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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五經普”現場登記啟動 本次經濟普查實現四個“首次”創新

發布時間:2024-01-02 16:21:00來源: 廣州日報

  2024年1月1日,廣東(dong) 省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登記工作已全麵拉開序幕。

  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統籌開展投入產(chan) 出調查,全麵調查我省第二產(chan) 業(ye) 和第三產(chan) 業(ye) 的發展規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類單位的基本情況,掌握國民經濟行業(ye) 間經濟聯係,客觀反映推動高質量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建設現代化經濟體(ti) 係、深化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以及創新驅動發展、區域協調發展、生態文明建設、高水平對外開放、公共服務體(ti) 係建設等方麵的新進展。通過普查進一步夯實統計基礎,推進統計現代化改革,為(wei) 加強和改善宏觀經濟治理、科學製定中長期發展規劃、全麵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國家,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

  經濟普查是一場廣泛的社會(hui) 動員,離不開廣大普查對象的大力支持。省統計局有關(guan) 負責人表示,希望廣大普查對象開門迎接普查,認真配合普查,如實申報普查內(nei) 容,依法履行責任和義(yi) 務。

  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標準時點為(wei) 2023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是2023年年度資料。

  廣東(dong) 省內(nei) 從(cong) 事第二產(chan) 業(ye) 和第三產(chan) 業(ye) 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產(chan) 業(ye) 活動單位和個(ge) 體(ti) 經營戶,都屬於(yu) 本次經濟普查的對象。經濟普查主要調查普查對象的基本情況、組織結構、人員工資、生產(chan) 能力、財務狀況、生產(chan) 經營、能源生產(chan) 和消費、固定資產(chan) 投資、研發活動、信息通信技術應用和數字化轉型情況、數字經濟活動、投入產(chan) 出情況等。

  普查對象要做好哪些準備呢?普查對象不同,普查方式也不同。一套表單位:請於(yu) 2024年1月1日至3月10日普查登記期間,登錄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數據采集處理係統(https://5jpcjcl.stats.gov.cn/survey),按要求填報普查登記表。如你單位是投入產(chan) 出調查單位,請同時將填寫(xie) 的投入產(chan) 出調查電子統計台賬導入數據采集處理係統,報送投入產(chan) 出調查登記表。

  非一套表單位:在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普查登記期間,將有佩戴普查員證或普查指導員證的普查人員進入你單位進行登記。請你單位準備好相關(guan) 經營證件和與(yu) 經濟普查有關(guan) 的會(hui) 計、統計和業(ye) 務核算等原始資料,積極配合普查人員準確采集相關(guan) 信息。

  個(ge) 體(ti) 經營戶:在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普查登記期間,將有佩戴普查員證或普查指導員證的普查人員入戶登記。請您準備好相關(guan) 證照以及收入支出相關(guan) 資料,積極配合普查人員準確填報相關(guan) 信息。

  前期,廣東(dong) 都做了哪些工作?2022年12月,轉發《國務院關(guan) 於(yu) 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廣東(dong) 省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全麵進入準備階段;2023年4月,發文成立省五經普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統計局,負責廣東(dong) 經濟普查的具體(ti) 組織實施。

  本次經濟普查,廣東(dong) 實現四個(ge) “首次”創新,高位推進五經普各項工作:首次將經濟普查列入2023年各級政府重點工作中;首次要求各市、縣(市、區)政府切實扛起主體(ti) 責任;首次明確省各有關(guan) 部門和單位對下屬單位配合普查的管理責任;首次實現全部地級市均由市長擔任領導小組組長。

  2023年,廣東(dong) 加強組織領導,壓實普查責任,落實普查保障,確保普查登記前人員、經費、物資及時到位;嚴(yan) 格執行《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方案》,統籌推進投入產(chan) 出調查,開展廣覆蓋、多層次、有針對性的普查培訓;全力以赴做好單位清查等各項工作,以紮實有效的階段性成果為(wei) 普查登記的全麵實施打下了良好基礎;聯合有關(guan) 部門、省市縣媒體(ti) 等廣泛深入開展普查宣傳(chuan) ,成功舉(ju) 辦“普查登記啟動儀(yi) 式”等活動,著力營造良好社會(hui) 氛圍。

  下一步,廣東(dong) 各地區各部門將認真組織開展普查登記,進一步強化普查組織領導,持續深化部門協作,嚴(yan) 格執行普查方案,細化落實普查要求,組織普查人員規範進行現場登記,認真做好數據采集、數據檢查、審核驗收等工作,廣泛開展宣傳(chuan) 動員,確保圓滿完成普查登記工作。撰文:黃敘浩

  (廣州日報)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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