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讓謠言成為“信息餘震”
李英鋒
據報道,甘肅省積石山縣發生6.2級地震以來,當地嚴(yan) 厲打擊與(yu) 地震有關(guan) 的謠言信息,對嚴(yan) 重擾亂(luan) 公共秩序、造成惡劣社會(hui) 影響的行為(wei) ,公安機關(guan) 依法處置,共依法行政處罰造謠網民11人、批評教育105人。(12月24日新華社)
“災害生,謠言起”,以往的事實證明,災害大概率伴隨謠言,且災害越重,災害波及麵越廣,引發的關(guan) 注和同情越多,謠言就越多越亂(luan) ,這幾乎成了一種“規律”。積石山地震發生後,形形色色的謠言如影隨形——“某地還有一次8.2級的劇烈餘(yu) 震”“兩(liang) 點多還有個(ge) 大餘(yu) 震”“搜救犬救出36人,重返廢墟時發生坍塌不幸被埋犧牲,消防員救出它時內(nei) 髒都被壓爛了”……
震後各種謠言產(chan) 生的動機不同,有的為(wei) 嘩眾(zhong) 取寵,賺取眼球和流量;有的屬於(yu) 惡搞,屬於(yu) 借災取樂(le) ;有的添枝加葉,煽風點火,甚至渾水摸魚,詐騙錢財;有的捕風捉影,根據道聽途說胡亂(luan) 臆測。不論謠言因何而起,都會(hui) 誤導公眾(zhong) ,甚至引發社會(hui) 恐慌,擾亂(luan) 災區秩序,不利於(yu) 抗震救災工作的開展,都會(hui) 給抗震救災幫倒忙。
遏製涉震涉災謠言,須祭出法治快拳重拳。涉震涉災謠言踩踏了法律底線,甚至涉嫌犯罪,公檢法等部門必須加強對謠言線索的監測,提升對謠言的靈敏度,依法對造謠者甚或傳(chuan) 謠者快反應、快調查、快懲戒、快曝光,使之付出必要的法律代價(jia) ,同時把謠言的負麵影響降到最低。
如此,造謠傳(chuan) 謠的風險性就體(ti) 現出來了,成本就提升了,打擊謠言就有了剛性,能夠產(chan) 生很強的懲戒、震懾、警示、教育、拒止效應,有利於(yu) 引導人們(men) 增強自律意識,看清並恪守法律底線,遠離並抵製謠言。積石山地震發生以來,甘肅等地的公安機關(guan) 及時出手,查處了一批涉震涉災造謠案件,讓謠言止於(yu) 法,讓公眾(zhong) 正視聽,當能起到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會(hui) 效果。
除了公安機關(guan) ,多家媒體(ti) 也針對一些涉震涉災謠言積極發布、傳(chuan) 播辟謠信息,媒體(ti) 的責任感以及反應速度令人欣慰。遏製謠言就需要這種快速反應、全麵參與(yu) 的辟謠動作。當一些謠言已經率先起跑,偷偷起跑,到了真相的前麵,掌握權威話語權的媒體(ti) 、政府有關(guan) 部門應該迅速跟上,甚至加速反超,在第一時間澄清謠言、控製謠言、封殺謠言。
這有賴於(yu) 政府有關(guan) 部門對網絡信息以及其他渠道傳(chuan) 播信息進行全麵監測和甄別,及時發現、預警謠言或其他不實信息;有賴於(yu) 媒體(ti) 、政府信息發布部門、通信運營商以及微信、QQ等即時通信程序的運營企業(ye) 共同建立快速辟謠反應機製,共同承擔辟謠責任。政府、媒體(ti) 等還應針對社會(hui) 關(guan) 切主動加強與(yu) 地震等災害有關(guan) 的科普宣傳(chuan) 教育,及時發布各類震情信息,讓科學和真相跑到謠言前麵,讓公眾(zhong) 心中有數,從(cong) 而堵住謠言滋生的漏洞,壓縮謠言的生存空間,在防謠治謠過程中掌握主動。
遏製災害謠言離不開公眾(zhong) 的參與(yu) ,不信謠、不傳(chuan) 謠也是抗震救災。我們(men) 冷靜理性地關(guan) 注災情,表達同情,傳(chuan) 遞愛心,守住底線,不盲目信謠傳(chuan) 謠,更不製造謠言,也不發布傳(chuan) 播未經核實的信息,為(wei) 抗震救災創造一種健康清朗的輿論環境,不讓謠言成為(wei) “信息餘(yu) 震”和次生災害,就為(wei) 抗震救災貢獻了一份力量。(來源:北京青年報)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