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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00年前的礦泉水,是不是在誤導消費者

發布時間:2023-06-15 14:55:00來源: 新京報

  近日,有乘客在高鐵上花15元買(mai) 了一瓶礦泉水,上麵寫(xie) 著“水齡16500±150年”,該乘客懷疑,是不是喝到“古董水”了?該產(chan) 品的公司客服回應上遊新聞稱:“我們(men) 水的礦化周期比較長,你現在飲用的每一滴水都是16500年前的。”自然資源部水環所專(zhuan) 家對此表示,不科學。

  這種礦泉水從(cong) 何而來?企業(ye) 客服表示,“我們(men) 的水來自於(yu) 珠峰的冰川水,沉降地下之後經過一個(ge) 漫長的礦化過程,通過珠峰腳下的泉眼自湧到地表,出來的水是大約16500年前的。”這一回應看似為(wei) 水齡提供了“依據”,但不管從(cong) 銷售價(jia) 格分析,還是從(cong) 科學角度看,都偏離了消費者的正常認知。

  樹有樹齡,水有水齡,通過科學方法都是可以計算的。該企業(ye) 客服稱,“水齡16500年”這個(ge) 數字,是專(zhuan) 家組通過科學手段測算出來的。但這隻是自說自話,說服力不足。

  而且,自然資源部水環所專(zhuan) 家指出,水是流動的,若有補給,補給後水的水齡情況不一樣,即“水齡16500年”說法不科學。由此看,自稱“水齡16500年”礦泉水,其實是用一個(ge) 模糊的“神話”來作為(wei) 產(chan) 品賣點,實際卻經不起科學推敲。

  不科學的產(chan) 品宣傳(chuan) 語,還涉嫌違反法律規定,有誤導消費者之嫌。《廣告法》不僅(jin) 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nei) 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而且,還要求廣告使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引證內(nei) 容的,應當真實、準確,並表明出處。反觀“水齡16500年”沒有可靠出處,數據真實性可疑。

  幾年前,一些售價(jia) 二三十元一瓶的“天價(jia) ”礦泉水,以“優(you) 質水源地”等為(wei) 賣點銷售,就曾引發質疑。如今,有關(guan) 礦泉水的故事仍在演繹。就“水齡16500年”礦泉水而言,若有充分的科學依據,其售價(jia) 15元一瓶,一點不貴。而如今卻很難自圓其說。

  相關(guan) 部門不妨對“水齡16500年”礦泉水深入調查,看看其是否真的在誤導消費者。

  □馮(feng) 海寧(媒體(ti) 人)

  (新京報)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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