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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不安排住宿,其實是個大趨勢

發布時間:2023-12-11 15:22:00來源: 新京報

  大學推進後勤服務社會(hui) 化,也需保障其公益性。

  隨著碩士研究生擴招,部分高校住宿資源緊張的問題愈加凸顯。12月10日,中國新聞網一則“多所高校明確不予安排住宿,是否合理”的報道,再次引發了相關(guan) 討論。

  據報道,近年來,多所高校在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明確,不為(wei) 全日製專(zhuan) 業(ye) 學位碩士生提供住宿。例如,北京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校本部)明確,專(zhuan) 業(ye) 學位研究生學校不安排住宿。南京大學則明確,2024級專(zhuan) 業(ye) 學位碩士研究生原則上學校不提供校內(nei) 住宿,學生需自行安排住宿,學校給予全日製專(zhuan) 業(ye) 學位碩士研究生適當的交通補貼。

  其實,學校不再給部分碩士研究生提供住宿服務,早在2019年就曾引起社會(hui) 關(guan) 注。當年,複旦大學等校就明確不為(wei) 專(zhuan) 碩生提供校內(nei) 住宿,會(hui) 協同相關(guan) 院係努力拓展校外住宿資源,協助全日製學生以社會(hui) 化方式解決(jue) 住宿需求。

  從(cong) 現代大學建設角度看,大學不提供住宿服務,推進後勤服務社會(hui) 化,是大勢所趨。但這同時也需要社會(hui) 有相應的配套服務,保障社會(hui) 化後勤服務方式的公益性。

  我國從(cong) 上世紀90年代起,就在推進大學後勤服務社會(hui) 化改革,主要舉(ju) 措就包括由校外企業(ye) 、機構為(wei) 學生提供學生公寓服務,學生住校外公寓,或者自己到校外租房,讓學校專(zhuan) 注教育教學。但這一改革隨後遭遇阻力,被質疑影響對學生的寄宿製教育,並加重其經濟負擔。

  因此,過去20年來,我國高校主要還是采取由學校為(wei) 學生提供集體(ti) 宿舍的住宿服務方式,隻有少數高校引入社會(hui) 力量,給學生提供了自選校外學生公寓的服務方式。

  但如今,由學校提供集體(ti) 宿舍的服務方式,已越來越不適應高等教育改革與(yu) 發展的要求。如大學推進學分製教學管理,實行彈性學製,用5年或者6年時間完成本科學業(ye) 的學生,宿舍怎麽(me) 解決(jue) ?

  而隨著我國高校加強研究生培養(yang) 質量把關(guan) ,更多研究生延期畢業(ye) ,解決(jue) 他們(men) 的住宿問題也是一大難題。

  另外,近年來,我國不少高校在擴大研究生招生規模,如果必須解決(jue) 按規定學製畢業(ye) 的學生住宿,擴招就會(hui) 受阻,讓專(zhuan) 業(ye) 碩士到校外租房,也是高校應對研究生擴招的現實選擇。

  由於(yu) 到校外租房,費用高於(yu) 學校提供的集體(ti) 宿舍,不少專(zhuan) 業(ye) 碩士質疑學校這種做法增加他們(men) 的負擔,且是對專(zhuan) 業(ye) 碩士的歧視:同樣是碩士,為(wei) 何學術碩士就可以住校內(nei) 集體(ti) 宿舍?

  因此,解決(jue) 這一問題,不能簡單地要求專(zhuan) 業(ye) 碩士自行租房,而應該從(cong) 學生的實際情況出發,為(wei) 他們(men) 校外租房提供相應的便利。

  為(wei) 此,學校應與(yu) 所在地政府、街道、社區合作,為(wei) 學生提供校外住宿資源,地方政府要把學生校外租房納入人才廉租房政策給予適當優(you) 惠、進行補貼。

  學校也要整合校內(nei) 外住宿資源,麵向所有學生,進行一視同仁的申請,學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自主選擇住校內(nei) 宿舍還是校外宿舍。而在實行自由申請製基礎上,還應給貧困生優(you) 先申請校內(nei) 住宿的權利。

  事實上,在發達國家,也隻有少數大學會(hui) 為(wei) 本科生和研究生提供部分申請校內(nei) 住宿的服務,很多大學的高年級本科生與(yu) 研究生都在校外租房,這可以讓大學更好地聚焦教育與(yu) 學術研究。

  所以,對於(yu) 大學不提供住宿服務,不必大驚小怪,而應該重點關(guan) 注如何實行社會(hui) 化的住宿方式,才能既有利於(yu) 學校辦學,又給學生自主選擇權,並對學生盡到基本保障責任。(新京報)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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