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腰癱”兒童超千名,校外舞蹈培訓須整治
馮(feng) 海寧
6歲的瑤瑤因為(wei) 一堂舞蹈課而失去了笑容:練習(xi) 下腰時受傷(shang) ,確診為(wei) 無骨折脫位型脊髓損傷(shang) 、截癱。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協和醫院骨科教授郭曉東(dong) 團隊近年公布的一項數據顯示,2005年至2022年,我國因下腰導致癱瘓的孩子超過1000人,這種病症也因此獲得了一個(ge) 俗稱:“下腰癱”。記者近日調查發現,“下腰癱”頻發的背後,掩藏著舞蹈培訓行業(ye) 從(cong) 師資培養(yang) ,到行業(ye) 準入,再到家長認知誤區的重重隱疾。(10月31日新京報)
為(wei) 了讓孩子形體(ti) 優(you) 美、培養(yang) 藝術特長,如今很多家長將舞蹈作為(wei) 孩子培訓項目之一。有報告顯示,2020年我國舞蹈教育行業(ye) 市場規模就高達500餘(yu) 億(yi) 元。據悉,校外舞蹈培訓班的門檻很低,花幾十元辦個(ge) 營業(ye) 執照,租個(ge) 場地,請一兩(liang) 位舞蹈老師就可以開班授課。其實,不隻是舞蹈培訓機構門檻低,很多舞蹈老師的資格門檻也很低,隻經過短期簡單培訓就上崗教孩子舞蹈了。
報道顯示,很多校外培訓機構舞蹈老師持有的“教師資格證書(shu) ”,都是某國字頭舞蹈家協會(hui) 頒發的。據該協會(hui) 相關(guan) 說明,每個(ge) 培訓班培訓時間共計5天,每天6個(ge) 小時,共計培訓時間不得少於(yu) 30個(ge) 小時。培訓費用1200元。也就是說,經過不少於(yu) 30個(ge) 小時培訓就能拿到所謂的“教師資格證書(shu) ”。值得注意的是,該協會(hui) 培訓教材裏根本就沒有“下腰”之類的教學內(nei) 容,無疑埋下安全隱患。
經過這種速成式培訓的舞蹈老師,在對孩子們(men) 進行舞蹈培訓時,由於(yu) 不懂專(zhuan) 業(ye) 知識加之急於(yu) 顯示培訓效果,就容易造成孩子“下腰癱”——即無骨折脫位型脊髓損傷(shang) ,導致下肢癱瘓,大小便失禁,形成重度殘疾,這基本上毀了孩子一生。僅(jin) 2005年至2022年,“下腰癱”兒(er) 童就超1000人,意味著上千個(ge) 家庭陷入了痛苦。司法案例中的舞蹈老師多是該協會(hui) 頒發的資格證,值得重視。
因此,針對目前校外舞蹈培訓亂(luan) 象,亟須采取專(zhuan) 項行動徹底整治。既要統一規範校外舞蹈培訓機構門檻,也要統一規範這類機構舞蹈老師的資格。其中,對舞蹈老師的資格規範要從(cong) 存量和增量同時入手,即準備從(cong) 事舞蹈培訓工作的,應參加教育部門組織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者領取教師資格證書(shu) ;而舞蹈家協會(hui) 已經頒發的所有“教師資格證書(shu) ”,應當明確予以廢除,不得再使用。
可能有人會(hui) 說,校外培訓機構中,音體(ti) 美等培訓老師均沒有資格要求,隻要求舞蹈老師考取教師資格證是否太嚴(yan) ?從(cong) 規範舞蹈培訓、保障孩子安全的角度來說,要求舞蹈老師取得教育部門頒發的教師資格證完全有必要。此外,校外培訓機構的體(ti) 育老師,如果訓練方法不正確也容易造成孩子受傷(shang) ,也應該統一規範其職業(ye) 資格證書(shu) 。凡是涉及培訓安全的校外培訓機構都須全麵整頓。
作為(wei) 孩子家長,既要謹慎選擇校外舞蹈、體(ti) 育等培訓機構和老師,特別要了解相關(guan) 老師的職業(ye) 資格證是否合法,也要改變對孩子培訓急於(yu) 求成的思想觀念,因為(wei) 舞蹈、體(ti) 育等培訓,需要科學的培訓流程和時間安排,培訓效果不可能立竿見影。當越來越多的家長回歸理性,將會(hui) 倒逼培訓機構和培訓老師規範化。
舞蹈等校外培訓歸根結底是一種教育,就該由教育部門統一管理培訓老師的職業(ye) 資格,決(jue) 不能讓渡於(yu) 某某協會(hui) 或者社會(hui) 培訓機構。一種辦法是要求舞蹈培訓從(cong) 業(ye) 者也統一參加現有教師資格考試,另一種辦法是針對舞蹈、體(ti) 育等培訓內(nei) 容量身製定專(zhuan) 業(ye) 的教師資格及證書(shu) 。另外,各種協會(hui) 可以組織行業(ye) 內(nei) 培訓,但不能以速成式培訓來頒發教師資格證書(shu) ,要對培訓成效和協會(hui) 形象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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