政府組建立法工作專(zhuan) 班,深入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廣泛聽取人大代表、基層立法聯係點等的意見建議。

  《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修訂草案)》在去年11月經市人大常委會(hui) 初次審議後,市人大社會(hui) 建設委員會(hui) 深入調研論證,公開征求社會(hui) 各界意見,還利用代表履職平台麵向全市三級人大代表開展問卷調查,共收回問卷10426份和立法建議2172條。市人大社會(hui) 建設委員會(hui) 還到代表家站、常委會(hui) 基層立法聯係點,傾(qing) 聽社會(hui) 公眾(zhong) 、執法部門和基層單位立法需求,並就未成年人保護領域麵臨(lin) 的新情況、新問題,組織專(zhuan) 家學者進行論證;就擬修改的內(nei) 容,向19個(ge) 市級相關(guan) 部門書(shu) 麵征求了意見。

  今年3月,在北京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hui) 第二次會(hui) 議對《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修訂草案)》進行第二次審議後,市人大常委會(hui) 重點圍繞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監護監督、心理健康等重點、難點,通過實地調研、專(zhuan) 題座談、書(shu) 麵函詢等方式深入開展調查研究,重點征求各相關(guan) 單位意見,並聽取未成年人學生、部分網絡平台企業(ye) 、部分專(zhuan) 家學者建議。

  4月18日,市人大常委會(hui) 領導帶隊赴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yu) 研究中心,就條例修訂中的重點、難點問題聽取了有關(guan) 方麵和專(zhuan) 家學者的意見。

  在這次調研中,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yu) 研究中心主任佟麗(li) 華以孩子的權益受到傷(shang) 害後該找誰幫助解決(jue) 為(wei) 問題切入點,建議進一步做實12345未成年人保護熱線。“這條熱線具有特殊性,不僅(jin) 需要受理訴求,更要能為(wei) 未成年人及時提供法律等專(zhuan) 業(ye) 服務。”佟麗(li) 華說。

  在市人大常委會(hui) 審議時,很多委員非常關(guan) 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問題。修法過程中,市人大常委會(hui) 專(zhuan) 門就這一問題召開座談會(hui) 。會(hui) 上,來自北京市青少年法律與(yu) 心理谘詢服務中心、北師大心理學部的專(zhuan) 家就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兒(er) 童心理健康等問題提出了建議。北京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市醫保局等單位的負責同誌還指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就診需求與(yu) 醫療資源供給匹配存在嚴(yan) 重失衡等問題,並建議在條例中進一步加強北京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務體(ti) 係建設,提高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水平。

  探索創新,修訂突出北京特色

  “沒有調查研究,就沒有發言權;沒有正確的調查研究,就沒有決(jue) 策權。”北京市人大常委會(hui) 法製辦法規三處副處長趙曉琦告訴記者,為(wei) 深入了解孩子們(men) 的意見建議,讓孩子們(men) 能讀得懂法規,充分了解立法本意,5月16日,市人大常委會(hui) 法製辦帶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三次審議稿)》走進北京市第一五六中學,傾(qing) 聽未成年學生的感受和想法。

  在調研中,孩子們(men) 提出了讓立法者耳目一新的“建言”。如有的孩子提到,孩子隱私需要尊重和保護;還有的孩子提到,要合理安排體(ti) 育鍛煉時間並保障中午午休時間。

  對於(yu) 青少年沉迷網絡的問題,有的孩子提出,不少網絡產(chan) 品和服務提供者都推出“青少年模式”,借此引導青少年健康上網,但部分孩子表示,“青少年模式”存在“低齡化”問題,對於(yu) 初高中孩子缺乏吸引力。

  這些調研、座談、傾(qing) 聽,為(wei) 《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修訂提供了重要參考,為(wei) 人大常委會(hui) 委員審議條例提供了有益借鑒。

  據介紹,此次北京修法,把握四個(ge) 著力點——以未成年人為(wei) 本,積極回應社會(hui) 關(guan) 切;針對問題修法,對上位法的規定進行補充細化;堅持法製統一,做好與(yu) 國家法律的銜接;固化實踐經驗,推進探索創新,突出北京特色。

  新版《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共九章68條,包括“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hui) 保護、網絡保護、政府保護、司法保護”等內(nei) 容。

  對於(yu) 上述多方關(guan) 注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問題,新版《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從(cong) 促進家庭學校社會(hui) 協同,提出了營造有利於(yu) 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成長環境的規定。如在家庭保護方麵,明確了監護人應當承擔的家庭教育主體(ti) 責任和對未成年人的生活照料、安全保護等責任。在學校保護部分,重點加強衛生保健、保育教育、校園安全、心理健康、減輕學習(xi) 負擔、學生欺淩防控等方麵要求。

  條例對學生欺淩專(zhuan) 門作出規定。要求學校應當建立學生欺淩防控工作製度,對教職員工、學生等開展防治學生欺淩的教育和培訓,提升教職員工、學生對學生欺淩的預防、識別和應對處理能力。

  在社會(hui) 保護方麵規定,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不得錄用具有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shang) 害等違法犯罪記錄的人員;住宿經營者在特定情形下負有報告和保護責任等。

  條例還對公共服務提出規定,明確了政府保護的責任。如規定,市、區人民政府按照有關(guan) 規定,統籌規劃學校、幼兒(er) 園校車的配備和管理工作,組織有關(guan) 部門為(wei) 在校、在園未成年人提供安全、便利的校車服務。

  對於(yu) 上位法的有關(guan) 規定,條例結合自身特點,作了細化規定。如對於(yu) 學校幼兒(er) 園周邊開展經營活動,條例明確規定在學校、幼兒(er) 園周邊二百米範圍內(nei) 不得設置營業(ye) 性娛樂(le) 場所、酒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ye) 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在學校、幼兒(er) 園周邊一百米範圍內(nei) 不得設置售煙網點。

  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法律法規護航健康成長

  維護好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是保護未成年人的關(guan) 鍵法律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四條規定,保護未成年人應當堅持最有利於(yu) 未成年人的原則。這就是國際通行的兒(er) 童最大利益原則。此次,北京始終把這一原則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而且貫穿全篇。

  “堅持最有利於(yu) 未成年人的原則是處理一切涉及未成年人的事項應當堅持的首要原則,也是指引政府、家庭、學校、社會(hui) 等各方主體(ti) 行為(wei) 的價(jia) 值取向,要求給予未成年人特殊和優(you) 先保護、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yan) 、保護未成年人隱私權與(yu) 個(ge) 人信息、適應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展的規律和特點、聽取未成年人的意見。”王愛聲說。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國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yu) 權等權利。新版《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作出補充細化規定,如在家庭保護、學校保護方麵,都體(ti) 現了對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權的保護。

  該條例設網絡保護專(zhuan) 章,針對數字時代未成年人網絡權益問題作出一係列規定,提出要采用適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特點的技術產(chan) 品和服務,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保障未成年人在網絡空間的合法權益。司法保護方麵采取的一些有力度、有溫度的措施,也體(ti) 現了最有利於(yu) 未成年人的原則。

  “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基礎很好。這次修改條例,著力夯實公共服務保障,進一步提升對困境未成年人、殘疾未成年人的保障水平,強化特殊兒(er) 童融合教育發展。”王愛聲介紹,此次北京修法,為(wei) 增進兒(er) 童福利,推進兒(er) 童友好型城市建設,要求提升適合未成年人活動場所設施的建設、運行水平;支持幼兒(er) 園麵向二至三歲幼兒(er) 提供保育、教育服務;統籌規劃學校、幼兒(er) 園校車的配備和管理工作,為(wei) 在校、在園未成年人提供安全、便利的校車服務等多項內(nei) 容。

  一方麵,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需要法律法規明確,而這些權益真正得以保障,還需要通暢和健全的維權和求助渠道。在這方麵,條例明確了五個(ge) 途徑,包括向家長、學校、社區反映,向有關(guan) 單位、網絡平台投訴;向政府有關(guan) 部門報告或投訴舉(ju) 報;撥打12345未成年人保護熱線反映訴求,獲取谘詢和幫助;向有關(guan) 社會(hui) 組織和專(zhuan) 業(ye) 機構谘詢、求助;向人民檢察院控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近年來,北京推動實施“接訴即辦”改革,以“問題導向”為(wei) 重點突破基層治理新路徑,撬動了一場超大城市治理的深刻變革。

  從(cong) “吹哨報到”建立服務群眾(zhong) 的響應機製,到12345熱線牽引“接訴即辦”,再到“每月一題”集中攻堅,推動“主動治理、未訴先辦”,北京“接訴即辦”改革不斷引向縱深。依托12345市民服務熱線建立未成年人保護熱線,也是北京在既有改革成果基礎上,強化未成年人保護維權求助渠道的一項有力舉(ju) 措。

  條例規定,12345市民服務熱線建立未成年人保護熱線,設置專(zhuan) 席人員,負責受理、轉介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訴求,收集意見建議,提供未成年人保護方麵的谘詢、幫助。同時,專(zhuan) 席人員還應當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點,定期接受專(zhuan) 門培訓。未成年人保護熱線受理谘詢、檢舉(ju) 、控告和報告應當納入北京市接訴即辦工作體(ti) 係。

  新版《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已於(yu) 6月1日起正式施行,市民政局等單位也在普法宣傳(chuan) 、貫徹執行方麵有了具體(ti) 舉(ju) 措。市民政局將和市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hui) 辦公室成員單位共同推進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積極推動條例的貫徹落實,還將在6月重點開展普法宣傳(chuan) 工作。

  “各單位都要組織學法、貫徹執行,每一個(ge) 成年人都要自覺行動、學法守法,還要讓廣大未成年人知法用法。最終目的是,讓法律、法規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讓每一個(ge) 孩子都能在安全友好的環境中成為(wei) 德智體(ti) 美勞全麵發展、將來能夠擔當首都建設和民族複興(xing) 大任的時代新人。”王愛聲說。

  新版《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亮點

  ●原則

  保護未成年人是全社會(hui) 的共同責任,應當堅持最有利於(yu) 未成年人的原則。

  ●家庭保護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承擔家庭教育主體(ti) 責任。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承擔監護職責,履行撫養(yang) 、教育和保護未成年人的義(yi) 務。

  ●學校保護

  學校、幼兒(er) 園應當建立健全校園安全管理製度,加強安全保衛、場地設施、食品安全、校車運行等方麵的安全管理。

  支持幼兒(er) 園對二至三周歲的幼兒(er) 提供保育、教育服務;鼓勵學校在課後時間及寒暑假期提供未成年學生托管服務。

  學校應當建立學生欺淩防控工作製度;應當定期開展防治欺淩專(zhuan) 項調查,采取多種方式及時了解學生欺淩情況;應當立即製止並依法認定、處理學生欺淩行為(wei) 。

  ●社會(hui) 保護

  鼓勵科技工作者、藝術工作者、作家及其他人員,創作有利於(yu) 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作品。

  在學校、幼兒(er) 園周邊二百米範圍內(nei) 不得設置營業(ye) 性娛樂(le) 場所、酒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ye) 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

  在學校、幼兒(er) 園周邊一百米範圍內(nei) 不得設置售煙網點。

  任何人不得在學校、幼兒(er) 園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公共場所吸煙、飲酒。

  劇本娛樂(le) 經營場所使用的劇本腳本應當設置適齡提示,標明適齡範圍。

  ●網絡保護

  設置防沉迷技術措施,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誘導沉迷的產(chan) 品和服務。

  建立未成年人網絡欺淩預警預防機製,設立緊急防護功能。

  網絡遊戲、網絡直播、網絡音視頻、網絡社交等網絡服務提供者,不得違反規定向未成年人提供現金充值、在線支付等打賞服務,以及其他不適宜未成年人的服務。

  任何組織或者個(ge) 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遊戲賬號租售交易服務。

  ●政府保護

  應當建立健全殘疾未成年人康複服務保障機製,開展殘疾未成年人搶救性治療和康複。

  應當鼓勵和支持學校、幼兒(er) 園開展融合教育;保障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未成年人,在特殊教育學校、幼兒(er) 園接受學前教育、義(yi) 務教育和職業(ye) 教育。

  民政部門、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等可以根據需要,按照有關(guan) 規範和標準,開展家庭監護能力評估。

  依托12345市民服務熱線建立未成年人保護熱線,設置專(zhuan) 席人員,負責受理、轉介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訴求,收集意見建議,提供未成年人保護方麵的谘詢、幫助。

  ●司法保護

  公安機關(guan) 、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依托一站式綜合辦案中心,對受到性侵害、虐待、暴力傷(shang) 害的未成年被害人開展一站式詢問、取證、身體(ti) 檢查等工作,減輕對其身體(ti) 、心理的不良影響。

  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涉及未成年人的訴訟活動進行監督。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yang) 問題的,應當尊重已滿八周歲未成年子女的真實意願,根據雙方具體(ti) 情況,按照最有利於(yu) 未成年子女的原則依法處理。

  新京報記者 吳為(wei)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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