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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車費咋成了福利?廣西桂林拆穿公車領域“假租賃”

發布時間:2023-10-10 14:35:00來源: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租車費咋成了過節“福利”?廣西桂林嚴(yan) 查公車領域隱形“四風”拆穿“假租賃”

  “縣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局有批複所屬二級單位土壤肥料工作站購車的記錄,但財務賬上為(wei) 什麽(me) 沒有購車的記錄?”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興(xing) 安縣委第四巡察組對縣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局開展常規巡察時,發現該局公車管理混亂(luan) ,不僅(jin) 有6台公車注冊(ce) 在其他單位或個(ge) 人名下,還可能存在偽(wei) 造購置公車記錄套取專(zhuan) 項資金的問題,隨即將該問題線索移交至興(xing) 安縣紀委監委。

  收到問題線索後,興(xing) 安縣紀委監委成立調查組,針對巡察發現的疑點問題展開調查。

  “購車的費用是單位員工湊的,但單位沒有公車指標,掛靠在租車公司是為(wei) 了解決(jue) 車輛入戶問題。”調查之初,調查組與(yu) 土肥站原站長陳某春進行談話時,她雖然承認了購買(mai) 公車並將公車掛靠在租車公司的事實,但稱這樣做並無私心,隻是為(wei) 了解決(jue) 下鄉(xiang) 開展工作無公車的問題。

  麵對陳某春的辯解,調查組通過查看單位財務賬目、車輛銷售記錄等方式,發現土肥站購買(mai) 公車的費用是該站幹部文某的丈夫支付的,購車費用來源十分可疑。

  順著銀行卡支付這條線索循線深挖,調查組最終破解了這起虛假租賃公車使用的貓膩。

  原來,陳某春想購買(mai) 一輛新車作為(wei) 公車使用,但站裏並無購買(mai) 公車的指標和經費。於(yu) 是,陳某春打起了做綠肥種子生意的某民營企業(ye) 的主意,對其口頭承諾在今後站裏采購綠肥種子時“關(guan) 照”該企業(ye) ,並向其“借”6萬(wan) 元購車款。為(wei) 規避監督,陳某春讓該企業(ye) 將錢轉入土肥站幹部文某丈夫的銀行卡中。

  陳某春不僅(jin) 向企業(ye) “借”款購車,還在車輛入戶和養(yang) 車費用上動起了“歪腦筋”。她把所購車輛掛靠在租車公司名下偽(wei) 造成“租”車假象,並與(yu) 租車公司簽訂虛假車輛租賃協議。表麵上土肥站每年支付給租車公司28800元,實際上租車公司每年隻收取4800元掛靠費,剩餘(yu) 的違規套取租車費24000元用於(yu) 所購公務車輛的維護、土肥站日常開支和給幹部職工發放過節“福利”。2018年8月至2020年12月,該土肥站共違規套取69600元。最終,涉案人員受到相應處分,違紀款全部予以追繳。

  在案件查辦的過程中,調查組通過查閱租車公司協議記錄,還發現該局植物保護與(yu) 生態監測站也存在類似的問題。該植保站通過違規套取全國農(nong) 作物病蟲疫情監測分中心的項目資金,購買(mai) 了一輛公車。為(wei) 給違規配備車輛披上合規“外衣”,植保站將車輛掛靠租車公司“落戶”,並與(yu) 租車公司簽訂虛假車輛租賃協議,用於(yu) 車輛維護與(yu) 單位日常開支,最終4名相關(guan) 幹部被處分。

  “虛假租賃、以租返現,違反了公務用車管理相關(guan) 規定,是隱形變異‘四風’問題。”桂林市紀委監委黨(dang) 風政風監督室主要負責同誌介紹,其具體(ti) 表現為(wei) 超編使用車輛、自購車輛以租返現、租用本人或特定關(guan) 係人車輛謀取私利、通過加油發票等票據報銷租車費用等形式,反映出相關(guan) 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不到位、部門監管寬鬆軟等問題。

  舉(ju) 一反三,桂林市紀委監委把公務租車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納入“一室一專(zhuan) 項、一組一專(zhuan) 項”專(zhuan) 項整治內(nei) 容,緊盯公務用車車輛是否按規定主動接入公車信息管理平台自覺接受監督管理、是否按審批程序規範使用公車、是否落實“一車一卡”製度等11個(ge) 廉政風險點開列“負麵清單”,統籌推進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察監督貫通融合,對全市公務車輛管理使用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堅決(jue) 整治公務租車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

  今年元旦、春節期間,桂林市紀委監委糾治“四風”專(zhuan) 項督查組聯合荔浦市紀委監委,采取“四不兩(liang) 直”方式隨機抽取單位進行督查。通過查看公車管理台賬、開展個(ge) 別談話,發現荔浦市交通運輸局有一份期限長達2年的租車協議,顯示2020年8月至2022年8月,該局向租車公司租賃2輛微型麵包車,用於(yu) 解決(jue) 公路建設養(yang) 護部門公務用車問題。

  荔浦市交通運輸局長期租賃汽車作為(wei) 公車使用是否違規?帶著疑問,督查組找到該局相關(guan) 負責人了解情況。

  “我們(men) 開了班子會(hui) 討論,而且簽訂了租車協議,主要是解決(jue) 公路建設養(yang) 護部門的工作用車問題,現在這2輛車因工作需要延長了租期。”荔浦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主任陸某某解釋道。

  根據《桂林市本級機關(guan) 公務租車管理辦法(試行)》,單位租車每超過10天就需要領導班子開會(hui) 集體(ti) 研究1次。督查組調閱了該市交通運輸局班子會(hui) 記錄,查實該局自租車之日起,未按要求召開班子會(hui) 商討租車相關(guan) 事宜,該局相關(guan) 幹部存在以長期租車形式變相配備公務用車、不正確履職的問題。最終,荔浦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曾某某、辦公室主任陸某某受到談話提醒處理。

  針對違規租用車輛、租用車輛缺少約束等問題,荔浦市紀委監委采取製發監察建議書(shu) 、開列問題清單跟蹤督辦等方式,壓實整改主體(ti) 責任。在督促該市交通運輸局與(yu) 租車公司解除車輛租賃協議的基礎上,督促市機關(guan) 後勤服務中心健全落實租車管理製度,堵塞監管漏洞。

  既要“點上改”,也要“麵上治”。桂林市紀委監委堅持“線上+線下”監督雙管齊下,通過運用公車監管服務平台進行大數據碰撞比對、蹲點式調研、暗訪式監督等方式,梳理發現個(ge) 別單位車輛租賃管理“打擦邊球”和個(ge) 別基層單位執行公車改革政策“打折扣”等問題23個(ge) 。該市紀委監委采取掛牌督辦、談話提醒、跟蹤回訪等措施,壓緊壓實黨(dang) 委(黨(dang) 組)主體(ti) 責任、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和部門監管責任,推動相關(guan) 部門舉(ju) 一反三、全麵整改。(通訊員 潘攀 廖豔明)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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