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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委巡視組原組長盧作全被開除黨籍

發布時間:2023-12-25 15:07:00來源: 央廣網

  央廣網北京12月22日消息 據江西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江西省委批準,江西省紀委監委對省委巡視組原組長盧作全嚴(yan) 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盧作全身為(wei) 紀檢監察領導幹部,喪(sang) 失理想信念,棄守職責使命,濫用紀檢監察權,退而不“休”,破壞政治生態,對抗組織審查;紀律規矩意識淡薄,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和接受宴請、旅遊活動安排,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將應當由本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組織意識淡漠,隱瞞不報個(ge) 人有關(guan) 事項,在幹部、職工錄用及職務晉升等方麵為(wei) 他人謀取利益;濫權妄為(wei) ,私自留存紀律審查材料,泄露巡視工作秘密,幹預和插手執法司法活動;家風不正,對配偶、子女失管失教;利用職務便利或原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wei) 他人在工程項目、職務晉升等方麵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盧作全嚴(yan) 重違反黨(dang) 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yan) 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dang) 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yan) 重,影響惡劣,應予嚴(yan) 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guan) 規定,經江西省紀委常委會(hui) 會(hui) 議研究並報中共江西省委批準,決(jue) 定給予盧作全開除黨(dang) 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guan) 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盧作全簡曆

  盧作全,男,漢族,1960年6月出生,江西修水人,在職大學學曆,1978年2月參加工作,1981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曾在江西省紀委、江西省地稅局、南昌市紀委、江西省委巡視組等單位工作。

(責編: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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