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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別野蠻生長 電子煙產業治理正步入法治化規範化軌道

發布時間:2023-08-18 16:11:00來源: 法治日報

  依法加強電子煙監管 引導企業(ye) 合法經營

  電子煙產(chan) 業(ye) 治理正步入法治化規範化軌道

  近日,國家煙草專(zhuan) 賣局黨(dang) 組書(shu) 記、局長張建民在深圳調研電子煙產(chan) 業(ye) 法治化規範化治理工作時,指出深圳市局黨(dang) 組全麵貫徹落實國家局黨(dang) 組部署要求,緊密結合深圳電子煙產(chan) 業(ye) 實際,堅持依法加強電子煙監管,積極引導電子煙企業(ye) 合法經營,著力規範電子煙市場秩序,推動深圳電子煙產(chan) 業(ye) 治理全麵步入法治化規範化軌道。

  據了解,自2021年11月《國務院關(guan) 於(yu) 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zhuan) 賣法實施條例〉的決(jue) 定》(以下簡稱國務院《決(jue) 定》)發布以來,國家煙草專(zhuan) 賣局高效實現電子煙市場從(cong) 缺乏監管向依法治理、從(cong) 混亂(luan) 無序向規範有序、從(cong) 野蠻生長到嚴(yan) 格管理的根本性轉變。

  告別野蠻生長

  “以前,我國電子煙的監管幾乎處於(yu) 空白狀態,電子煙既不屬於(yu) 藥品、醫療器械,也未正式歸入煙草。但隨著我國針對電子煙的相關(guan) 法規陸續出台,預示著電子煙行業(ye) 或將徹底告別‘野蠻生長’的局麵。”北京雍文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偉(wei) 告訴《法治日報》記者。

  劉偉(wei) 進一步說,2021年11月,國務院《決(jue) 定》第六十五條規定,電子煙等新型煙草製品參照本條例卷煙的有關(guan) 規定執行。這意味著電子煙正式納入煙草體(ti) 係監管。

  從(cong) 國家層麵的其他規定來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國家煙草專(zhuan) 賣局2018年8月28日公布《關(guan) 於(yu)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的通告》,為(wei) 加強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會(hui) 保護,要求各類市場主體(ti) 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

  2022年4月8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批準《電子煙》強製性國家標準,自2022年10月1日起實施。

  從(cong) 地方層麵規定來看,比如,《深圳經濟特區控製吸煙條例(2019年修訂)》將電子煙納入控製吸煙的範疇。

  由此可見,就國家對電子煙(不包括不加熱煙草製品)行業(ye) 的監管現狀來說,劉偉(wei) 認為(wei) ,一是電子煙目前參照卷煙的有關(guan) 規定執行,已經納入煙草體(ti) 係監管;自2022年起,國家已經製定電子煙國家強製性標準;二是在流通領域,國家出台了各市場主體(ti)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的規定及禁止通過互聯網銷售電子煙,並規定了生產(chan) 、銷售電子煙的資質要求;三是在廣告方麵,國家禁止電子煙生產(chan) 、銷售企業(ye) 或個(ge) 人通過互聯網發布電子煙廣告。

  規範處罰標準

  據了解,為(wei) 規範煙草專(zhuan) 賣行政處罰的實施,保障和監督煙草專(zhuan) 賣局有效實施行政管理,維護國家煙草專(zhuan) 賣製度,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工業(ye) 和信息化部近日修訂並公布了《煙草專(zhuan) 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已自2023年7月20日起施行,適用於(yu) 各級煙草專(zhuan) 賣局實施行政處罰。2010年1月21日公布的《煙草專(zhuan) 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同時廢止。

  近日,在貫徹落實《煙草專(zhuan) 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電視電話會(hui) 議上,國家煙草專(zhuan) 賣局黨(dang) 組成員、副局長韓占武指出,新修訂的《規定》,根據2021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結合煙草專(zhuan) 賣執法工作實際修訂,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在煙草專(zhuan) 賣行政執法領域的有效落實和補充,體(ti) 例上更加規範清晰,內(nei) 容上更加科學完整,具有很強的指導性和可操作性。

  值得注意的是,《規定》主要修訂的內(nei) 容中特別強調,完善行政處罰執行、執法監督等規定。明確延期繳納罰款的程序,增加行政執法評議、考核、社會(hui) 監督機製,同時強化責任追究,將無執法資格開展執法、對符合立案標準的案件不及時立案等列入問責情形。為(wei) 貫徹落實《煙草專(zhuan) 賣法實施條例》最新修訂內(nei) 容,明確對電子煙等新型煙草違法行為(wei) 實施行政處罰適用本規定。

  在劉偉(wei) 看來,《規定》修改的現實意義(yi) ,一是強化了執法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明確了煙草專(zhuan) 賣行政處罰程序的各個(ge) 環節和程序要求,確保執法人員在執行任務時依法行使權力,增加了執法結果的可信度和公信力。二是提高了執法效率和統一標準,規定了煙草專(zhuan) 賣行政處罰的期限,適用範圍和審查程序等,簡化了執法程序,提高了執法效率,並且規範了處罰標準,避免了執法過程中的主觀判斷和不公平現象。

  健全完善製度

  韓占武在電視電話會(hui) 議上強調,要提高站位,深刻理解《規定》的基本原則。進一步深化執法為(wei) 民理念,堅持公平正義(yi) 的價(jia) 值取向,以“提升執法質量,提高人民群眾(zhong) 對行政執法的滿意度”為(wei) 目標,進一步完善執法製度、提高執法能力、改進執法方式,做到執法有力度更有溫度;進一步提升執法程序法治化水平,規範行政權力運行,保障當事人權利行使,提高行政效率;進一步加大執法行為(wei) 監督力度,嚴(yan) 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和重大執法決(jue) 定法製審核“三項製度”,健全執法監督機製,規範執法監督內(nei) 容,完善執法監督程序,創新執法監督方式,強化執法監督保障,切實防範依法行政方麵的重大法律風險。

  張建民在深圳調研工作時,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三點要求:一要認真貫徹全國電子煙企業(ye) 管理工作座談電視電話會(hui) 議精神,深入落實電子煙產(chan) 業(ye) 法治化規範化治理要求,不斷鞏固深化電子煙監管成果,努力促進電子煙產(chan) 業(ye) 平穩健康運行。二要全麵貫徹國家立法宗旨,堅持市場導向,強化服務保障,不斷健全完善製度機製,持續優(you) 化監管和服務方式,嚴(yan) 厲打擊各類涉電子煙違法違規行為(wei) ,為(wei) 電子煙產(chan) 業(ye) 平穩健康運行營造良好環境。三要進一步健全機構設置,加強隊伍建設,提升工作水平,有效指導電子煙企業(ye) 強化合規經營理念、提高管理水平、提升產(chan) 品質量、拓展國際市場,依法維護良好市場秩序,維護消費者健康安全。(法治日報記者 李立娟)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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