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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本市商品住房經住建部門網簽備案滿4年 可進行轉讓

發布時間:2023-09-22 16:16: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9月22日電 據長沙發布微信公眾(zhong) 號消息,22日,長沙市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局印發《關(guan) 於(yu) 優(you) 化房地產(chan) 調控政策的通知》,對長沙部分房地產(chan) 限購、限售政策進行優(you) 化,其中明確,居民家庭(含非本市戶籍家庭)在長沙購買(mai) 首套商品住房,不再需要提供購房證明;商品住房網簽備案滿4年,可進行轉讓。市住建局相關(guan) 負責人表示,此次政策優(you) 化旨在堅持因城施策、精準調控的要求,更好滿足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chan) 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通知自9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7月24日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hui) 議指出,要切實防範化解重點領域風險,適應我國房地產(chan) 市場供求關(guan) 係發生重大變化的新形勢,適時調整優(you) 化房地產(chan) 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chan) 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長沙全麵貫徹落實中央政治局會(hui) 議精神,按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精準施策”的原則,科學製訂並用好政策工具箱,根據“穩地價(jia) 、穩房價(jia) 、穩預期”目標要求,結合房地產(chan) 市場運行情況,認真梳理了長沙房地產(chan) 長效調控政策情況,有針對性地對房地產(chan) 調控政策進行優(you) 化。

  根據通知,居民家庭(含非本市戶籍家庭)在本市購買(mai) 首套商品住房,不再需要提供購房證明。本市商品住房經住建部門網簽備案滿4年,可進行轉讓。

  市住建局相關(guan) 負責人介紹,本輪房地產(chan) 政策優(you) 化聚焦“限購、限售”兩(liang) 個(ge) 維度,按照“精準施策、持續穩健”的思路優(you) 化推進,構建穩妥、精準、理性的房地產(chan) 調控“長沙路徑”。關(guan) 於(yu) 限購政策,此次優(you) 化為(wei) 居民家庭(含非本市戶籍家庭)在長沙買(mai) 首套商品住房,不再需要提供購房證明,也就是說居民在長沙限購區域無住房,可直接購買(mai) 首套房,不用再提供落戶、社保、個(ge) 稅等證明。而在此前要求“新落戶市民+12個(ge) 月社保或個(ge) 稅;非本市戶籍家庭+2年社保或個(ge) 稅”才能購房。此次放開了限購區域首套商品住房的限製條件,將更好地滿足合理購房需求。支持安居樂(le) 業(ye) ,就業(ye) 創業(ye) 。

  關(guan) 於(yu) 限售政策,此次優(you) 化為(wei) “商品住房網簽備案滿4年,可進行轉讓”。此前要求“取得不動產(chan) 權屬證書(shu) 滿4年後,方可轉讓”,優(you) 化後能更好地滿足“以小換大”“以舊換新”等改善性住房需求。

  此外,長沙將落實以需促供、以供保需、供需聯動、係統平衡工作要求,聯動土地、開工、預售等環節,促進市場供需均衡、量價(jia) 平穩,以長沙房價(jia) 之穩,支持產(chan) 業(ye) 發展之效,助力長沙全力建設全球研發中心城市。(中新財經)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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