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生態檢察+公益訴訟”守護“濕地之美”
中新網合肥1月4日電(記者 張強)伴隨著法槌敲響,一起由安徽省池州市人民檢察院會(hui) 同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的非法捕撈公益訴訟案件近日在安徽省東(dong) 至縣勝利鎮康橋村開庭,並邀請人民監督員、“益”心為(wei) 公誌願者、部分村幹部及村民代表30餘(yu) 人旁聽了庭審。
為(wei) 起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以案說法效果,進一步增強民眾(zhong) 生態環境保護意識,經與(yu) 法院協調,池州市人民檢察院承辦檢察官淩訓紅決(jue) 定在案發當地進行庭審,並作為(wei) 公益訴訟起訴人出庭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經審理查明,2022年6月至8月,張某某、竺某某先後在安徽省升金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水域內(nei) 多次利用地籠網及絲(si) 網捕撈水產(chan) 品3000餘(yu) 斤,破壞了升金湖水生生物多樣性及生態,損害了社會(hui) 公共利益。經安徽師範大學評估,兩(liang) 人非法捕撈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8萬(wan) 餘(yu) 元。2023年9月,池州市人民檢察院以非法捕撈水產(chan) 品向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庭審中,張某某對檢察機關(guan) 起訴的侵權行為(wei) 、危害後果以及應當承擔的侵權責任沒有異議,並當庭表示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同時,檢察官再次闡明非法捕撈水產(chan) 品的危害,並就自覺維護生態安全和生態環境,保護生物多樣性和可持續發展向在場人員進行呼籲。建議相關(guan) 部門繼續加強生態濕地和水生物保護的宣傳(chuan) ,提高漁民資源保護意識,營造不敢捕、不能捕、不願捕的良好氛圍。
庭審結束後,檢察幹警結合開庭的案件情況,就地開展公益訴訟法律宣講,發放公益訴訟宣傳(chuan) 手冊(ce) ,引導旁聽村民樹立生態保護意識,共同守護升金湖生態濕地資源。
“第一次參加這樣的庭審,現場感受到破壞生態環境的危害,尤其聽到檢察官講的那些法律知識,對我來說很震撼也很受教育,不能有僥(jiao) 幸心理,絕對不能掙違法犯罪的錢。”康橋村村民章金旺說。
近年來,池州市檢察機關(guan) 依法履行公益保護使命,高質效辦好每一個(ge) 案件。三年來,共受理公益訴訟線索718件,立案601件,發出行政訴前檢察建議185件,提起民事公益訴訟204件,池州市99%以上的公益損害問題在訴前得到妥善解決(jue) 。辦理的案件中,3件被評為(wei) 最高檢典型案例,5件被評為(wei) 省院典型案例,2件被評為(wei) 全省優(you) 秀檢察建議,“‘益’池山水”公益訴訟品牌影響力持續擴大。
以公益訴訟,促推生態修複。下一步,池州市人民檢察院將繼續發揮公益訴訟在濕地保護中的積極作用,引導人民群眾(zhong) 一起維護生態環境,以公益訴訟案件辦理為(wei) 平台,全麵擔當履職,總結經驗做法,為(wei) 濕地資源保護提供更加有力的檢察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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