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不死”的屏蔽軟件和“管不住”的開屏廣告,誰才是無辜者?
廣告屏蔽軟件廣受歡迎,卻屢屢被訴不正當競爭(zheng)
本報記者 郜亞(ya) 章
《工人日報》(2023年09月11日 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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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款名為(wei) “李跳跳”的廣告屏蔽軟件宣布無限期停止更新,廣告屏蔽軟件是否違法爭(zheng) 議再起。同時,如何規範和治理互聯網廣告亂(luan) 象問題也引發熱議。專(zhuan) 家表示,就個(ge) 案而言,廣告屏蔽軟件違法與(yu) 否有待法院認定;長遠來看,法律的不斷完善與(yu) 市場的發展成熟共同作用,將更好規範淨化互聯網廣告市場。
近日,一款名為(wei) “李跳跳”的廣告屏蔽軟件宣布無限期停止更新,原因是收到了某互聯網公司的律師函。律師函稱,該軟件幹擾瀏覽器的運營模式和盈利模式,涉嫌不正當競爭(zheng) ;“李跳跳”則稱,軟件屬於(yu) 公益性質,不存在侵權行為(wei) 。
互聯網企業(ye) 稱受到“侵害”,屏蔽軟件表示自己“無辜”。類似的“劇情”在互聯網領域已多次上演,各方爭(zheng) 議不斷。廣告屏蔽軟件究竟違不違法?互聯網廣告究竟該怎麽(me) 管?記者近日就此進行了采訪調查。
“李跳跳”們(men) 是否違法?
某互聯網公司給“李跳跳”的律師函稱:該軟件通過屏蔽、過濾瀏覽器廣告服務,吸引用戶下載並使用,使其不正當地取得競爭(zheng) 優(you) 勢,幹擾瀏覽器的運營模式和盈利模式。該行為(wei) 涉嫌違反反不正當競爭(zheng) 法相關(guan) 條款,構成不正當競爭(zheng) 。
在收到律師函後,“李跳跳”公眾(zhong) 號發文表示,“李跳跳”是一款公益性質的單機應用,沒用於(yu) 盈利,不存在控告中所說的經營行為(wei) 。該軟件利用係統權限幫用戶自動點擊廣告跳過按鈕,無入侵和破壞,不會(hui) 對第三方應用的完整性產(chan) 生影響,因此也不存在侵權行為(wei) 。
北京市聞達律師事務所律師範澤華認為(wei) ,如果從(cong) “李跳跳”本身是免費軟件來看,其並非用於(yu) 交易、以盈利為(wei) 目的的商品或服務,不宜認定為(wei) 反不正當競爭(zheng) 法中規定的“經營者”。同時,按照其所述的工作原理和技術特征,軟件本身的功能不應被認定為(wei) 不正當競爭(zheng) 行為(wei) 。
在中國政法大學傳(chuan) 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看來,類似於(yu) “李跳跳”的廣告屏蔽軟件構成不正當競爭(zheng) 行為(wei) 。“之所以很多APP的功能和業(ye) 務能免費使用,很大程度上需要通過廣告的分成來獲取利潤。廣告屏蔽軟件一定程度上阻斷了互聯網公司的盈利模式,涉嫌妨礙或者破壞其他經營者網絡產(chan) 品的正常使用。表麵上是維護了用戶的權益,實際上剝奪了用戶免費使用的權利。”
中國傳(chuan) 媒大學文化產(chan) 業(ye) 管理學院法律係教授鄭寧表示,所謂的不正當競爭(zheng) 行為(wei) ,是指經營者在生產(chan) 經營活動中,違反反不正當競爭(zheng) 法規定。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zheng) ,需要判斷“李跳跳”是否是經營者,是否從(cong) 事了違法行為(wei) ,以及是否造成了擾亂(luan) 市場競爭(zheng) 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wei) 的後果。這有待監管部門或者法院在個(ge) 案中認定。
是什麽(me) 催生了“李跳跳”們(men) ?
類似於(yu) “李跳跳”的廣告屏蔽軟件被訴並非個(ge) 案。就在今年8月,“叮小跳”“大聖淨化”“一指禪”等多款同類軟件陸續收到律師函,被要求下架軟件、停止更新。
而此前,已有多款廣告屏蔽軟件,被法院判定違反商業(ye) 道德,有損社會(hui) 公共利益,破壞互聯網企業(ye) 商業(ye) 模式完整性,構成不正當競爭(zheng) 。但各種廣告屏蔽軟件仍層出不窮,最主要的原因在於(yu) 用戶巨大的現實需求。
在各類手機APP開屏廣告讓用戶不堪其擾、防不勝防的市場環境中,廣告屏蔽軟件應運而生。不少軟件因能有效幫助用戶跳過廣告而廣受歡迎。
然而,這也戳中了互聯網企業(ye) 的要害。“廣告是很多互聯網企業(ye) 的主要收入來源,很多軟件、應用是免費提供給用戶使用的。要維持生存,就需要靠廣告。”鄭寧表示。
據了解,廣告投放是當前手機APP流量變現的主要方式,某些APP開屏彈窗廣告帶來的收入可高達其總廣告收入的80%。
記者了解到,互聯網廣告費用結算包括按照展示、行動、效果等方式。為(wei) 了獲得更高的廣告收益,一些手機APP打起了歪主意,通過縮小或隱藏關(guan) 閉鍵等方式,延長展示時間,誘導用戶點擊。
還有一些APP為(wei) 了提高向用戶展示的精準度,還在技術手法上做起了文章。今年5月,中國消費者協會(hui) 發布了《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狀況年度報告(2022)》,其中提到,一些APP軟件以“搖一搖”方式推送的開屏廣告,實際上是商家以誤導方式誘使用戶進入廣告頁麵,變相強迫消費者觀看廣告的行為(wei) 。
對用戶來說,麵對APP頻繁推送、亂(luan) 跳轉、無法關(guan) 閉等廣告亂(luan) 象的侵擾,下載使用廣告屏蔽軟件是最簡單且行之有效的手段。不少網友表示,這正是“李跳跳”們(men) 層出不窮並不斷迭代更新的原因所在。
多部門齊發力重拳整治
“合法廣告是企業(ye) 的正當商業(ye) 模式,本無可厚非。但是過濫的廣告和不合理的展現方式會(hui) 影響用戶的體(ti) 驗,甚至侵害用戶的知情權、選擇權等權利。”鄭寧表示。
近年來,針對互聯網廣告亂(luan) 象,相關(guan) 部門不斷加大整治力度。今年1月,中國廣告協會(hui) 與(yu) 中國通信標準化協會(hui) 發布了《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廣告行為(wei) 規範》,其中明確,廣告展示素材中不應出現虛假的“關(guan) 閉”“X”“跳過”等誘導或者誤導用戶點擊的素材內(nei) 容形式。需要一鍵關(guan) 閉的廣告,應當在廣告中顯著標明“關(guan) 閉”“X”“跳過”等標誌,同時針對啟動屏廣告的時長以及“關(guan) 閉鍵”大小做出明確規定。
今年2月,工業(ye) 和信息化部發布《工業(ye) 和信息化部關(guan) 於(yu) 進一步提升移動互聯網應用服務能力的通知》,要求開屏和彈窗信息窗口提供清晰有效的關(guan) 閉按鈕,保證用戶可以便捷關(guan) 閉;不得頻繁彈窗幹擾用戶正常使用,或利用“全屏熱力圖”、高靈敏度“搖一搖”等易造成誤觸發的方式誘導用戶操作。
市場監管總局修訂發布的《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已於(yu) 今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確規定,以彈出等形式發布互聯網廣告,廣告主、廣告發布者應當顯著標明關(guan) 閉標誌,確保一鍵關(guan) 閉,不得出現沒有關(guan) 閉標誌或者計時結束才能關(guan) 閉廣告的情形,不得出現關(guan) 閉標誌虛假、不可清晰辨識或者難以定位等,為(wei) 關(guan) 閉廣告設置障礙等情形。
麵對“管不住”“關(guan) 不掉”的互聯網廣告,法律法規的要求越來越明確和細化。但規範淨化互聯網廣告亂(luan) 象,不能僅(jin) 僅(jin) 依賴法律與(yu) 監管。
範澤華表示,消費者的偏好、網絡服務提供市場的充分競爭(zheng) ,這些對目前開屏廣告生態有直接的影響。法律的不斷完善與(yu) 市場的發展成熟共同作用,才能讓互聯網廣告更加清朗。
郜亞(ya)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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