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公布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有關稅收政策
中新社北京1月4日電 (記者 趙建華)中國財政部、海關(guan) 總署、國家稅務總局(下稱三部門)4日公布了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貨物進出口以及個(ge) 人行李和寄遞物品的有關(guan) 稅收政策。
橫琴與(yu) 澳門特別行政區之間設為(wei) “一線”,橫琴與(yu) 中華人民共和國關(guan) 境內(nei) 其他地區之間設為(wei) “二線”。三部門公布,合作區實施貨物“一線”放開、“二線”管住的稅收政策。
一是為(wei) 推動“一線”貨物高效便捷流動,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不予免稅或保稅的貨物外,符合條件的貨物經“一線”進入合作區免稅,其他情形的貨物予以保稅。
二是為(wei) 促進澳門產(chan) 業(ye) 多元化發展,合作區內(nei) 企業(ye) 生產(chan) 的含進口料件在合作區加工增值達到或超過30%的貨物,經“二線”進入內(nei) 地免征進口關(guan) 稅,按規定征收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同時,合作區內(nei) 免稅或保稅貨物及其加工製成品銷售給個(ge) 人的,以及經“二線”進入內(nei) 地內(nei) 銷的,按規定征收進口稅收。
三是內(nei) 地經“二線”進入合作區的有關(guan) 貨物視同出口,按規定實行增值稅和消費稅退稅,涉及出口關(guan) 稅應稅商品的征收出口關(guan) 稅。
四是加強監管。加強對重點商品的管理,對走私等行為(wei) 依法進行處理,切實防範風險。
與(yu) 合作區現行貨物進口稅收政策相比,此次政策做出如下調整:一是從(cong) “一線”放寬調整為(wei) “一線”放開,擴大享受免稅或保稅政策的主體(ti) 和貨物範圍,促進“一線”貨物高效便捷流動。二是優(you) 化完善“二線”管住政策,在此前政策基礎上,增加加工增值免關(guan) 稅政策,鼓勵合作區內(nei) 開展加工製造,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對於(yu) 合作區個(ge) 人行李和寄遞物品,三部門明確,一是為(wei) 推動人員進出高度便利,以自用、合理數量為(wei) 限且符合有關(guan) 管理規定,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不予免稅的外,物品經“一線”免稅進入合作區。二是物品經“二線”進入內(nei) 地,應按規定進行監管、征稅,旅客(不含非居民旅客)攜帶物品的免稅額度不超過8000元(含8000元)人民幣。三是加強監管。免稅物品不得再次銷售,加強對走私等行為(wei) 的處理。
與(yu) 合作區現行物品稅收政策相比,此次政策做出如下調整:一是從(cong) “一線”征稅調整為(wei) “一線”放開,進一步便利琴澳之間人員進出,吸引澳門居民就業(ye) 創業(ye) ,促進合作區人才集聚。二是增加旅客攜帶物品的免稅額度。在居民旅客進境物品5000元人民幣免稅限額基礎上,增加一定數量免稅額度,明確旅客(不含非居民旅客)經“二線”進入內(nei) 地時,攜帶物品的免稅額度不超過8000元(含8000元)人民幣,進一步支持合作區發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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