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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首部機構航空仲裁規則在滬誕生

發布時間:2023-12-07 13:59:00來源: 文匯報

  ■本報記者 王嘉旖

  十年磨一劍。繼全球首個(ge) 國際航空仲裁院花落上海後,全球首部適用於(yu) 機構仲裁的航空仲裁規則日前在滬發布。從(cong) 機構落滬到規則製定,近十年間,作為(wei) 主要起草單位的上海國際仲裁中心精心收攏了無數“上海出品”的經典案例,剖析共性規律、通行做法,為(wei) 這一規則注入滿滿含金量。

  國際航協當初緣何相中上海?業(ye) 者這樣注解,上海肩負世界級航運樞紐、商用大飛機生產(chan) 總部所在地等重要功能。放眼全球,承載這一複合功能的超大城市並不多見。

  得天獨厚的區位優(you) 勢帶來多重機遇。世界級航運樞紐,背靠大量人流、貨物流,資源要素的流動中蘊含商機;商用大飛機生產(chan) 總部落滬,順勢帶來完整的高端航空製造產(chan) 業(ye) 鏈,上下遊環節遍布需求。對航空仲裁等高端航運服務業(ye) 來說,這既是挑戰,更是機遇。

  本月起,《上海市推進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條例》正式施行。其中對仲裁機構在滬設立業(ye) 務機構、仲裁員便利出入境等均釋放出利好。“從(cong) 地方立法到行業(ye) 標準規則,環環相扣的製度保障,讓仲裁機構大膽探索業(ye) 務模式,聚焦航空仲裁等專(zhuan) 業(ye) 領域拉長長板,提升全球資源配置能力,發出更多上海聲音。”有業(ye) 者這樣期待。

  臨(lin) 時措施保障權利,講規矩也不傷(shang) 和氣

  日常生活中,遇上難厘清責任時,質押資產(chan) 是避免後續風險的手段之一。然而,放諸航空領域,類似措施很難奏效。究其原因,案件涉及多個(ge) 主體(ti) 是航空領域矛盾糾紛的一個(ge) 特征。比如,因種種原因,A航空公司沒有履行合同約定,拒絕支付B公司相應維修費用。而B公司想以飛機作為(wei) 抵押,卻發現其所屬權在飛機融資租賃C公司。三方權利高度重疊,令案件在裁決(jue) 執行階段阻礙重重。

  還有更複雜的情況——“邊打官司邊合作”。中國法學會(hui) 航空法學研究會(hui) 會(hui) 長郭俊秀解釋,由於(yu) 航空產(chan) 業(ye) 鏈集中度高,各龍頭企業(ye) 抬頭不見低頭見。如果因一紙訴狀對簿公堂,難免傷(shang) 了和氣。基於(yu) “大事化小”的考量,大多航空企業(ye) 傾(qing) 向於(yu) 通過仲裁解決(jue) 爭(zheng) 端。

  自主選擇機構、仲裁員,靈活彈性的仲裁同樣能有效保護當事人利益。比如,航空仲裁規則專(zhuan) 門引入臨(lin) 時措施,適用於(yu) 高效快速解決(jue) 爭(zheng) 議的需求,還可指定緊急仲裁員。

  還有類因素對仲裁結果起關(guan) 鍵作用——證據。與(yu) 訴訟不同的是,仲裁遵循“誰主張、誰舉(ju) 證”。然而,在不少跨境糾紛爭(zheng) 端中,當事人取證不易。《條例》明確,針對證據所在地或者收集地在上海的,法院可支持仲裁機構的取證申請。規則也據此規定,仲裁庭認為(wei) 必要時,可通過現場勘查自行調查事實,收集證據。“這是上海結合自身實踐需求推出的創新舉(ju) 措,既讓事實更準確完整,也節約了當事人的綜合成本,利於(yu) 加速仲裁進程。”郭俊秀表示。

  服務新載體(ti) ,打造國際航空爭(zheng) 議解決(jue) “優(you) 選地”

  規則落地,需要以現實載體(ti) 為(wei) 依托。與(yu) 航空仲裁規則同步對外發布的,還有國內(nei) 首個(ge) 空中絲(si) 綢之路投資貿易爭(zheng) 端解決(jue) 中心。

  來自中國民航局的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空中絲(si) 綢之路”旅客運輸量占我國國際航空市場比重持續提升,達到71%,較2019年同期提高了13個(ge) 百分點。來往客流孕育了市場機遇。在上海市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hui) 副會(hui) 長、上海國際仲裁中心副主任馬屹看來,各類投資貿易中風險不可避免,爭(zheng) 端矛盾也時有發生。“關(guan) 鍵在於(yu) 為(wei) 企業(ye) 配套國際化的爭(zheng) 議解決(jue) 機製以化解糾紛,讓裁判結果更符合商業(ye) 慣例,營造一流營商環境。”

  作為(wei) 專(zhuan) 業(ye) 爭(zheng) 議解決(jue) 平台,空中絲(si) 綢之路投資貿易爭(zheng) 端解決(jue) 中心將提供谘詢、立案、開庭審理等仲裁及多元化爭(zheng) 議解決(jue) 服務,助力將上海打造成為(wei) 國際航空爭(zheng) 議解決(jue) “優(you) 選地”。馬屹認為(wei) ,該平台的落成有助於(yu) 串聯一批航空產(chan) 業(ye) 鏈上下遊的專(zhuan) 家資源,主攻技術研發的航空製造業(ye) 專(zhuan) 家、熟悉國際規則的航空運輸專(zhuan) 家以及各類航空法律、金融服務機構等。“這些資源要素將以平台為(wei) 牽引加速集聚,提升高端航運服務業(ye) 整體(ti) 效能。”

  在上海工程技術大學管理學院副院長葉欣梁看來,成熟完善的航空金融租賃、航空保險服務等將助力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應從(cong) 人才隊伍建設、融入全球網絡兩(liang) 方麵入手。以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為(wei) 例,要加大高端航運人才培養(yang) 和引進,建設一支既懂國際規則又具備專(zhuan) 業(ye) 能力的航運人才隊伍。同時,加強與(yu) 全球航運中心的緊密合作,融入國際航運合作網絡。”(文匯報)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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