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依法嚴打網紅大V造謠傳謠等亂象
公安部有關(guan) 負責人在今天(22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hui) 上表示,網紅大V具有較強的網絡影響力,公安機關(guan) 將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依法依規推動行業(ye) 規範發展。一是緊盯網絡謠言線索,對編造傳(chuan) 播虛假信息進行“造熱點”“蹭熱點”“帶節奏”的網紅大V,以及借機進行造謠引流牟利的“網絡水軍(jun) ”團夥(huo) ,依法嚴(yan) 厲打擊,並依法依規采取針對性警示、禁言、封號等管理措施。二是分析查找網站平台管理漏洞,督促企業(ye) 建立完善管理規範和社區公約,推動建立違法賬號“黑名單”製度,擠壓造謠傳(chuan) 謠活動生存空間。三是加強宣傳(chuan) 引導,針對重點網紅大V群體(ti) ,開展普法宣傳(chuan) 和教育提醒,主動宣講相關(guan) 法律法規,教育引導網絡大V遵紀守法、抵製謠言。
針對一些網站平台落實網絡安全主體(ti) 責任仍然不到位,造成了網絡謠言的大範圍傳(chuan) 播的情況,公安機關(guan) 將立足綜合監管和行政執法職能,研究采取多項綜合治理措施,強化源頭治理,壓實平台責任。一是對網絡謠言案事件頻發、實名製落實不到位、產(chan) 品風險漏洞多的網絡平台,采取提醒、約談、限期整改等措施,對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規嚴(yan) 肅查處。二是充分動員互聯網企業(ye) 、行業(ye) 協會(hui) 、網民誌願者、科研院所等共同參與(yu) 網絡謠言亂(luan) 象治理,推動糾治自媒體(ti) 、電商、文娛等領域“流量為(wei) 王”的價(jia) 值取向。三是逐步探索建立黑名單製度,並從(cong) 單個(ge) 平台向多平台、全平台推廣,限製造謠傳(chuan) 謠劣跡人員從(cong) 事內(nei) 容生產(chan) 行業(ye) 。(總台央視記者 陳昱)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